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看板Gossiping作者 (milleniue)時間3年前 (2020/08/17 12:3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Jack3023595 (我愛夏天)》之銘言: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68978.00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陳亭妃、賴惠員、賴品妤、莊瑞雄、林楚茵、吳玉琴 楊 曜、黃國書、黃秀芳、王美惠、邱泰源、劉世芳、陳明文 洪申翰、何欣純、林宜瑾、范 雲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 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好了啦,只有4%不聰明的用路人幹幹叫,70%以上聰明的用路人都不會被影響到, 更不用說這些4%檢舉柯網軍早該滾出社會了。 在看看這些聯署人4%仔真的要跟他們鬥嗎? ㄎㄎ~ 不是違停只是超停啦~ : 聯合報 : 記者李奕昕、戴永華、陳弘逸 : 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今年上半年檢舉二七三萬多件已逼近三年前一整年數字;警 : 方統計發現,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有立委認為已出現 : 檢舉浮濫、耗費警力狀況,擬修法規範警方處理民眾檢舉案要「先勸導再舉發」,但一提 : 出就遭罵翻。 :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不少鄰居互相檢舉違規停車,有人不滿被開罰單而「瘋狂 : 檢舉」報復,還有行車糾紛後尾隨對方檢舉違規,出現惡意檢舉、挾怨報復現象;警政署 : 統計,去年有人一年檢舉一萬五七八一件,平均每天要檢舉四十多件,登「檢舉達人」排 : 行冠軍。 : 三成是「無效檢舉」 : 警政署指出,近五年檢舉交通違規快速成長,二○一六年受理一五三萬多件,去年已攀升 : 至三九一萬多件,今年更破紀錄,上半年就有二七三萬多件,基層員警逐件查證是否屬實 : 並將處理情形回覆檢舉人,其中三成因檢舉資料不明確、檢舉時間逾期或重複檢舉成為「 : 無效檢舉」。 : 檢舉違規項目最多是違規停車,去年二九九萬七一八八件檢舉案有一五七萬五九○七件檢 : 舉違停,比率逾五成,其次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各占近一成。 : 官警:耗費無謂警力 : 「民眾檢舉闖紅燈、蛇行、惡意逼車等易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的違規可彌補警力不足,但多 : 數檢舉的違停案件對增進交通安全意義不大,也造成無謂警力耗費。」官警說,違停牽涉 : 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 : 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 民眾:檢舉人何心態 : 違停兩度遭檢舉的屏東洪姓男子表示,住家外道路有人行道,他的車身只要露出人行道一 : 點點就被檢舉,「檢舉人到底抱持何種心態」?他說,違規遭警方攔查,還有澄清說明空 : 間,警方會依違規情節及行政裁量權決定勸導或開罰,就算警方逕行舉發也會透過專業儀 : 器採證,但許多民眾只憑手機拍照就舉發,爭議頗大。 : 「先勸導再舉發」挨批 : 立委陳歐珀日前提案連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希望警方確定 : 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獲十九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 : 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 陳歐珀表示,此提案並不是鼓勵大家要檢舉或不檢舉,只是有些人惡意在同一地點檢舉輕 : 微違規造成警力負荷,因此才希望透過修法來避免惡意「檢舉魔人」造成警力負擔,也希 : 望讓民眾輕微違規有勸導改善機會。他說目前未撤案,也尚未送進交通委員會討論,想多 : 聽各界聲音再決定。 :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4787185 : 最近怎麼很多這種檢討檢舉人新聞 想透過媒體帶風向? : 而且檢舉交通違規都是做功德的 沒有任何獎金(有獎金的是環保違規的部份) : 根本原因就是警察執法怠惰、或者首長想討好人民要求警察只勸導 : 才會造成大家心存僥倖 : 違規開罰有沒有效?絕對是有效的 : 我也曾經違規臨停紅線想買東西,遇到警察來勸導,之後還是不當一回事, : 但有次被開罰單就學乖了,下次就乖乖找車位,再走路去買。 : 文中有警官說只靠執法沒用,原因在停車位 : 這點想吐槽,其實真正原因就是很多人「心存僥倖、貪圖方便」 : 很多時候附近就有停車位,只要走3~5分鐘就可以 : 甚至停車位就在前面,也懶得先停好車再來買東西 : 如果直接開罰就能讓違規者了解違規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99.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638704.A.AA1.html

08/17 12:33, 3年前 , 1F
87利委爛散的警察,沒路用的交通部
08/17 12:33, 1F

08/17 12:34, 3年前 , 2F
打電話臭罵這些不要臉的
08/17 12:34, 2F

08/17 12:39, 3年前 , 3F
OPPO的水準不意外阿....
08/17 12:39, 3F

08/17 12:41, 3年前 , 4F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QQ
08/17 12:41, 4F

08/17 12:52, 3年前 , 5F
支持優先違停這些立委家門口
08/17 12:52, 5F
文章代碼(AID): #1VEWWmgX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EWWmgX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