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13期挖到「千年遺址」!建商傻眼...竟要多賠3億

看板Gossiping作者 (hi)時間3年前 (2020/10/14 20:24), 3年前編輯推噓0(331)
留言7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 引述《zakijudelo (Zack)》之銘言: : : 台中13期挖到「千年遺址」!建商傻眼...竟要多賠3億 : 就事論事 : 如果在我家,我自己往下挖到了一推骨董化石黃金 : 不能據為己有拿出來賣就算了,挖破還要賠錢 : 政府還要入住考古,期間我還不能進我自己家 : 這我一定翻臉吧 : 建商買了一塊地,往下挖挖到古蹟 : 合理應該是 : 政府接管、承租該土地直到古蹟挖掘完成 : 不能移動的應該是政府買下該土地列為遺址進行整修 : 怎麼會是建商買地,建商挖到,建商還要出錢維修,建商負擔土地利息成本 : 然後東西歸政府所有? : 還有一堆人鍵盤支持,這不是民粹,什麼才是民粹? : 好神奇。 就事論事,如果台灣政府法規這樣定 我要是建商我那麼倒楣踩地雷挖到 馬上花個 100 萬請一個人頭來 叫他去現場監工直接粉碎機絞得乾乾淨淨 之後抵死不認,事成再給 100 萬 簡單解決 刑責風險比開槍低多了,200 萬一定找的到人做 台灣法律就是定到遵守的人像智障 才那麼多亂七八糟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2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678276.A.522.html

10/14 20:33, 3年前 , 1F
好喔 難怪大家都討厭建商
10/14 20:33, 1F

10/14 20:36, 3年前 , 2F
這真可以視為建商解方,說起來也挺諷刺的......
10/14 20:36, 2F

10/14 20:38, 3年前 , 3F
文化部再給發100萬 讓人頭當證人檢舉建商
10/14 20:38, 3F
所以預算寫"證人策反費用"? 你覺得在議會/立院審的過?

10/14 20:43, 3年前 , 4F
所以才會那麼多古蹟自燃
10/14 20:43, 4F
破壞古蹟,你我都推了一把 (放任立委打架作秀不審法案)

10/14 20:43, 3年前 , 5F
被抓到建商就會被抵制到死
10/14 20:43, 5F

10/14 20:46, 3年前 , 6F
政府要保護可以出價買走不是更好?
10/14 20:46, 6F
※ 編輯: jamo (1.164.222.35 臺灣), 10/14/2020 21:02:33

10/14 21:44, 3年前 , 7F
本就是強姦人民的惡法
10/14 21:4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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