Re: [新聞] 牛肉麵風波蘇貞昌也道歉了 稱丁怡銘「知過能改」
只想請教一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也就是所謂的造謠關三天)
有沒有蘇貞昌口中的「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條款?
也就是造完謠後 道個歉 就可以不被告發、不被追訴、不罰
如果沒有的話
那統編仔就算買2300萬碗麵+道歉100萬次
跟他造謠的違法行為有什麼關係?
大庭廣眾之下 開記者會公開造謠 還當天就自己認證自己造謠
這樣可以不用被起訴嗎?
※ 引述《NONOTV ( )》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失言引發牛肉麵風波,除了兩度致歉也親赴店家道歉並訂購百碗牛
: 肉麵,但網路輿論與在野黨批評依然不少,還浮現要丁怡銘下台的聲浪。行政院長蘇貞昌
: 今也表示,歪樓波及店家很不該、很不好意思、真的很對不起,但說丁怡銘是年輕人,像
: 任何人一樣難免會犯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 蘇貞昌今第九度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並質詢,會前接受時事問答。
: 牛肉麵風波餘波盪漾,蘇貞昌表示,本來是要說明符合國家標準的肉品都是安全無虞,卻
: 歪樓波及店家這很不該,也很不好意思,丁怡銘已經第一時間誠心道歉、店家也接受,大
: 家不用把這件事情一直上綱,但對於店家遭波及真的很對不起,希望大家都食用好的商品
: 、都能團結一心。
: 蘇貞昌說,發言人是很辛苦的工作,丁怡銘也做得很好,但丁也是年輕人,像任何人一樣
: 難免會犯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 至於店家邀約蘇貞昌親自吃牛肉麵,蘇貞昌也說,確實平常也很喜歡吃麵,有機會去吃看
: 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9750/5011618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一再被原諒的顏色又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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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rges (223.140.95.167 臺灣), 11/13/2020 0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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