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院二度更裁:限時24hrs繳百萬交保!
※ 引述《teramars (tomorrow never knows)》之銘言:
: 鄭男2019年7月間在台鐵自強號上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日前獲判無罪,並可以50萬元交
: 保,引發爭議!經檢方抗告後,嘉義地院重新裁定交保停押並附7條件,檢二度抗告,嘉
: 義地院更裁,鄭嫌需在收到裁定書的24小時內繳納保證金100萬元具保,否則將繼續羈押
: ,看守所也曝光鄭男簽收裁定書時的反應。
: 鄭嫌犯下殺警案後,於2019年7月羈押至今已長達10個月,雖然於看守所內定時服藥,但
: 仍存在病症,包括妄想、現實感受損等,必須接受長期治療,且鄭嫌犯行情節重大,除
: 了對死者家屬造成無法彌補之傷痛外,也造成社會大眾恐慌。
: 嘉義地院二度更裁時審酌,鄭嫌已經離婚、女兒尚在就學中,經濟狀況不佳等情形,為
: 了避免被告得隨時具保,而陷於不安定之狀態,故限定鄭嫌於本裁定生效後24小時內及
: 時提出,繳納保證金100萬元後具保,若在限期內不能具保,具保就失去效力,仍應繼續
: 羈押。
先說我沒看過與惡
我是覺得啊
法官如果開出更苛的條件的讓他關
擺明暫時不想讓他出來
繼續丟著讓二審去決定
二審沒意外的話 還是會說依法判決 謝謝指教
既然大家都這麼憤慨
法官 醫師 廢死也這麼愛嗆聲 我做好我該做的部分
不如網友們來湊這100萬保他出來
幫他租個宿舍就在法院旁邊好了
讓他三不五時可以到法院逛逛
接受法官的教化
說不定還比較有效果呢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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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8.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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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1萬啦 真有人發起請立刻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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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inard6666 (211.21.108.31 臺灣), 05/04/2020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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