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妙齡女遭輪姦再焚屍 3男竟因「可再教化」逃過死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owo0204)時間3年前 (2020/09/10 23:12), 3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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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iphalet (高等遊民)》之銘言 :案發當時,少女因和1名11歲的謝姓女童在網咖發生口角,謝姓女童因心有不甘,直 : 接打電話給林春雄訴苦,林春雄立即烙人前往謝姓女童所說的網咖,謝姓女童先是拐 騙少 : 女出網咖,隨後林春雄聯同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將少女帶至東鎮大同 國小 : 步道旁毒打一頓,謝姓女童還趁機發洩狂毆打少女,隨後再帶往更人煙稀少地方河濱 公園 : 竹林大橋下,先是使用硬石頭狂打,還恐嚇威脅少女說出:「現在有2個選擇讓你選, 1個 : 是被我們殺死,還有一個則是被我們輪流強暴」。 : 主嫌林春雄曾威脅少女:「現在有2個選擇讓你選,1個是被我們殺死,另一個是被我 們輪 : 流強暴」。(中時資料庫) : 少女因想活命,不得已只能失身被3位禽獸男性輪流硬上,林春雄黃曉雲還不斷惡言相 : ,完事後將少女丟在原地,所有人竟還開心的跑去歡唱,過沒多久其中2人(陳哲儒、 古志 : 強)返回案發現場,驚見少女已經斷氣身亡,隨後聯繫其他人前來,並將少女的臉部毀 : ,隔日再買汽油將少女焚屍。 : 少女慘遭輪暴焚屍後,謝姓女童在隔天的晚上8點,對著1位工地少年大肆炫耀, 稍微翻了一下判決 有點好奇 這樣判是不是跟 間接、不確定故意 v.s. 程度上更為蓄意、嚴重之直接、確定故意 有關啊 言下之意就是說法官覺得 整件事來看 把人毒打一頓並性侵後丟著 回來看發現死了 因為沒想到這樣會死,所以算不確定故意? 我的解讀正確嗎 非本科系有沒有本科系的來解答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6.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9750726.A.A85.html

09/10 23:12, 3年前 , 1F
VS.啦幹
09/10 23:12, 1F

09/10 23:15, 3年前 , 2F
台灣也要追上印度了,可教化不意外
09/10 23:15, 2F

09/10 23:16, 3年前 , 3F
魯蛇如我還是繼續單身好了 至少不用面對這種鳥司法
09/10 23:16, 3F
其實我看檢察官之前都還檢舉上訴死刑 不過被最高院法官噴一堆打回去了

09/10 23:16, 3年前 , 4F
你是法官嗎 不是就閉嘴
09/10 23:16, 4F
幹我是好奇 有本科系可以解答的嗎

09/10 23:17, 3年前 , 5F
這件案子是被害人的弱勢家庭,法官可能覺得他的家人不
09/10 23:17, 5F
※ 編輯: owo0204 (1.200.216.203 臺灣), 09/10/2020 23:18:00

09/10 23:18, 3年前 , 6F
懂法律也沒能力上訴,又不想阻擋自己升官的路下所判定
09/10 23:18, 6F

09/10 23:18, 3年前 , 7F
的吧?
09/10 23:18, 7F
檢察官認為被告5人有致甲女於死的直接故意,原審卻逕認被告5人並無殺害甲女之直接故意,與案卷事證有違,且依意涵未明確之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書內容,認林春雄尚具有教化之合理期待可能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作為脫免死刑依據,顯然量刑有所不當,故再提起上訴。而被告5人各自認為非難以教化更生重返社會,且已成立和解,無期徒刑判決過重等理由再提起上訴。 查了一下 檢察官其實是不服的,檢察官的看法跟鄉民一樣,所以有上訴 然後被告也有上訴,覺得已和解+無期太重 最後兩邊都被法官駁回,無期定讞 ※ 編輯: owo0204 (1.200.216.203 臺灣), 09/10/2020 2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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