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檢察官等於警察幾線幾阿
刑事訴訟法第229條:
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
二、憲兵隊長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
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
所以從這條可以知道
警政署長、警察局長、警察總隊長
原則上跟檢察官是平行的
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職權
因為「犯罪偵查」這件事
台灣制度是學習日本的
而日本是學習德國
德國就是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
(日本後來戰敗由盟軍主導改為雙偵查主體)
在德國為代表的歐陸法系(俗稱大陸法系)
「司法警察人員」是檢察官的輔助機關
負責調查證據及逮捕人犯
再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足以起訴
所以前面的刑事訴訟法規定:
「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
「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
↑即在強調檢察官是犯罪偵查活動的主導者
而不是說檢察官真的會去命令警政署長或警察局長馬上把犯嫌交出來
檢警間還是合作關係
互相尊重的
刑事訴訟法第230條及231條
則是規定警察分局長以下的警察人員與檢察官的關係
https://tinyurl.com/y5ox8k4b
結論:
檢察官不是警察
所以沒有幾線幾的問題
檢警間則是不同機關間互相合作的關係
由司法警察人員協助檢察官進行犯罪偵查的工作
ps.
司法警察人員是一種身分
特定職務如海巡人員、調查官、檢察事務官、移民人員、憲兵隊及警察人員等等都有這個身
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5.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3447382.A.162.html
→
10/23 18:10,
5年前
, 1F
10/23 18:10, 1F
→
10/23 18:11,
5年前
, 2F
10/23 18:11, 2F
推
10/23 18:12,
5年前
, 3F
10/23 18:12, 3F
推
10/23 18:16,
5年前
, 4F
10/23 18:16, 4F
→
10/23 18:17,
5年前
, 5F
10/23 18:17, 5F
→
10/23 18:18,
5年前
, 6F
10/23 18:18,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