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監薪水照領

看板Gossiping作者 (清雲)時間5年前 (2020/05/14 16:22), 編輯推噓-1(125)
留言8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jj20 (可不可以妳也剛好喜歡我)》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 : 時間: Thu May 14 15:38:23 2020 :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自由 :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 黃欣柏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 「花蓮王」未遭褫奪公權 內政部︰帶職入監薪水照領 目前民意代表只要判刑確定就會被解除職務 (當初陳致中被判刑3個月也沒有褫奪公權 就喪失議員資格) 但只有立法委員例外喔 立委一定要 貪汙 賄選 當選無效 或是 犯罪後有被宣告褫奪公權 才會被解除職務 所以一些幾個月或1.2年的輕罪 如果是議員 那就會被解職 但如果是立委就是入監還能領薪水 衝車邱毅當初被判刑一年多(後來減刑變成7.8個月) 一樣也是坐牢領立委薪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72.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444533.A.9D9.html

05/14 16:22, 5年前 , 1F
地方民代是因為地方制度法有規定
05/14 16:22, 1F

05/14 16:23, 5年前 , 2F
「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未緩刑或未易
05/14 16:23, 2F

05/14 16:23, 5年前 , 3F
科罰金者,由行政院解職」
05/14 16:23, 3F

05/14 16:27, 5年前 , 4F
立委自肥
05/14 16:27, 4F

05/14 16:31, 5年前 , 5F
法律立委修的怎麼可能打到自己
05/14 16:31, 5F

05/14 16:35, 5年前 , 6F
這是什麼bug幹原來是立委的防火牆
05/14 16:35, 6F

05/14 16:39, 5年前 , 7F
幹 根本沒人可以監督立法委員 G8
05/14 16:39, 7F

05/14 16:56, 5年前 , 8F
因為沒有立委會願意或同意修法立委判刑確定即免職
05/14 16:56, 8F
文章代碼(AID): #1UlF-rdP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lF-rdP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