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刺殺警察李承翰嫌判無罪 李父臉色鐵青怒斥「太離譜」

看板Gossiping作者 (The Dark Knight )時間4年前 (2020/04/30 11:53), 4年前編輯推噓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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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之銘言: : 中時電子報 : 刺殺警察李承翰嫌判無罪 李父臉色鐵青怒斥「太離譜」 : 2020/04/30 記者廖素慧報導 :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執勤被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院審判長30日宣判鄭嫌無罪,並令入 : 相當處所監護5年,50萬元交保,並督促檢方趕快上訴,李承翰的父母難以接受,臉色鐵 : 青,不發一語,後來李父才說「太離譜」。 : 審判長說,鄭嫌無罪,因無罪則撤銷羈押,但檢方會上訴,上訴期間依刑訴法規定具保、 : 責付、限制住居。鄭嫌表示要具保。檢察官建議10萬元具保,審判長諭知50萬具保。 : 此案由審判長卓春慧、法官林家賢、鄭諺霓開合議庭審理宣判,李承翰父母到庭聆判,非 : 常難過,與陪同的鐵路警察抱頭默默不語。 : 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上在台鐵列車上處理鄭嫌的補票問題,被鄭嫌持刀刺死殉職,一審結 : 辯,因鄭嫌被鑑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檢察官主張鄭嫌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建請法官判無 : 期徒刑,但一審判決結果卻是無罪。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430001968-260402 : ------------------------ 既然精神病殺人或者傷人 是無罪的 (專業術語叫: 阻卻違法) 就像天災 洪水颱風地震哥吉拉一樣 誰碰到誰倒楣 那是不是應該將精神病患當作天災一樣對待? 應該有防範天災一樣的處置方法 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例如將精神病患者集中管理 或與世隔絕 你保障了精神病患者的人權 也應該有保障非精神病患者安全的方法 一旦判定為精神病一率先抓去集中管理 有輕中重之分 輕的如果痊癒了 評估後可以放出來 一旦犯案 就變成重的 一樣抓回去關 這樣的做法 是法律人要的嗎? 是立法委員要的嗎? 國家立法之怠惰 法官之濫法 是要人民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而且還必須要納稅給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38.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18819.A.15E.html

04/30 11:54, 4年前 , 1F
有被害人保護法 可以申請300萬阿
04/30 11:54, 1F

04/30 11:54, 4年前 , 2F
推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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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4, 4年前 , 3F
我唯一支持冰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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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用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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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4, 4年前 , 5F
天災也不一定能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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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必須是國家在保護措施上面有過失有不周全 今天你放精神病亂亂跑 傷人了殺人了又不逞治他 這不是國家的過失嗎

04/30 11:56, 4年前 , 6F
叫法官作保,出事看比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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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6, 4年前 , 7F
立委大大可以去祖國新疆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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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7, 4年前 , 8F
不應該有任何因為精神病減刑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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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ristianBale (211.23.138.90 臺灣), 04/30/2020 11:59:10

04/30 12:07, 4年前 , 9F
不給犯法的人死,國家補償應該要算餘命算吧!要說這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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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07, 4年前 , 10F
合理,那法官都讓該死的不死才更不合理,台灣法律只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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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07, 4年前 , 11F
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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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10, 4年前 , 12F
對!不能只是就強制就醫,事前預防保護善良市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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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10, 4年前 , 13F
才是法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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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11, 4年前 , 14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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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36, 4年前 , 15F
想法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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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42, 4年前 , 16F
推個,本來就應該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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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50, 4年前 , 17F
一般人也會殺人啊 不全都與世隔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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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40, 4年前 , 18F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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