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即時監控Line或FB 律師公會批科技偵查法侵害人權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5年前 (2020/09/14 12:12), 編輯推噓1(432)
留言9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13 (看更多)
監控FB 如果是公開的FB,本來就是給大家看的, 我認為有何不可? 如果是不公開的私人FB就是侵犯人權。 同樣的LINE,在公開留言給大家看的地方, 也是你要看就看,但私人對話就不行, 這是道德的最後底線。 ※ 引述《y1896547 (民進黨=綠色國民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楊佩琪 : 3.完整新聞標題: : 即時監控Line或FB 律師公會批科技偵查法侵害人權 : 4.完整新聞內文: : 目前法務部正研擬的科技偵查法草案,主要為突破LINE等網路傳訊、網路電話無法即時監 : 控的犯罪偵查死角而設置,卻也引發批評,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內容草率,且法務部僅給 : 予外界5天時間討論實在太短,此法若不嚴謹,可能嚴重侵害人民隱私。 :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行政院秘書長於2016年9月5日的函文中,明確表示各機關研擬法律或 : 法規命令草案,至少需公告60天,除非有急迫性才可小於60天,科技偵查法明明沒有迫切 : 需求,不明白法務部為何僅給予5天時間,公告讓外界討論。 : 另該草案讓偵查機關可使用設備或技術,對人民進行監視、追查行蹤等強制處分,也可以 : 植入程式的方式,對通訊軟體實施通訊監察,已經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 : 而科技偵查法以專法方式設立,將強制處分事項與刑事訴訟法區分,但其實法務部可直接 : 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俗稱的通保法進行增修即可。 : 刑事法委員會主委林俊宏舉例,若連續2個月用GPS追蹤對象,該對象的生活軌跡便一清二 : 楚。在德國,如果真要實施監聽,都要由等同高等法院等級的法官核准,法官保留部分都 : 應再做討論。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13645 : 6.備註: : 不愧是綠色國民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56724.A.862.html

09/14 12:13, 5年前 , 1F
當然是非公開的訊息才要監控啊
09/14 12:13, 1F

09/14 12:13, 5年前 , 2F
line有公開留言?在哪?
09/14 12:13, 2F

09/14 12:15, 5年前 , 3F
國家機器監控台灣人 車輪黨2.0 綠色恐怖
09/14 12:15, 3F

09/14 12:15, 5年前 , 4F
不是R 你和共產黨談道德底線?
09/14 12:15, 4F

09/14 12:16, 5年前 , 5F
line today如果算在line的話就算公開留言吧
09/14 12:16, 5F

09/14 12:19, 5年前 , 6F
……公開的本來就沒差
09/14 12:19, 6F

09/14 12:35, 5年前 , 7F
從中華電信機房監視,u還有在分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嗎
09/14 12:35, 7F

09/14 12:38, 5年前 , 8F
綠共果然師承紅共,紅共幹的好事綠共一個也不會漏學
09/14 12:38, 8F

09/14 12:53, 5年前 , 9F
公開的還用監控?
09/14 12:5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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