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

看板Gossiping作者 (版主請投我一票!)時間3年前 (2020/11/11 20:24), 編輯推噓0(223)
留言7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哪個駐台經貿代表有刑事豁免權 只有邦交國才有 這不就表示 美國算是地下邦交國 不然香港駐台旅行社撞到人 會不會被抓? ※ 引述《mithralin (工口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 : 3.完整新聞標題: :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訴 : 最新更新:2020/11/11 18:58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美國在台協會(AIT)一名男職員被控開車撞傷自行 : 騎士,涉嫌過失傷害罪嫌。由於AIT未就被告職員拋棄刑事管轄豁免特權,士檢以無審 : 權為由,依法處分不起訴。 : 士林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AIT一名男職員今年2月28日下午駕車駛出故宮停車場欲左轉 : 與丁姓自行車騎士發生碰撞。 : 騎士提出過失傷害罪嫌告訴,主張男職員轉彎時未注意其他車輛,導致他人車倒地,受 : 左膝痛、右手肘痛等傷害。 : 不起訴書提到,本案經警方函詢外交部,回覆稱被告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派任職 : ,依「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規定,享 : 刑事管轄豁免且不受任何形式之逮捕或拘禁。 : 外交部函覆也指出,AIT不就被告職員所涉案件拋棄特權及豁免待遇。檢察官因此認定 : 被告既然為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派任職員,依規定享有刑事豁免特權,法院對他並 : 審判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日前處分不起訴,告訴人可聲請再議。(編輯:張銘坤) : 1091111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1110326.aspx : 6.備註: : 真難得看到有刑事豁免權的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37.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097459.A.722.html

11/11 20:25, 3年前 , 1F
邦交國是對等的 美國是宗主國 請不要搞錯了 謝謝
11/11 20:25, 1F

11/11 20:26, 3年前 , 2F
孤陋寡聞?台美自己有簽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
11/11 20:26, 2F

11/11 22:58, 3年前 , 3F
台美兩邊有簽駐外豁免協定啦 豁免權是雙方的 美國不給台灣
11/11 22:58, 3F

11/11 22:58, 3年前 , 4F
駐外代表 台灣也不會給美國外交使員豁免 這也不知道??
11/11 22:58, 4F

11/11 23:06, 3年前 , 5F
台灣在美國的沒有 END
11/11 23:06, 5F

11/12 11:18, 3年前 , 6F
但是可以驅逐出境吧.所以以後AIT可以喝酒開車嗎?
11/12 11:18, 6F

11/12 11:19, 3年前 , 7F
可申請再議?不起訴申請就會追辦嗎?
11/12 11:19, 7F
文章代碼(AID): #1VgzVpS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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