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錢「租」女友只准牽手 18歲男「犯規」看胸部判刑已回收
※ 引述《GOD5566GOD (o'_'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花錢「租」女友只准牽手 18歲男「犯規」看胸部判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陳姓男子花7200元租「出租女友」3小時,依遊戲規則,租女友只准牽手、摸頭、擁抱,
: 其餘動作免談,陳卻犯規翻開「出租女友」的衣領看她胸部、撫摸她臀部,被訴強制猥褻
: ;法院審理,陳認罪,台北地院判陳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所以我這邊就有個問題
我想也是很多人的問題
日本動畫「出租女友」究竟是不是一種婊的偽裝?
女的婊 男的也婊 還要假裝是商業行為
感覺怪噁心的?
有沒有看過這部的提供一點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27.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564632.A.14B.html
推
10/13 12:51,
5年前
, 1F
10/13 12:51, 1F
推
10/13 12:51,
5年前
, 2F
10/13 12:51, 2F
推
10/13 12:56,
5年前
, 3F
10/13 12:56, 3F
→
10/13 12:59,
5年前
, 4F
10/13 12:59, 4F
→
10/13 13:04,
5年前
, 5F
10/13 13:04, 5F
→
10/13 16:05,
5年前
, 6F
10/13 16:05,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