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同搞成這樣誰該負責

看板Gossiping作者 (鬼島夢想家)時間3年前 (2020/06/30 16:51), 3年前編輯推噓-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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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HAHUNG (瑞斯開墮 犽宿開滑)》之銘言: : 現任董事長aka坐牢前董事的妻子 : 直接繞過主管機關權責 : 說你沒投票權,發動沒收選票之術 : 搞成這樣,全台灣總有一個人要出來扛責吧 : 該檢討誰呢? 大同的公司經營可能需要檢討沒錯啦 但是你這篇不知道看哪篇野雞文章的法律知識也一樣 請問表決權數的認定,什麼時候變成主管機關的權責了? 表決權數的計算跟議事規則有關 而網路上就找的到大同的股東會議事規則 上面清楚告訴你表決前應由「主席宣布表決權數」 https://i.imgur.com/YXLGLtI.jpg
因此表決權數是由主席決定的 今天就是主席依議事規則,援引企併法第27條之規定 以若干市場派股東實施併購未依法申報為由,裁定他們無表決權 請問這跟主管機關的關係在哪裡? 至於主席的決定合法與否(也就是市場派是否以併購為目的卻未申報) 則是可由反對的股東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來認定股東會決議的適法性 不知道你所謂繞過主管機關是指什麼? 或是你認為主管機關應該介入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或者你就更明確說你覺得該檢討誰,我們再來討論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07065.A.58A.html ※ 編輯: rhino0314 (118.169.21.198 臺灣), 06/30/2020 16:51:50

06/30 16:52, 3年前 , 1F
那下市吧
06/30 16:52, 1F

06/30 16:52, 3年前 , 2F
股價暴跌,宣布下市,爽
06/30 16:52, 2F

06/30 16:55, 3年前 , 3F
投資人保護中心在現場說der
06/30 16:55, 3F

06/30 16:55, 3年前 , 4F
法律依據? ※ 編輯: rhino0314 (118.169.21.198 臺灣), 06/30/2020 16:58:05

06/30 18:02, 3年前 , 5F
哪裡有要併購==
06/30 18:02, 5F
文章代碼(AID): #1U-lpvM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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