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刺殺警察李承翰嫌判無罪 李父臉色鐵青怒斥「太離譜」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姐變成媽)時間4年前 (2020/04/30 11:19), 4年前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7/29 (看更多)
請問鑑識報告是誰做的? 如果往後類似情形要求 1.執行鑑識者 2.本案審判法官 進行連帶保證 倘若犯罪行為人再犯做連帶處罰 是否可以避免這種誇張的判決 我覺得台灣人該上街站出來 抗議這些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判決 不然法律到底拿來幹嘛用的 ※ 引述《Justice5566 (正義56)》之銘言: : 1. : 刑法第19條第一項 :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 2. : 鑑定報告(醫院做的)認為李男行為時沒有辨識能力 : 3. : 1 + 2 = 不罰 = 無罪 : 如果鄉民對這個結果很憤怒 : 有兩個部份可以切入 : 第一個就是主張廢除刑法19條 : 第二個就是希望可以重新做出鑑定報告 : 其實實務上鑑定機關要認為行為人完全沒有辨識能力 : 非常非常的罕見 : 舉個例子小燈泡案件的被告王景玉也是有病 : 但鑑定結果還是被認為具有辨識能力 : 所以這個案件真正的癥結點 : 其實是出在鑑定報告上面 : ※ 引述《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之銘言: : : 中時電子報 : : 刺殺警察李承翰嫌判無罪 李父臉色鐵青怒斥「太離譜」 : : 2020/04/30 記者廖素慧報導 : :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執勤被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院審判長30日宣判鄭嫌無罪,並 : : 相當處所監護5年,50萬元交保,並督促檢方趕快上訴,李承翰的父母難以接受,臉 色? : : 青,不發一語,後來李父才說「太離譜」。 : : 審判長說,鄭嫌無罪,因無罪則撤銷羈押,但檢方會上訴,上訴期間依刑訴法規定具 : : 責付、限制住居。鄭嫌表示要具保。檢察官建議10萬元具保,審判長諭知50萬具保。 : : 此案由審判長卓春慧、法官林家賢、鄭諺霓開合議庭審理宣判,李承翰父母到庭聆判 : : 常難過,與陪同的鐵路警察抱頭默默不語。 : : 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上在台鐵列車上處理鄭嫌的補票問題,被鄭嫌持刀刺死殉職,一 : : 辯,因鄭嫌被鑑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檢察官主張鄭嫌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建請法官 : : 期徒刑,但一審判決結果卻是無罪。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430001968-260402 : : ------------------------ : : 台灣司法 總是不會讓我失望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03.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216744.A.207.html

04/30 11:19, 4年前 , 1F
贊成
04/30 11:19, 1F

04/30 11:20, 4年前 , 2F
站出來幹嘛,白做工而已,623人夠多吧,結果呢,被當放
04/30 11:20, 2F

04/30 11:20, 4年前 , 3F
04/30 11:20, 3F

04/30 11:21, 4年前 , 4F
而且還是在你面前上台放屁給你聽
04/30 11:21, 4F

04/30 11:21, 4年前 , 5F
台灣法律?拿來給自以為清高假掰理想強姦用的啊。
04/30 11:21, 5F

04/30 11:24, 4年前 , 6F
鑑識的就依照他專業判斷認為李男沒有行為能力 又沒保
04/30 11:24, 6F

04/30 11:25, 4年前 , 7F
證他不會再犯 要鑑識的掛這種保證不妥吧
04/30 11:25, 7F
那到底要怎麼樣 才可以不會再有犯罪行為人拿 精神疾病 做為犯罪的擋箭牌 尤其現在說要治療他 到底台灣哪裡可以治療真的想不通 ※ 編輯: redial (123.192.103.217 臺灣), 04/30/2020 11:42:49

04/30 12:38, 4年前 , 8F
你這種想法跟暴民有什麼兩樣
04/30 12:3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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