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保再犯!羅育祥性侵重罪沒押 院檢互推

看板Gossiping作者 (哪來的)時間5年前 (2020/09/03 21:56), 編輯推噓57(71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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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記者 何冠毅 / 攝影 蔣睦宇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交保再犯!羅育祥性侵重罪沒押 院檢互推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DcGQyMDbjwc
涉嫌誘拐14歲少女的主嫌羅育祥,兩年前就因性侵 2名國中少女遭到判刑10年,只是從 去年1月被起訴之後,就沒有收押,讓他有時間蓋密室,還誘拐第3名少女。當初不羈押 是誰的錯,北院和北檢各自澄清立場,其實檢查官曾在 5月建請收押,但因為沒新的證 據能證明有再犯之虞,加上已經交保了一年,被法官拒絕,事後再開庭,法官也曾問要 不要押,檢方也沒意見,雙方互推。 拐女主嫌羅育祥vs.記者(9月1日):「(要跟少女道歉嗎),我道歉了,我跟她道過歉了。」 犯錯之後才道歉,涉嫌誘拐14歲少女的主嫌羅育祥,在移送時還裝出一副懺悔的臉,被 逮後高配合度被懷疑難道又要再演一次給法官看嗎,畢竟上次因此交保也讓他又有機會 再犯。 拐女主嫌羅育祥vs.記者(9月1日):「對不起我媽媽。」 早在2018年5月羅育祥就用同樣手法連續拐騙2名國中少女得逞,同年12月被逮,短短一 個月就被檢方起訴,事後卻僅僅5萬元交保,今年5月檢方曾遞狀建請收押被法官拒絕, 7月23日法院一審判刑10年,羅育祥放棄上訴,因此8月31日判決定讞準備發監執行,這 將近一年8個月的時間,羅育祥蓋了密室,拐了第三名被害少女,明顯再犯。 記者何冠毅:「今年 5月審理時,檢察官突然在庭上遞狀聲押羅育祥,但是已經超過了 一年,法官沒答應,現在不押是誰的錯,北檢和北院也開始了口水戰。」 當時檢方發現羅育祥的手機有其他少女聯絡資料,因不滿前女友出軌,有報復心理,建 請收押,院方卻認為他沒前科也有準時到庭,已和被害人和解也坦承犯案,檢方也無法 證明羅育祥有再犯之虞,加上事後開庭法官曾問要不要押,檢方也說沒意見,雙方互推 責任。 律師余韋德:「假設法院下來裁定之後,如果檢察官不服的話,他是可以隨時提抗告的 ,這時候要提抗告的話,他要提供相當多的證據去證明說這個被告是有反覆實施之虞。」 性侵犯往往會再犯,也是符合羈押要件的7年以上重罪,回顧日前秦偉性侵案以50萬元交 保,最後被判刑8年;鈕承澤案150萬交保則是被判4年;但是李宗瑞曾透過陳美蘭藏匿逃 亡,當場被羈押禁見,最後重判39年2個月,而這回羅育祥在今年 5月恐怕就已經開始籌 畫新的誘拐案,為何不押,院檢互推,誰也不想當戰犯。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ocal/1379584 6.備註:請問社會亂源是(  ̄ c ̄)y▂ξ -- 「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ψcrocus 「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我要先回房了」 「先替我保管,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等這一切結束後,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19.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9141392.A.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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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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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鄉民都一堆法盲 (我反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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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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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啦 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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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改革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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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皮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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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打得好 肯定是少女的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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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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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完全沒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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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少女的錯 一定是法盲 國民法官的錯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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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法官的問題,就已經發現手機還有其他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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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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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李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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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再犯會扣考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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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不壓只有法院能決定啊,檢一般都從重不是?法院問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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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檢說要院說不要還不是不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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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要看證據才能決定,今天對方表現好,檢察官提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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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就這樣啊 每個都想演神 結果...呵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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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互推,不會先喊責任到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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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串證、逃亡的證據,法院自然不能說押就押。除非你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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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種法官 法匠還有臉講國民法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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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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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以上就一定要羈押寫入法裡。當然這還有人權問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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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一開始對方咬定都性侵,最後發現證據不足、或者雙方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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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女兒,可教化! 幾年假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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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放的要懲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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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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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檢查官懶得找或找不到證據或方法反駁法官啊。你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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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我願,結果無罪,或刑度突然變低。反正這問題沒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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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柯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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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再犯,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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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了啦! 反正綠色執政 藍腦司法就會不斷出現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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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消費 新被害者,把餅做大,才有油水,養活法律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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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加害者人權!保障加害者再犯權!興訟謀生!廢死㊣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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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可以快上嗎 是我一定押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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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當然如果今天檢察官用時光機拿出證據說明他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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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的被動技能發動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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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這樣法官還不押就一定是法官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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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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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有用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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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送去懲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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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3:47, 5年前 , 106F
不當法律人只會酸的鄉民們,知道踢皮球領錢多爽了嗎,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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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3:50, 5年前 , 107F
法律人還搞不懂民眾在氣啥東東 繼續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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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23:51, 5年前 , 108F
法匠:『人家和解就是代表有悔意不用羈押!你有預知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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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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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被逼著和解 我私下還是很想幹爆對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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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11, 5年前 , 111F
法檢都沒錯喔,你們這些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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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24, 5年前 , 1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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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25, 5年前 , 113F
台灣鬼島不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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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28, 5年前 , 114F
台灣司法真是犯罪者的天堂 小英到底要不要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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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0:31, 5年前 , 115F
垃圾法官切腹自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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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22, 5年前 , 116F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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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31, 5年前 , 117F
文組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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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49, 5年前 , 118F
媽的 文組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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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58, 5年前 , 119F
我們台灣人真的很棒 犯個錯 道歉一下 不要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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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58, 5年前 , 120F
以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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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2:29, 5年前 , 121F
法官真的是社會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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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2:45, 5年前 , 122F
小英的司法改革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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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3:05, 5年前 , 123F
明顯是法官的問題,還想推給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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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3:07, 5年前 , 124F
台灣司法 皮球大賽 最好都不要發生在我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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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4:11, 5年前 , 125F
立委、被害者找個背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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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4:11, 5年前 , 126F
反正不會是法界的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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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4:15, 5年前 , 127F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啦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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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6:44, 5年前 , 128F
這不用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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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7:20, 5年前 , 129F
司法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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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7:49, 5年前 , 130F
為啥法官大人一開始就讓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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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7:52, 5年前 , 131F
法律人在處理"醫療疏失"賠償時可不是這種態度阿,法律疏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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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7:53, 5年前 , 132F
點害死人的法官不用賠錢,就證明法律人都是雙標仔
09/04 07:53, 132F

09/04 08:51, 5年前 , 133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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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3, 5年前 , 134F
台灣司法。真香。反正都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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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3, 5年前 , 135F
隨便亂判也沒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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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39, 5年前 , 136F
法檢好偉大怎麼判都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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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50, 5年前 , 137F
好了啦,有啥好推的,全台灣除了法律人以外,誰不知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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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50, 5年前 , 138F
官就一群不食人間煙火的的書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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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0:11, 5年前 , 139F
檢方的問題有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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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1:51, 5年前 , 140F
法官的錯啊。當初檢方可有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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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22, 5年前 , 141F
覺得是法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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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16, 5年前 , 142F
台灣司法 果然不會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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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3:23, 5年前 , 143F
無再犯之虞,結果立刻再犯,好給面子
09/05 23:23, 143F
文章代碼(AID): #1VKFOGK8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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