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了解民眾憂慮!」蔡英文提「思覺失調」 承諾社會安全網補漏洞

看板Gossiping作者 (enjoyfafa)時間5年前 (2020/05/20 13:12), 5年前編輯推噓-1(2314)
留言19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 引述《gn01948540 (阿肥)》之銘言: : 一直說社會安全網 : 結果現在一堆垃圾政策一直出來 : 但什麼都沒規劃完全的情況下 : 根本只是壓榨社工 這個我也要抱怨一下,現在政策真的很怪, 要求相關人員凡聽到任何疑似性平、家暴、兒少保等等的事件時, 完全不要思考,反正就是要通報, 也不用管當事人意願、發生時間點等等,反正通報就對了。 不通報?或延遲通報時機? 歡迎你本人充實國庫。 站在相關工作者的立場,聽到這事情我的立場也是該通報, 但很多時候當事人就是不想、覺得麻煩、怕受他人異樣眼光等, 勸了還是沒改變立場, 但還是只能跟他們說:很抱歉,法令規定我們一定要通報。 這樣做到底誰得益? 就算通報上去,當事人可能根本不接電話, 社工方面平添麻煩,又不能做什麼事, 而當事人往往會因為這種事情而中止治療。 希望監察院跟政府各部會能夠用更務實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情, 很多相關工作者在面對這種事時,基於個案利益最大化的原則, 大概都會希望能通報, 不管是阻止正在進行中的犯行,或是了卻過去遺憾等。 但無論如何一定會有許多人不願意從法律或性平的角度去處理事情, 而只想自己走出來, 好不好我不知道,我自己也是不贊同這種觀點的, 但最終那是當事人的觀點,如果他們怎樣都不願意改變觀點, 為什麼不能給當事人決定的權力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6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951537.A.E06.html

05/20 13:13, 5年前 , 1F
當事人決定不吃藥 然後殺人 繼續判無罪??
05/20 13:13, 1F
ERR...你能把性平相關的通報跟吃藥與否扯上關係也是很厲害

05/20 13:14, 5年前 , 2F
其實最好社工能發現有人自己停藥 然後發作要去殺人啦
05/20 13:14, 2F

05/20 13:14, 5年前 , 3F
當事人有不通報的選擇,選擇當下是不是就能放棄無罪或減
05/20 13:14, 3F

05/20 13:15, 5年前 , 4F
刑的選擇
05/20 13:15, 4F

05/20 13:15, 5年前 , 5F
什麼強化社工系統 套一下就知道根本阻止不了事件再發生
05/20 13:15, 5F

05/20 13:15, 5年前 , 6F
政府是跟著輿論做表面工夫的 實際效益不是考慮之列
05/20 13:15, 6F

05/20 13:15, 5年前 , 7F
沒有人要真正解決問題 重點是要做出有在解決問題的
05/20 13:15, 7F

05/20 13:15, 5年前 , 8F
也只有想都沒想過的笨頭總統才會講這些無關痛養的屁話
05/20 13:15, 8F

05/20 13:15, 5年前 , 9F
姿勢 這樣被抨擊時就可以情緒勒索說我做得很辛苦
05/20 13:15, 9F

05/20 13:16, 5年前 , 10F
政府有在努力 你又做了什麼 我都快會背了
05/20 13:16, 10F

05/20 13:16, 5年前 , 11F
什麼加強社會防護網 還寫卡片咧 防護三小 自欺欺人
05/20 13:16, 11F

05/20 13:16, 5年前 , 12F
法官判可教化 但是教化不歸法官管
05/20 13:16, 12F

05/20 13:17, 5年前 , 13F
不過也體諒她啦 本來她也做不了什麼 類似的事必再發生
05/20 13:17, 13F

05/20 13:17, 5年前 , 14F
也沒辦法 誰來當都一樣
05/20 13:17, 14F
※ 編輯: enjoyfafa (140.112.61.26 臺灣), 05/20/2020 13:19:11

05/20 13:27, 5年前 , 15F
本來就不是什麼都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的 像是強制性交罪
05/20 13:27, 15F

05/20 13:27, 5年前 , 16F
也是非告訴乃論一樣
05/20 13:27, 16F

05/20 13:27, 5年前 , 17F
輔大心理系不就示範意圖私了的後果
05/20 13:27, 17F

05/20 16:08, 5年前 , 18F
黨證?(伸手挑眉直視)好 下一位
05/20 16:08, 18F

05/20 17:48, 5年前 , 19F
不通報結果出事,我看你罵更兇
05/20 17:48, 19F
文章代碼(AID): #1UnBmnu6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UnBmnu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