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鐵路警兒遇害被告無罪 李承翰父悲憤辭世

看板Gossiping作者 (短ID真好)時間3年前 (2020/06/05 00:01), 3年前編輯推噓7(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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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urmvogel (Schwalbe)》之銘言: : 提供人發洩的管道 : 給邊緣人一絲的溫暖 : 法官遵守兩公約 兩個公約就是法官甲掰的遮羞布啦 讓我們繼續複習一下 如果殺到法律人 會出現什麼情況 (二)死刑存廢是一種選擇,這種選擇有其社會文化、群體價值    甚至歷史背景因素,並非單純經由法學概念之推導或演算    即可得出標準答案。本院認為在民主國家中,對於不法犯    行是否選擇將死刑列為刑罰效果,係基於人民之意志、價    值判斷所為之選擇與決定,死刑制度存在與否之抉擇,即    應由人民或人民經由民主程序選舉產生之政治部門做出政    治決定,而非由審判機關代人民做出選擇。在人民或人民    經由民主程序選舉產生之政治部門做出政治決定,並經立    法機關廢除現行法有關死刑之刑罰規定前,死刑自仍屬現    行有效之刑罰之一,而為本案量刑選項之一。 (三)我國既屬尚維持死刑制度之國家,對剝奪人民生命之決定    即應受公政公約之約束與限制,限於情節最重大或最嚴重    之罪行,且不違反該公約第14條之保障下,始得科以死刑    之懲罰。本件被告所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故意殺人罪,    屬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之「情節最重大之罪」(the    most serious crimes,或譯為「最嚴重之犯罪」),且    符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決議批准公布之保護面臨死    刑者權利保障條款第1條所揭示之「故意而造成致命或其    他極端重大後果的犯罪」(intentional crimes with    lethal or other extremely grave consequences),經    本院依據符合公政公約第14條保障之規定進行公平審判,    自得將死刑列為可科處之刑罰。 犯人雖有悔意 但本院有千萬個不願意 但依舊要判死以慰律師 (四)本案被告心智正常,生活狀況並無難以承受之重大變故,    且被害人等正準備離開本院,並無對被告挑釁或刺激之情    況下,僅因先前婚姻生活及調解程序中對被害人累積之不    滿,即因怨憤而突起殺意,以駕車衝撞、碾壓之殘暴方式    ,在本院院區範圍內恣意殺害其前配偶李怡慧及在案發當    日才初次見面僅係單純執行律師業務之黃政雄律師,被告    之犯罪動機具特別可責性,犯罪手段或情節具特別殘暴性    ,無視國家法紀、視人命如草芥,惡性至為重大。又其犯    罪結果除剝奪被害人2人之生命外,更造成律師之恐慌、    不安而於執行職務時有後顧之憂,對社會秩序及有賴在野    法曹(律師)共同參與維護之法治秩序具嚴重破壞性、危    害性。參酌被告犯後雖曾表示愧疚之意,並為抄寫佛經等    舉動,但始終否認有殺害被害人之犯意,並仍一再將其所    為歸咎於被害人在調解過程中之陳述或黃政雄律師於案發    前所為之手部動作,或以其獨力照顧子女之壓力卸責。被    告所犯殺人犯行就其手段、情節、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    均顯示其惡性重大至極,為使罪責相符、刑罰相當,並彰    顯國法尊嚴、維護法治、保障社會安全,本院欲求其生而    仍不可得,故檢察官請求對被告處以極刑,核屬相當,爰    量處被告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造成法律人恐慌 罪大惡極 造成一般人恐慌 青菜啦 : 歐洲假掰國家的玩意 : 世界大戰都是歐洲人搞出來的 : 台灣法官把兩公約當聖旨,殺人無罪 : 所以法官跟婊子 : 哪種職業比較對社會安全有貢獻? --    學校門口總是有一些騙子, 有的開著車,有的沒有開車。 ▁▁    沒有開車的,騙騙我們的錢, ▕A6▏   開著車的,騙騙我們的人。 ▕出品▏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7.103.189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286487.A.2E7.html ※ 編輯: A6 (101.87.103.189 中國), 06/05/2020 0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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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up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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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撞死律師連打電話報警都不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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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分屍普通人 上銬帶警察去找屍塊都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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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叫立委一定要通過兩公約嗎沒有嘛愛通過然後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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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媽的立委好好幹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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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不會看判決? 兩個公約殺法律人 照樣能判死阿 ※ 編輯: A6 (101.87.103.189 中國), 06/05/2020 0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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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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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一樓要的判決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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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有一堆G掰法匠出來說你們不懂法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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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滾動式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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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到法律人 甚麼狗屁公約都吃屎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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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04, 3年前 , 11F
感覺那法官就是修道的 純脆不想自己手染血 其他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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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05, 3年前 , 12F
思覺失調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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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05, 3年前 , 13F
都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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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10, 3年前 , 14F
建議大家想不開 去看精神科吧 然後記得針對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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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46, 3年前 , 15F
j個我知道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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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01, 3年前 , 16F
欸你怎麼這麼會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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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03, 3年前 , 17F
不是法律人就沒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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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6, 3年前 , 18F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律人真的會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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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0:32, 3年前 , 19F
同理心
06/05 10:32,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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