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訴
哪個駐台經貿代表有刑事豁免權
只有邦交國才有
這不就表示 美國算是地下邦交國
不然香港駐台旅行社撞到人 會不會被抓?
※ 引述《mithralin (工口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
: 3.完整新聞標題:
: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AIT職員被控開車撞傷人 享刑事豁免權不起訴
: 最新更新:2020/11/11 18:58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美國在台協會(AIT)一名男職員被控開車撞傷自行
車
: 騎士,涉嫌過失傷害罪嫌。由於AIT未就被告職員拋棄刑事管轄豁免特權,士檢以無審
判
: 權為由,依法處分不起訴。
: 士林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AIT一名男職員今年2月28日下午駕車駛出故宮停車場欲左轉
,
: 與丁姓自行車騎士發生碰撞。
: 騎士提出過失傷害罪嫌告訴,主張男職員轉彎時未注意其他車輛,導致他人車倒地,受
有
: 左膝痛、右手肘痛等傷害。
: 不起訴書提到,本案經警方函詢外交部,回覆稱被告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派任職
員
: ,依「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規定,享
有
: 刑事管轄豁免且不受任何形式之逮捕或拘禁。
: 外交部函覆也指出,AIT不就被告職員所涉案件拋棄特權及豁免待遇。檢察官因此認定
,
: 被告既然為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派任職員,依規定享有刑事豁免特權,法院對他並
無
: 審判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日前處分不起訴,告訴人可聲請再議。(編輯:張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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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1110326.aspx
: 6.備註:
: 真難得看到有刑事豁免權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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