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健保自付差額醫材設上限 醫:保險公司是贏家

看板Gossiping作者 (EE)時間4年前 (2020/06/13 16:54), 4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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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loved5566 (鍾愛5566)》之銘言: : 很多人說自付差額醫材設上限,那高階醫材我自費就好啦 : 事實是,其實現在在健保署的德政下 : 很多新醫材根本就不進台灣,國產新醫材也選擇先銷售國外 : 1. 新醫材收自費要經過健保署核准: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中規定 : 二、全民健保尚未收載之特材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特材許可證 : 持有廠商應先向本署建議納入給付,未向本署建議核價之特材,健保 : 不予給付,且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自付費用。 哥,你不把下面看完嗎? 不然你以為一堆自費玻尿酸哪裡來的? 四、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之原則: (一)已向本署提出核價建議並經本署受理,尚在審核中、議價中或 議價未完成之品項,在完成核價程序之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 器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二)已納入給付品項,但不符合健保給付規定者,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 (三)經本署審議結果為不納入給付之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可向 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器材 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再加一個 五、例外情況:凡緊急情況,無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 準第八十條本標準之特殊材料給付品項暨支付標準表之同功能類 別的特材品項可使用,且需使用尚未給付之特材品項,得依保險 對象病情及其意願自費使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簡單說,如果今天廠商進口或開發一款效果更好或副作用更低的新醫材 : 就算想單純賣自費不走健保,不好意思你還是要先申請健保給付 單純賣自費,就自費阿,你這裡講得很對。 走個健保給付申請,幫你類似grouping 就是怕人爛梨假蘋果啦。 請參考 健保藥物支付標準 第 52-1 條 建議收載納入本標準之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其分類如下: 一、創新功能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之持有廠商須提出與現行最佳同功能或類似功能 類別特殊材料之臨床試驗文獻比較證據,顯示臨床功能或療效有明顯改善之突破創新特殊 材料;該特殊材料為現有治療之第一個建議收載特殊材料,且無現有最佳特殊材料可供比 較者,得以該疾病現行標準治療方法,包括外科手術、支持性療法等,作為療效比較之對 象。 二、功能改善特殊材料:與現行最佳同功能或類似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比較,顯示具有臨床 價值之功能改善之特殊材料。 : 健保署開會決定不給付的話,你才可以用自費販賣 : 要是屬於有天花板的八大類醫材,管你效果再好只要我認定是同功能 : 不好意思健保已經有給付了,就是給你死豬價拉! : 而且這個認定是健保署說得算喔~~廠商沒有溝通餘地 : 你覺得這八大類醫材未來還會有台灣廠商投入研發或引進新醫材?? : 2. 新醫材納入健保給付核價不合理: : 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52-2 條中 : 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訂定原則如下: : 一、創新功能特殊材料,得自下列方法擇一訂定: : (一)公立醫院、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兩者合併之採購決標價格之 : 中位數,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院總額部門浮動點值之平均值。 : (二)各層級醫療院所收取自費價格之中位數。 : (三)依成本計算。廠商須切結所提送之成本資料無誤,且須經保險人邀集 : 成本會計、財務及醫療專家審議。 : (四)國際價格中位數。 : (五)原產國特材價格。 : (六)廠商之建議點數低於前五目訂定之點數者,得採該建議點數。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簡單的說如果廠商進口或開發新醫材,屬於全球第一波引進的產品 : 想當然爾剛進入市場當然沒有(一)、(二)、(四)、(五)的價格 傻子才用(三) 另外原產國都沒上市的醫材,我是打個問號啦。 君不見許多早期藥品醫材,跑了許多ODM歐洲小國,只作外銷的"進口貨" 拿來台灣想當創新功能醫材 : 那不好意思,健保核價只採認 (三)成本,請提交生產製造成本給健保署 : 而且研發成本不採認喔~~ 廠商大概要佛祖轉世才願意虧本賣吧 : 所以你各位不要說台灣醫療先進了,想在台灣用到最新的醫材還是做夢吧 : 反正健保署覺得你有醫材可以用就好,大家自己身體顧好卡實在 這次修正其實應該是要針對去解決「同功能」及「新功能」分別訂有自費上限及調整上限 價格之規範,但是健保署將「同功能」以大類規定,類似藥品grouping,但科技改良產品 ,仍視為同功能。 若有心、有品的代理商真的要把有創新突破性的產品進進來台灣,根本不會怕走健保健給 付審查會議,他還巴不得多多討論。 問題比較在前置登記無形成本太高。要講就太長了,牽扯原廠與代理商的談判與定價策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13.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038446.A.D53.html

06/13 16:55, 4年前 , 1F
畫重點:四、(三)
06/13 16:55, 1F

06/13 16:57, 4年前 , 2F
玻尿酸醫美不在健保範圍內好嗎.."全額自費"是全部喔!
06/13 16:57, 2F
你的玻尿酸只會打醫美嗎? 你是不是查到一份文件的開頭就喜孜孜的上來打你的感想 ※ 編輯: MICWAR (114.35.213.36 臺灣), 06/13/2020 17:04:31 ※ 編輯: MICWAR (114.35.213.36 臺灣), 06/13/2020 17:14:32 ※ 編輯: MICWAR (114.35.213.36 臺灣), 06/13/2020 17: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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