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經濟學人》台灣的憲法法庭可能將通姦除罪化
我稍微整理一下這次通姦是否除罪化的聲請解釋案整個經過,
如果我有遺漏的地方歡迎補充。
這次通姦是否除罪化的聲請解釋案起因是來自民國104年7/30苗栗簡易庭104年苗簡字第592
號有關於妨害婚姻的刑事裁定,
該刑事裁定的裁判書全文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bit.ly/2Xkmfoc
於是苗栗簡易庭快股的法官向司法院憲法法庭提出聲請解釋案,
相關案由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58xswcv0hrnm68sx
之後一直到了今年2/21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公告憲法法庭將針對這個聲請解釋案於3/31進
行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當中的爭點題綱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bolhbwqx957z7eby
3/26司法院針對3/31的言詞辯論發了一份新聞稿,
當中有再度敘述一次本案言詞辯論的爭點,
並且還有公告將要在言詞辯論出庭的人有哪些,
該份新聞稿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o2apsqq6qu3wlmjn
3/27大法官書記處有針對3/31的言詞辯論整理了一份相關資料,
其中有各聲請人代表的補充意見、各關係機關的意見、各鑑定人的意見及各法庭之友的意
見,
對這些相關資料有興趣的人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32aqtnyhuphqhdb5
在司法院公告憲法法庭將針對這個聲請解釋案於3/31進行言詞辯論之後,
在LINE及FB上就開始流傳3/31將要通過通姦除罪化及四月將要通過大麻合法化的假訊息,
以下附上相關假訊息的擷圖:
https://tfc-taiwan.org.tw/sites/default/files/imce/images/388_1.jpg
言詞辯論結束後大法官書記處有發佈新聞稿表示大法官將於1個月內指定期日公布解釋。
4/6大法官書記處針對前面提到的在LINE及FB上流傳的那些假訊息發佈澄清新聞稿,
對該份新聞稿有興趣的人請參考下面連結: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zsfqnqtozfngnrpg
4/30大法官書記處公告將於5/29下午四時於憲法法庭宣示解釋,
當天將會開放24位民眾旁聽,
其中一半的人可以坐進憲法法庭裡,
另外一半的人則會待在司法大廈1樓的多媒體簡報室看影音直播,
而當天也會同步於網路進行影音直播,
當天有興趣到現場感受一下的人可以參考下面連結看要如何現場報名: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ontents/show/nkd9okrft2nctxr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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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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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補充一下到底什麼是刑法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好了。
中華民國刑法第239條規定: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
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 編輯: ifulita (118.165.112.47 臺灣), 05/23/2020 1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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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fulita (118.165.112.47 臺灣), 05/23/2020 12: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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