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投野溪露營遭台電放水沖走 律師認為國賠應可成立
這和車禍很像,就是肇責的問題,除非一方
完全無過失,不然就是73或55之類的比例分
攤,我們公司的司機幾年前在中山北路撞到
一個闖紅燈的騎士,合解談不攏對方以刑逼
民告上法院,最後我們司機出3成對方7成,理
由是我們司機被鑑定委員會判定有超速10公里
以上,台電除非完全沒疏失,不然也是有可
能跟車禍一下的肇責分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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