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竹縣建焚化爐燒垃圾也燒錢 民代批「史上條件最差」
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突發中心黃羿馨、林師民、陳建緯/新竹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縣建焚化爐燒垃圾也燒錢 民代批「史上條件最差」
4.完整新聞內文:
3年前新竹縣爆發垃圾大戰,因新竹市、苗栗縣焚化爐歲修,導致竹東、新豐掩埋場分別
堆置6千噸、8千噸垃圾。民眾將垃圾問題歸咎「新竹縣沒有焚化爐」,因此竹縣府今年拍
板決定採BOO方式興建焚化爐來解決垃圾問題。但有民代認為同樣是興建焚化爐,桃園市
與新竹縣受惠條件卻天差地遠,認為縣府鴨霸決定用BOO案進行,談到的條件卻是「史上
條件最差」。但縣府喊冤,桃園採用BOT案,土地由政府出資,雙方立基點不同,談到的
條件無法相比。
【垃圾大戰】預定地緊鄰農地、烏魚養殖區 農漁民憂「大滅絕」
抗爭的民眾在焚化爐預定地旁看板綁上白布條抗議,並揚言誓死抗爭到底。黃羿馨攝
新竹縣每日產生約250公噸垃圾,不過因新竹縣沒有焚化爐,垃圾均需仰賴鄰近的新竹市
、苗栗縣或其他縣市焚化處理,位於竹東、新豐兩座掩埋場,每逢焚化爐歲修垃圾就會爆
量,連帶影響民眾生活品質。為解決垃圾問題,新竹縣政府決定用採BOO(Build興建
Operate營運 Own擁有)方式,引進民間的土地、資金和技術來興建焚化爐,未來焚化爐
也採民營方式,不少民眾歡呼「燒垃圾不用看人臉色了」。
與原先代燒費用差不多 民代批史上條件最差
不過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卻提出質疑,砲轟這BOO案根本是史上條件最差、奇爛無比,她舉
例同樣是興建焚化爐,桃園市採取BOT方式(Build興建、Operate營運 、移轉Transfer)
,在土地上不但每年可收租金,25年後可收回,處理縣內垃圾還完全免費,相較新竹縣未
來每噸還要支付2100元給廠商,每年縣庫要支出1.9億元,根本與原先委請其他縣市代燒
費用差不多,且「沒有更優惠」。
余筱菁也不滿縣府鴨霸決定要用BOO方式,「根本沒問過大家意見」,且依照《促進民間
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此案公告之前,應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召開公聽會,但縣府公告前
沒有進行評估、也沒有召開公聽會,只有在4月25日決定要採用BOO案之後才召開公聽會,
質疑程序不法,痛批焚化爐根本就是「賠錢貨」。
在權利金方面,桃園市每年有3600萬元權利金,但新竹縣只有700萬,最後期滿後,桃園
市設備和土地都歸還給政府營運,但新竹縣卻只能讓廠商永久營運,土地未來增值獲利都
算廠商的。且未來委請廠商代燒垃圾,超過8萬噸還要加價20%,而據她所知,新竹縣民生
垃圾處理費用,根本不足以支應廠商興建、營運焚化爐費用,認為真正賺錢的事業,在於
廠商規劃的250噸事業廢棄物,「錢廠商賺,空汙、底渣縣民來承受,這樣合理嗎?」
立足點、條件不同 竹縣適用BOO
新竹縣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解釋,有聲音質疑為何不採用BOT方式,其實縣府已做過盤
點,看有沒有縣管土地可以興建焚化爐,但因為沒有適合土地,也有民眾詢問為何不直接
在新豐掩埋場就地興建,但此地位於坑子口靶場射擊區內,依法不得興建焚化爐,在種種
原因之下,去年10月才會經過評估用BOO方式,邀集民間業者自備土地、資金、技術支援
。
也因桃園市BOT案與新竹縣BOO案立足點和條件都不同,舉例來說,桃園市焚化爐土地是政
府提供,但新竹縣BOO案從土地、資金、技術都是民間自籌,基礎立足條件不一樣,當然
後面收費就會不一樣,當初成案時,都有進行可行性評估,若都採桃園市的收費標準,恐
怕就沒廠商願意來投標。
關於程序問題,羅仕臣強調,去年10月8日,針對垃圾處理問題,環保局已提出需求來做
政策公告,一直公告到12月9日截止,全案都依照《促參法》第46條辦理。公告截止後,
對投件的廠商提出的書面資料,也進行可行性評估,按照規定,原本預計在2月15日將召
開第一次公聽會,因民眾抗議場地問題延期,第2次公聽會也因許多原因延宕,最後才協
調到4月辦理,而公聽會上民眾反應的問題,也已回應並公告在環保局網站,這些資料彙
整好後,就上傳到促參司,並公告最優申請人,過程沒有不法。
代燒1噸優惠100元 回饋金嘉惠附近居民
至於代燒費用沒有比較優惠,羅仕臣說,縣內民生垃圾,現今每天委請新竹市代燒150噸
、苗栗縣100噸,根據最新費用表,新竹市1噸為2100元、苗栗縣為1噸2200元,而未來250
噸都2100元,相較原先更優惠,且近3、5年來,新竹市、苗栗縣焚化爐效率降低且常在歲
修,只要運轉不順暢,新竹縣產出的垃圾就要堆置。
未來若新竹縣有自己的焚化爐,不但可以處理每日垃圾,堆置在掩埋場的垃圾也有處理管
道,若再承接外縣市家戶垃圾,每噸還能回饋600元,未來與廠商簽約後這些都會定案,
並將這錢回饋給焚化爐附近受影響的居民。
羅仕臣也解釋為何超過8萬噸還要加價20%,他表示焚化爐運轉時,都要做好分配來發揮最
大效用,至於新竹縣民生垃圾底線為6萬4千噸,而8萬噸則是保障垃圾量的安全值,由於8
萬噸以上將會擠壓到事業廢棄物,因此才會有加價20%的規定。
而針對質疑真正賺錢的事業在於廠商規劃250噸的「事業廢棄物」,羅仕臣說,全台灣運
轉中的焚化爐,幾乎都有燃燒事業廢棄物,以新竹市來說,去年事業廢棄物進場量已經超
過民生垃圾,並非只有新竹縣焚化爐才規劃事業廢棄物。
未來新竹縣是否會承接竹科的事業廢棄物,羅仕臣說,以目前市場機制不能確定,但他強
調,焚化爐可以燒的事業廢棄物,要無害、可燃性的才可以,不是所有事業廢棄物如醫療
、化學等廢棄物,都可以燃燒,未來新竹縣焚化爐不但可以就近處理除了家戶垃圾外,在
地企業也不用把垃圾運這麼遠處理了。
中央未適度調配 回歸源頭應加強分類回收
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前理事長鍾淑姬認為,當初新竹市蓋焚化爐時,已將竹苗地區垃圾量
一起做規劃,而新竹市一座焚化爐可燒450噸垃圾,兩個爐就可燒900噸,足以處理新竹縣
、市一天垃圾量,但環保署卻沒有站出來做好區域調配,把垃圾問題推給地方,再者垃圾
焚燒還是有底渣跟飛灰,就算垃圾體積減少、變小,但還是沒有消失,未來還是要掩埋,
因此焚化爐不能完全解決垃圾問題,應從分類、回收全面衡量規劃。
鍾淑姬說,新竹縣垃圾問題已存在很多年,縣、市焚化爐應資源共享,否則蓋再多焚化爐
都不夠,新竹市人認為新竹縣的垃圾應要自己處理,卻沒想過新竹縣竹東掩埋場堆置的地
方位於水源地,如果垃圾爆量汙染水源,到頭來喝到汙水的也是新竹市民;而新豐埋場堆
置垃圾經常悶燒,東北季風一來,空汙危害的也是新竹市民,因此新竹縣的垃圾問題,新
竹市責無旁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7/5QTU5KI26GMGM5HYTEJRHD357M/
6.備註:
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不到1公里就有烏魚養殖區跟大量農田
竹縣的BOO是廠商先拿2億買地 期滿後地也是廠商的 (BOT是要還給政府)
看不出來正反方哪邊比較有道理
新竹縣/市焚化爐好像吵很久了 這裡有新竹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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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的人會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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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反對空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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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不出來有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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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有錢人是那些人?
竹市跟苗栗也會不爽吧 我幹嘛幫你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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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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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空汙越來越重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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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那個縣議員沒有考慮廠商誘因 都講缺點批評 但行政機關也要找的到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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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旁還有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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