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北男嫌樓上太吵!天花板裝「震樓神器」反擊1年 鄰居一家慘患睡眠障礙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6年前 (2020/06/08 11:16), 編輯推噓145(1712692)
留言289則, 23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ETtoday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新北男嫌樓上太吵!天花板裝「震樓神器」反擊1年 鄰居一家慘患睡眠障礙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和上層住戶林姓男子因噪音問題起糾紛,劉男竟以工具和「震樓神器 」反覆擊打天花板,讓林男一家不得安寧;劉男甚至在樓梯塗抹不明油漬,害林男老父母 下樓時差點摔倒,也造成其他鄰居受傷。劉男最終被判決3月徒刑,或可易科罰金,一天 1000元計。 根據判決書指出,樓上林男一家的噪音長期隔著樓板傳到樓下,不堪其擾的劉男不報警, 反而從2017年開始到2018年間,分別以不明工具和「震樓神器」擊打天花板,反過來影響 林男一家的作息,甚至造成林男母親患上焦慮症及睡眠障礙。一天林男帶著家人回到該處 無公寓電梯,上樓摸扶手時,發現又遭人塗抹不明油品後當場報警。 林男出庭時表示,劉男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常在樓板製造出規律的敲擊聲,「聲音節奏很 規律,像機器敲打的聲音,很大聲。」他也說2017年曾3次請警察來家裡聽,甚至在凌晨3 點半因為聽到機器敲打聲而報警。 林男指出,劉男明明知道那是一間無電梯公寓,卻在樓梯扶手上抹油,造成需要拄拐杖的 父母在下樓時差點不慎摔倒;鄰居也出庭作證,曾有人因此受傷。 劉男則辯稱,起初聽到林男家裡有搬托重物的聲音,甚至半夜也會有類似噪音,之後他以 高爾夫球桿和「震樓神器」回敲,是規律有節奏的,而且時間較短等,且只有在白天才敲 。他更說扶手抹油也可以不扶扶手,改扶下方的鐵柱就好。 法官根據手機監視器畫面、林家兄弟的錄音檔和警方、鄰居的證詞,加上林男一家的診斷 證明書,決定不採信劉男辯詞,判處劉男強制罪有期徒刑4月。劉男不服判決上訴,改判3 月徒刑,或可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至於民事訴訟尚在審理中。 註:震樓神器為一種震動機器,安裝在天花插電後即會發出規律敲擊,市售廠商多以「反 制惡鄰居」為口號推銷。一般震樓神器在空間內為30分貝,傳到樓上則擴大成60分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8/1732463.htm#ixzz6OjvhNNP6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上字第 21 號刑事判決 事實 劉XX與林XX分別為居住在新北市某處2樓、同號3樓之上下層鄰居,林XX、林XX係 林XX之父母,林XX係林XX胞弟,均與林XX同住上址3樓。劉XX與林XX等人因 樓板牆面噪音問題長期已有嫌隙而不睦,劉XX竟分別基於妨害他人權利行使之強制犯意, (一)於民國106年5月5日晚間11時許至107年12月24日上午9時許之期間內,在其上開住處 內,接續以不詳工具及震樓機器不定次連續敲擊住宅2、3樓間樓板,製造擾人聲響及振動 ,以此強暴之方式,嚴重妨害林XX及其家人林XX、林XX等人睡眠及居住安寧之權利。 (二)劉XX明知林XX、林XX為年邁之人,上下樓梯需靠扶手輔助,以維安全,竟於 107年5月4日晚間8時許林XX報警處理前之某時許,在上址2、3樓間樓梯扶手上,塗抹不 明油漬,妨害林XX及其家人上下樓梯通行之權利,嗣因林XX發覺樓梯扶手有油報警處 理,經員警以衛生紙將不明油漬擦拭始查悉上情。 理由(節錄) 二、實體部分: 訊據被告固坦承:伊與告訴人林XX及林XX父母係分別居住在新北市某處2樓、同號3樓 之上下層鄰居,長期因樓板牆面噪音問題已有嫌隙,伊有於106年10月與告訴人之糾紛前 開始至107年8月14日調解前這段時間架設機器敲擊2、3樓間天花板,也有在2、3樓間樓梯 扶手上,塗抹不明油漬乙情,然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犯行,辯稱:係因為告訴人在地板製造 噪音,伊受不了才會裝機器反擊,伊只有敲擊過3、4次,且是在白天才敲,最晚不會超過 晚上10點,伊敲擊時間沒有起訴書寫的那麼長;伊在樓梯扶手抹油也不是為了要妨害告訴 人通行,只是希望對方手髒,且上下樓梯也可以扶扶手下的鐵柱、不一定要扶扶手云云, 惟查: (一)、關於犯罪事實(一)妨害居住安寧部分:證人即告訴人林XX、林XX、林XX於警 詢、偵訊時已指證:被告從106年5月開始長期敲打天花板製造噪音、導致渠等無法入睡, 106年11月18日、106年12月6日、12月7日亦曾請警察來家裡聽,被告製造的聲音節奏很規 律、像機器敲打的聲音,很大聲等語;證人林XX與林XX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法院勘 驗的告證16聲音就是被告製造出來的,時間就如陳報狀所載,一直到107年12月底都有在 敲,因為其白天從事保全工作,時間固定是早上8點到晚上8點,所以白天被告製造的噪音 都是其弟弟林明源錄的,其曾在凌晨3點半聽過這些噪音,敲擊聲音很大聲,有叫警察來 等語;證人即該址10號2樓住戶陳義信於偵訊、本院審理時亦證稱:約2年半前開始,告訴 人家中就有搬重物拖拉聲音、有時半夜也會有,後來其詢問被告有無聽到,被告很生氣說 有,被告有說他拿高爾夫球桿回敲、也有買機器,告訴人的聲音是不規則聲音,被告反擊 敲的聲音是有節奏的、時間比較短,其有聽過法院勘驗的錄音檔的機器聲音等語;且經本 院當庭勘驗告證16錄音檔(時間從2018.03.08-2018.05.23),勘驗結果:均係出現規律 的機械聲或搭搭聲;勘驗告證5(時間為106年12月6日)之結果:亦係出現規律的敲擊聲 ,一段時間停止後,又接續出現規律的敲擊聲,告證5其中「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被告規 律性敲擊樓地板3」檔案勘驗結果:出現規律敲擊聲,中間有告訴人林XX與林明源講話 聲音,警方到場處理,告知告訴人噪音問題需由環保局開罰乙節,均有本院製作之勘驗譯 文各一紙在卷可證;此外,並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函文暨所附106年10月8日、 106年11月18日勤務分配表、員警工作紀錄簿、受理民眾110報案案件、受理各類案件紀錄 表在卷可證;證人即106年10月8日到場處理之員警胡景淳、陳仕儀於偵查時亦證稱:106 年10月8日有民眾報案妨害安寧,2樓嫌3樓太吵,到場處理時他們正在吵架等語、證人即 106年11月18日到場處理之員警黃琳謄、林敬發於偵查中證稱:有印象有去被告與告訴人 住處處理糾紛,到場時告訴人拿一個手機錄音給其聽、說有噪音,還說有一個本子上面有 記載他聽到噪音的時間等語。足證告訴人指稱:被告從106年5月5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期 間內長期敲打天花板製造噪音乙情,應屬實情。佐以卷附告訴人三人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經醫師診斷均患有:焦慮症、睡眠障礙症等情,有告訴人林XX108年5月15日郵政醫院診 斷證明書、林XX108年8月5日台北慈濟醫院診斷證明書、林XX108年7月20日郵政醫院 診斷證明書在卷可證,堪認被告確有於該段期間內間持續製造機器敲擊聲,妨害影響告訴 人睡眠及居住安寧之權利乙情,堪以認定。況被告於偵訊、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亦曾供 承:伊確實有裝機器敲天花板,時間是在其與告訴人106年10月爭吵前到107年8月14日調 解前。伊承認有於106年10月前後開機器敲4次等語,從而綜合證人林XX等人之指證及卷 附事證,足證被告確有於106年5月5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該段期間接續以不詳工具、機器 敲擊住宅2、3樓間樓板,妨害告訴人林XX及其家人林XX、林XX等人睡眠及居住安寧 之權利之事實,確屬實情,被告犯強制犯行,自應依法論科。 (二)、關於犯罪事實(二)妨害通行部分:證人即告訴人林XX於偵訊、本院審理時已指證 :107年5月4日被告有在2、3樓樓梯扶手抹油,因為當天其與父母一起去進香晚上回來, 其摸到樓梯扶手有油,就報警請警察到場,警察擦拭也發現有油,被告這樣做應該是要害 其媽媽林XX,因為林XX要持柺杖輔助慢慢走、上下樓梯都要扶扶手,有時太滑抓鐵條 也差點跌倒。這棟4樓公寓沒有電梯、上下都要爬樓梯等語明確;證人即該址10號4樓住戶 高乙民於偵訊時亦證稱:其有摸過住家樓梯有油,那個油會讓人跌倒,其會去擦樓梯,每 次擦會發現3樓下來第一步止滑軌道有卡油,其有聞過是機油,後來3樓就裝監視器等語、 證人即該址10號3樓住戶劉家驊於偵訊時亦證稱:因為其腰受傷,其會扶樓梯扶手,剛開 始還想說保養樓梯怎麼會用這麼油,後來才發現是機油、是被告等語;證人即到場處理員 警羅偉豪於偵訊時亦證稱:因為民眾報案說有人在住處抹油,其和同事才過去處理,報案 人稱樓下住戶常常在樓梯抹油、還有提供監視器給其看,後來其直接用衛生紙擦拭3樓至2 樓間之手扶梯,發現確實有抹油等語,復有員警現場擦拭2、3樓樓梯扶手之現場照片在卷 可證;被告亦供承:伊承認有在2、3樓樓梯扶手抹油等語,足認被告確有於107年5月4日 晚間8時許林XX報警處理前之某時許,在上址2、3樓間樓梯扶手上,塗抹不明油漬之事 實,堪已認定。被告雖以前詞置辯,辯稱:抹油只是要讓對方手髒,不是要妨害通行云云 ,惟告訴人林XX、林XX均係高齡80餘歲之老人,告訴人林XX並需持柺杖輔助慢慢走 ,行動不便,而樓梯扶手之裝置目的本即在於輔助上下樓梯之安全;佐以證人即該址10號 3樓住戶劉家驊亦證稱:因為其腰受傷,其會扶樓梯扶手等語、證人即該址10號4樓住戶高 乙民亦證稱:住家樓梯那個油會讓人跌倒等語,足證被告於107年5月4日晚間8時許前,在 2、3樓樓梯扶手抹油之舉止,確已妨害告訴人林XX及其家人上下樓梯通行之權利甚明。 從而被告前揭辯稱:只是要讓對方手髒、對方也可以扶扶手下方之鐵柱、不一定要扶扶手 云云,顯係犯後矯飾之詞,不足為採。證人林XX既係因返家後上樓時察覺樓梯扶手有油 而報警處理,被告所為顯已達妨害他人通行權利既遂之情形,此部分事證明確,被告所犯 係強制犯行,亦應依法論科。 三、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 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該條規定所稱「行為後法律有變更 者」,包括犯罪構成要件有擴張、限縮,或法定刑度有變更等情形,故行為後應適用之法 律有上述變更之情形者,法院應綜合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適用。惟若新、舊法之條 文內容雖有所修正,然其修正內容與罪刑無關,僅為文字、文義之修正、條次之移列,或 將原有實務見解及法理明文化等無關有利或不利於行為人之情形,則非屬上揭所稱之法律 有變更,亦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逕行適用裁判時法。經查 :被告行為後,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規定雖於108年12月25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並自同年 月27日起施行,惟修正後之規定係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前段規定將罰金提高為30 倍,亦即將原本之銀元300元修正為新臺幣9,000元,其修正之結果不生有利或不利於行為 人之情形,自非法律變更,當亦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逕行 適用裁判時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規定處斷。是核被告就犯罪事實欄(一)、(二)所為,均係 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被告於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期間內,接續、密集且不定 次連續敲擊樓板之犯行,係基於妨害告訴人及其家人睡眠及居住安寧之單一犯意,於密接 之時、地以相同之手法所為,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均甚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 觀念,尚難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論以接 續犯一罪。又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四、上訴駁回部分(即犯罪事實(一)部分): 本院經審理結果,認原審以被告所為犯罪事實(一)部分所示犯行罪證明確,因而適用刑事 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04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規定,並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 訴人間因樓板噪音問題而有嫌隙,即以工具製造噪音之方式,妨害告訴人睡眠及居住安寧 之權利長達1年多,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告訴人所受損害之程度,智識程度為 五專畢業(依個人戶籍資料所載)暨家庭經濟狀況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 3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核其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此部分應予 維持。 五、撤銷改判部分(即犯罪事實(二)部分): 原審以被告所犯犯罪事實(二)犯行,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被告就 犯罪事實(二)犯行應屬強制既遂,已如前述,原審誤認為強制未遂並適用刑法第25條第2 項之規定減輕其刑,並宣告如原審主文所示之刑,其援引法令,自屬失當。綜上,被告上 訴否認此部分強制犯行云云,固不足採,惟原判決既有上開可議之處,要屬無可維持,此 部分依法仍應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其定應執行部分亦併予撤銷。 六、量刑: 爰審酌被告與告訴人間互為鄰居,本應和平相處,雖因樓板噪音問題素有嫌隙,然被告率 以不詳工具及機器敲擊樓板製造噪音之方式,妨害告訴人睡眠及居住安寧之權利長達1年 餘,誠屬不該;被告亦明知告訴人林XX、林XX均為年邁之人、行動不便,竟在其等上 下樓必經之樓梯間扶手塗抹油漬,妨害林XX及其家人上下樓梯通行之權利;參以被告於 本院審理時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另衡酌被告自陳現開計程車、家中有母親及胞兄需 扶養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有期徒刑參月),並諭 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與上訴駁回部分定應執行之刑如 主文第四項所示暨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懲儆。至未扣案機器,固係被告所有、供 本案犯行所用之物,惟該機器,據被告供述已掉下來壞掉、不存在了等語,且無證據證明 仍存在,為免將來執行困難,爰不宣告沒收。又本件原判決關於被告犯犯罪事實(二)強制 部分因適用法條有誤,業經本院予以撤銷改判,此為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自無刑事訴訟法 第370條前段之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6年度侵上訴字第 428號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833號判決參照),併此敘明。 -- 雖然我們現在一無所有,只要活著的話,總有一天一定會覺得,能夠活著是一件挺不錯的 事。雖然距離這一天或許還很遙遠,不過,在那天來臨之前,我們還是活下去吧。這時, 你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新世紀福音戰士》碇真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28.1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586182.A.002.html

06/08 11:16, 6年前 , 1F
PTT教的
06/08 11:16, 1F

06/08 11:16, 6年前 , 2F
我比較擔心台灣有些老舊房子裝這天花板會被震垮
06/08 11:16, 2F

06/08 11:17, 6年前 , 3F
惡人自有惡人磨
06/08 11:17, 3F

06/08 11:18, 6年前 , 4F
欄杆抹油真的有病
06/08 11:18, 4F

06/08 11:18, 6年前 , 5F
互相傷害
06/08 11:18, 5F

06/08 11:18, 6年前 , 6F
完全不同情樓上的鄰居
06/08 11:18, 6F

06/08 11:18, 6年前 , 7F
系賀
06/08 11:18, 7F

06/08 11:19, 6年前 , 8F
輸在抹油 沒抹就贏了
06/08 11:19, 8F

06/08 11:19, 6年前 , 9F
扶手抹油太超過了
06/08 11:19, 9F

06/08 11:20, 6年前 , 10F
裝那種東西不就是要讓人抓不到...? 承認是怎樣?
06/08 11:20, 10F

06/08 11:21, 6年前 , 11F
抹油那個證據明確的話和殺人未遂沒兩樣
06/08 11:21, 11F

06/08 11:21, 6年前 , 12F
假日飛刀手 陳義信?????
06/08 11:21, 12F

06/08 11:21, 6年前 , 13F
頂尖對決
06/08 11:21, 13F

06/08 11:21, 6年前 , 14F
應該打硬蠟就好 抹啥油
06/08 11:21, 14F

06/08 11:22, 6年前 , 15F
輸在抹油
06/08 11:22, 15F

06/08 11:22, 6年前 , 16F
震樓神器ok 扶手抹油就過分了
06/08 11:22, 16F

06/08 11:23, 6年前 , 17F
扶手抹油這太惡質
06/08 11:23, 17F

06/08 11:23, 6年前 , 18F
所有不特定人都會經過使用的樓梯扶手抹油就是垃圾
06/08 11:23, 18F

06/08 11:23, 6年前 , 19F
抹油等一下害死人
06/08 11:23, 19F

06/08 11:25, 6年前 , 20F
沒抹油不會輸
06/08 11:25, 20F

06/08 11:27, 6年前 , 21F
輸在抹油吧 要不然噪音應該不會輸
06/08 11:27, 21F

06/08 11:27, 6年前 , 22F
裝起來去外面玩幾個月 鄰居就搬家了吧
06/08 11:27, 22F

06/08 11:27, 6年前 , 23F
扶手抹油太超過了
06/08 11:27, 23F

06/08 11:29, 6年前 , 24F
會習慣用扶手的多半走路不太穩 抹油真的不行
06/08 11:29, 24F

06/08 11:29, 6年前 , 25F
來互相傷害啊
06/08 11:29, 25F

06/08 11:30, 6年前 , 26F
判決不是已經認定為犯行機器 只是壞了不沒收 哪算OK?
06/08 11:30, 26F

06/08 11:30, 6年前 , 27F
抹油就輸了
06/08 11:30, 27F

06/08 11:31, 6年前 , 28F
判太輕了 樓上吵他一下他搞到別人睡不好喔
06/08 11:31, 28F

06/08 11:32, 6年前 , 29F
新北不意外
06/08 11:32, 29F

06/08 11:32, 6年前 , 30F
我看是承認有用機器就輸了
06/08 11:32, 30F

06/08 11:33, 6年前 , 31F
頂尖對決
06/08 11:33, 31F

06/08 11:33, 6年前 , 32F
抹油幹嘛= =都已經快震贏了
06/08 11:33, 32F

06/08 11:34, 6年前 , 33F
花9萬讓人不得安寧 難怪沒人會怕
06/08 11:34, 33F

06/08 11:34, 6年前 , 34F
笑死 狗咬狗
06/08 11:34, 34F

06/08 11:36, 6年前 , 35F
新北日常。 結案
06/08 11:36, 35F

06/08 11:36, 6年前 , 36F
抹油不太ok
06/08 11:36, 36F

06/08 11:36, 6年前 , 37F
頂尖對決
06/08 11:36, 37F

06/08 11:36, 6年前 , 38F
這是鄉民嗎XD
06/08 11:36, 38F

06/08 11:37, 6年前 , 39F
最討厭那種反映了不改善的
06/08 11:37, 39F
還有 210 則推文
06/08 15:58, 6年前 , 250F
抹油是要幹嘛 北七
06/08 15:58, 250F

06/08 16:04, 6年前 , 251F
抹油就是有殺人犯意吧,震樓可以樓上樓下互震啊,看誰能忍
06/08 16:04, 251F

06/08 16:08, 6年前 , 252F
抹油這裡,應該是向韓總請教如何抹油才能玩這麼久。
06/08 16:08, 252F

06/08 16:09, 6年前 , 253F
活該。罰死他
06/08 16:09, 253F

06/08 16:13, 6年前 , 254F
互震不就好了 比誰多台有用嗎? 其實還有更有用的搞這小
06/08 16:13, 254F

06/08 16:13, 6年前 , 255F
打小鬧幹嘛?
06/08 16:13, 255F

06/08 16:13, 6年前 , 256F
也不知道是不是樓下自己神經,遇到神經鄰居連煮飯時間開抽
06/08 16:13, 256F

06/08 16:13, 6年前 , 257F
油煙機都可以說小孩會怕==
06/08 16:13, 257F

06/08 16:30, 6年前 , 258F
窮鬼住公寓活該
06/08 16:30, 258F

06/08 16:59, 6年前 , 259F
好噁喔幹 這種都有精神病
06/08 16:59, 259F

06/08 17:00, 6年前 , 260F
抹油活該 乖乖震就好
06/08 17:00, 260F

06/08 17:25, 6年前 , 261F
樓上活該啦,跌斷腿就不會再吵了,能夠逼到樓下用震樓神
06/08 17:25, 261F

06/08 17:35, 6年前 , 262F
這篇算業配文嗎
06/08 17:35, 262F

06/08 17:44, 6年前 , 263F
玉石俱焚
06/08 17:44, 263F

06/08 18:01, 6年前 , 264F
跪求震樓神器賣場連結!
06/08 18:01, 264F

06/08 18:04, 6年前 , 265F
笑死 智障對決
06/08 18:04, 265F

06/08 18:29, 6年前 , 266F
起因是樓上吵樓下 結果樓上告樓下
06/08 18:29, 266F

06/08 18:47, 6年前 , 267F
o多餘不晹陰o告
06/08 18:47, 267F

06/08 18:48, 6年前 , 268F
抹油多餘不抹還有得告
06/08 18:48, 268F

06/08 19:13, 6年前 , 269F
樓上吵人的不是是起因嗎
06/08 19:13, 269F

06/08 19:26, 6年前 , 270F
他說被吵的辯詞就不被採信,罪犯各種藉口狡辯沒看過?
06/08 19:26, 270F

06/08 19:28, 6年前 , 271F
此案真正製造噪音的是惡整鄰居的劉男 無賴台男不撻伐?
06/08 19:28, 271F

06/08 20:21, 6年前 , 272F
↑↑↑有人會那麼無聊特別花錢去吵樓上住戶的嗎?
06/08 20:21, 272F

06/08 20:39, 6年前 , 273F
肯定是樓上的太誇張,沒人會沒事用鎮樓神器
06/08 20:39, 273F

06/08 20:40, 6年前 , 274F
可惜了 差一點就可以讓對方父母摔得爽爽了
06/08 20:40, 274F

06/08 22:47, 6年前 , 275F
有判決書有推 好幼稚
06/08 22:47, 275F

06/08 23:42, 6年前 , 276F
根本不知道樓上怎樣 有人神經質、或是共振不是樓上的聲音
06/08 23:42, 276F

06/08 23:42, 6年前 , 277F
(我家獨棟透天 所以聲音真實來源都很清楚 有些明明是樓
06/08 23:42, 277F

06/08 23:43, 6年前 , 278F
下機台製造的聲音 聽起來卻很像在上方。但是樓下想殺人是
06/08 23:43, 278F

06/08 23:43, 6年前 , 279F
確定的 當然譴責樓下呀
06/08 23:43, 279F

06/08 23:52, 6年前 , 280F
抹油真的不行 反擊可以
06/08 23:52, 280F

06/09 01:36, 6年前 , 281F
讚讚讚讚讚
06/09 01:36, 281F

06/09 02:28, 6年前 , 282F
一堆不反應鄰居只推神器的智障 以為開機器自己不會有事
06/09 02:28, 282F

06/09 04:03, 6年前 , 283F
沒抹油就贏了啦 樓上噪音ㄎㄤㄎㄤㄎㄤ
06/09 04:03, 283F

06/09 10:21, 6年前 , 284F
三萬?
06/09 10:21, 284F

06/09 10:26, 6年前 , 285F
活該在吵啊
06/09 10:26, 285F

06/09 11:32, 6年前 , 286F
扶手抹油真的不可取
06/09 11:32, 286F

06/09 17:51, 6年前 , 287F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上字第 21 號刑事判決
06/09 17:51, 287F

06/09 19:10, 6年前 , 288F
白癡還抹油 活該被告
06/09 19:10, 288F

06/11 09:43, 6年前 , 289F
抹油就是等著被告...
06/11 09:43, 289F
文章代碼(AID): #1UtQs602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