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中女嚐禁果 創新高 不分男女 近4成沒避孕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4年前 (2020/07/10 08:55), 編輯推噓2(534)
留言12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我想知道 報這個新聞沒有問題嗎 現行刑法規定 與16歲以下發生性交屬於非告訴乃論 是要判刑的 國健署跟媒體這樣報 表示他們有去校園做調查 原則上查出有性行為的 應該都要通知警方處理 沒有處理就算隱瞞 也會連帶受罰的 真替這些公開這類資訊的人擔心 說實在 通姦除罪化 12歲以下少年犯罪也除罪化 社秩法也修法准許設立性專區 (雖然還沒有縣市設立就是) 是否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該修掉了 否則一堆黑數在校園 輔導老師也不敢介入 大家都是小秘密 各位覺得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7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342521.A.24F.html

07/10 08:56, 4年前 , 1F
增產報國不錯啊
07/10 08:56, 1F

07/10 08:56, 4年前 , 2F
早該廢除了
07/10 08:56, 2F

07/10 08:57, 4年前 , 3F
啊就匿名調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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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7, 4年前 , 4F
保護小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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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7, 4年前 , 5F
有一種東西叫匿名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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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7, 4年前 , 6F
國中不能廢,有一堆蘿莉控要箝制
07/10 08:57, 6F

07/10 08:59, 4年前 , 7F
生理機能來說,有月經就是為了打砲繁衍,禁止才是變態
07/10 08:59, 7F

07/10 09:05, 4年前 , 8F
增產報國
07/10 09:05, 8F

07/10 10:42, 4年前 , 9F
應該廢除 不然那種交11、12歲女友的什麼都不能做很可憐吧
07/10 10:42, 9F

07/10 11:22, 4年前 , 10F

07/10 13:41, 4年前 , 11F
條文看完好嗎 229-1還有後續
07/10 13:41, 11F

07/10 14:32, 4年前 , 12F
看完好嗎
07/10 14:32,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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