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最高罰10萬、 揮五星旗罰5萬

看板Gossiping作者 (心裡有數)時間5年前 (2020/10/06 17:17), 5年前編輯推噓6(7121)
留言29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6/27 (看更多)
ok啊 對共匪本來就不用客氣 全世界就共匪整天對我們喊打喊殺 扯我們外交後腿或用軍事力量恐嚇我們 修這法反擊剛好而已 為共匪做事還不用付出代價嗎? 罰個錢算很輕了 而且我覺得上限應該拉到1千萬而不是10萬 修法草案,我個人的理解如下 中華民國國民 不可以幫共匪(包括港澳)集團進行下面兩種內容的宣傳: 1.違反中華民國國家認同 2.配合共匪集團的統戰工作 ↑ok啊 一般正常的台灣人根本不會被這條處罰 按這草案條文來看 就算你公開表示支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統治台灣都行 都不會被這條處罰 只要你不是為了要幫共匪集團宣傳而說那些話 你是基於個人言論自由 國家如果要處罰你 是國家要舉證 證明你是為了幫共匪宣傳而講那些話 ↑所以處罰很對啊 那誰會被罰? 大拉拉公開配合共匪統戰活動 或甚至直接在共匪統戰活動中出現 一看就知道是在幫共匪宣傳 諸如此類的 ↑這樣還不能罰的話也太扯了吧? 結論: 新聞說草案「違反國家認同」的定義不明 我是覺得莫名其妙 因為重點是: 「是否基於幫共匪而進行那些違反中華民國認同的宣傳」啊 要針對條文寫法多討論也沒問題 總之大方向o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9.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975831.A.144.html

10/06 17:17, 5年前 , 1F
你去跟林山田說啊 XDDD
10/06 17:17, 1F
修法草案跟林山田的主張根本不衝突 林山田反對處罰思想犯 但草案是要對已經實際幫共匪進行宣傳活動的行為進行處罰 你真的有搞懂林山田的主張嗎

10/06 17:18, 5年前 , 2F
黨說你違法就違法 大人快罰他
10/06 17:18, 2F

10/06 17:20, 5年前 , 3F
沒錯把中華民國寫出來 就能玩死民進黨了
10/06 17:20, 3F
有嗎? 你是怎理解的?

10/06 17:20, 5年前 , 4F
重點在於宣揚中華民國非合法政權 台灣需要獨立的藍鯨
10/06 17:20, 4F

10/06 17:20, 5年前 , 5F
台獨旗派系有沒有違反這條 有就好玩了
10/06 17:20, 5F
你根本沒看完我這篇吧?

10/06 17:22, 5年前 , 6F
幫共匪是要舉證有對價關係還是結果犯????
10/06 17:22, 6F
其實也不見得要有對價關係才能處罰吧 只要你是基於幫共匪的目的 而進行那些宣傳行為 我覺得就有處罰的正當性了 但要證明「行為是基於幫共匪」很難 所以我不認為一般人有那麼容易被處罰 也才會舉例說像公開參加共匪的統戰宣傳活動等等 要有很明顯的行為才能處罰了

10/06 17:28, 5年前 , 7F
共匪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差在哪?
10/06 17:28, 7F
共匪竊據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共匪是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公車 司機控制公車 上面載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 編輯: todao (180.217.169.141 臺灣), 10/06/2020 17:33:56

10/06 17:42, 5年前 , 8F
港獨哭哭 港澳地區組織不分彼此全部不能揮旗幟
10/06 17:42, 8F

10/06 17:45, 5年前 , 9F
10/06 17:45, 9F

10/06 17:45, 5年前 , 10F
港獨揮旗是為了幫共匪??
10/06 17:45, 10F

10/06 17:53, 5年前 , 11F
不過想想也怪怪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共匪建立的國家
10/06 17:53, 11F

10/06 17:53, 5年前 , 12F
,如果台灣人只因為不是基於幫共匪的目的而公開主張台灣給
10/06 17:53, 12F

10/06 17:53, 5年前 , 13F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也不用被罰錢,就形同主張台灣給共匪管
10/06 17:53, 13F

10/06 17:53, 5年前 , 14F
而不用被處罰了,那這樣就達不到反擊共匪集團的目的了。畢
10/06 17:53, 14F

10/06 17:53, 5年前 , 15F
竟共匪已用實際行動如外交及軍事作為要否定我們中華民國存
10/06 17:53, 15F

10/06 17:53, 5年前 , 16F
在,一定要反擊才行,他們不是普通國家,是我們的敵人。
10/06 17:53, 16F

10/06 18:00, 5年前 , 17F
最會告人的政府加上最近的檢察官和法官 真虧你能這麼樂
10/06 18:00, 17F

10/06 18:00, 5年前 , 18F
觀呢 簡直跟台灣老闆會自律一樣
10/06 18:00, 18F

10/06 18:03, 5年前 , 19F
關檢察官法官什麼事?草案是行政罰吧
10/06 18:03, 19F

10/06 18:04, 5年前 , 20F
而且樂觀的點是?
10/06 18:04, 20F

10/06 18:42, 5年前 , 21F
我國法治教育的失敗 以致大部分國民連看懂法條都有困難
10/06 18:42, 21F

10/06 18:43, 5年前 , 22F
罰鍰寫的這麼清楚跟你扯檢察官
10/06 18:43, 22F

10/06 18:46, 5年前 , 23F
台獨份子抓起來
10/06 18:46, 23F

10/06 20:13, 5年前 , 24F
要跟共匪有串聯才叫統戰吧?自己買旗仔亂揮成罪嗎?
10/06 20:13, 24F

10/06 20:15, 5年前 , 25F
每個人如果都說我覺得匪旗漂亮亂揮是我的自由,算嗎
10/06 20:15, 25F

10/06 21:32, 5年前 , 26F
R大,「罰鍰」這還算容易講清楚了,有的是你在講東他理解
10/06 21:32, 26F

10/06 21:33, 5年前 , 27F
成西,這時只能請他重看了,解釋下去沒完沒了。
10/06 21:33, 27F

10/06 21:33, 5年前 , 28F
alice1967 重看吧
10/06 21:33, 28F

10/08 04:33, 5年前 , 29F
推,還一堆人崩潰
10/08 04:33, 29F
文章代碼(AID): #1VV3ON54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27 篇):
文章代碼(AID): #1VV3ON54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