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唐鳳:健保卡買三倍券像報稅 只讀取不存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6/04 19:32), 4年前編輯推噓6(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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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rgelp (bernie識形態)》之銘言: : ※ 引述《wupaul (保母義勇軍)》之銘言: : : 對此唐鳳上午接受廣播節目「周玉蔻嗆新聞」訪問時表示,健保法是規定健保卡不能存放 : : 跟醫療無關的紀錄,但是像健保卡用來報稅,就沒有存放報稅紀錄,只是讀取。 : 估狗了法條 : https://i.imgur.com/v5ln0bE.jpg
: 唐鳳說的沒錯,是不得「存放」。 : 搞不好蔡壁如看不懂存放的意思, : 看不懂就直接略過,腦補成跟醫療無關行為都不行。 : 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 : 蔡壁如又双叒造謠啦~ : 你老闆說的, 不讀書、沒良心、不尊重專業,自己選一個吧,也可以複選。 其實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解釋法律不能只看一個詞的文義。 健保法第16條及其授權訂定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 第2條皆規定: 「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 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 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這兩條規定的規範的目的在於避免健保卡的質變與濫用。因此無論資料存放於 何處,只要是利用健保卡作為媒介,即受健保法及其所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的規制。 以存取同意器官捐贈的資料為例,過去在立法時尚且知道要在人體器官移植條 例中另行規定。這也是說,並不是資料只要不存放在健保卡上就可以任意另設 資料庫存放,並以健保卡作為讀取資料的媒介。換句話說,要避免健保卡的質 變與濫用,在解釋上就不能認定健保署可以任意與其他機關合作並設置網路服 務,就得將健保卡當作媒介或「鑰匙」。 然按照目前政府的說詞,以健保卡作為媒介的利用方式,會變成凡只要另闢資 料庫,都將不生違法問題。 事實上所謂健保卡供「保險人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之網路服務使用」, 也要看該項合作是否與健保醫療服務是否密接。否則健保卡已可當成「萬能 鑰匙」使用,又何需另推行數位身分證? 簡單總結一下:若欲將健保卡當作媒介或「鑰匙」使用,須視該項合作是否在 健保法所賦予之權限內,不然須另行立法。 -- 從離婚到遇到他為止的五年之間,我在這地方一個人,和周圍的一切過著非現實的生活 。幾乎沒有認識的人,既不想到外面去玩,也沒有男朋友,早上起床就到公司去,畫圖 ,下班到超級市場買點東西,回家一個人吃東西。整天放FM聽,看看書、寫寫日記,在 浴室洗襪子。因為公寓在海邊,所以一直聽得見海浪的聲音。好寒冷的生活啊。 尋羊冒險記/村上春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7.11.13.67 (德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270360.A.33C.html

06/04 19:33, 4年前 , 1F
有意見就不要領
06/04 19:33, 1F
還真沒有要領。

06/04 19:35, 4年前 , 2F
網路報稅健保卡登入就沒人在靠背這個
06/04 19:35, 2F

06/04 19:35, 4年前 , 3F
你想當中共同路人?
06/04 19:35, 3F

06/04 19:36, 4年前 , 4F
有沒有白話文版
06/04 19:36, 4F

06/04 19:36, 4年前 , 5F
報稅?
06/04 19:36, 5F

06/04 19:37, 4年前 , 6F
話說法律解釋也不是自己說了算要由法官吧
06/04 19:37, 6F

06/04 19:38, 4年前 , 7F
這裡只是做身份驗證用而已 說是鑰匙也太簡化 要能當鑰
06/04 19:38, 7F

06/04 19:38, 4年前 , 8F
匙 取決在承認身份的系統要給它什麼權利 跟健保局 健
06/04 19:38, 8F

06/04 19:39, 4年前 , 9F
保資料一點關係都沒有
06/04 19:39, 9F

06/04 19:39, 4年前 , 10F
去銀行開戶也用阿
06/04 19:39, 10F

06/04 19:39, 4年前 , 11F
除非打行政訴訟到法院,否則解釋權就在主管機關身上
06/04 19:39, 11F

06/04 19:43, 4年前 , 12F
其實要完全沒法律爭議很簡單 法治國家該有的程序走完
06/04 19:43, 12F

06/04 19:43, 4年前 , 13F
講銀行開戶也用的就不要來鬧了,根本不在同一個層次上…
06/04 19:43, 13F

06/04 19:43, 4年前 , 14F
推專業
06/04 19:43, 14F

06/04 19:43, 4年前 , 15F
政府帶頭玩法律文字 立法機關不明定清楚 權力的傲慢
06/04 19:43, 15F

06/04 19:44, 4年前 , 16F
白話: 插了沒射還是姦,因為即使沒有白白的噴出來,小劇場
06/04 19:44, 16F

06/04 19:44, 4年前 , 17F
還是有了動作。懂?
06/04 19:44, 17F

06/04 19:44, 4年前 , 18F
執政就該帶頭做示範 依法行政說的簡單 做起來有點麻煩
06/04 19:44, 18F

06/04 19:45, 4年前 , 19F
但是如果還想要是個法治國家 嫌麻煩還是要去做
06/04 19:45, 19F

06/04 19:47, 4年前 , 20F
菸黨:你知道我立院過半嗎?你跟我講法?
06/04 19:47, 20F
※ 編輯: Pocketsun (77.11.13.67 德國), 06/04/2020 2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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