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治] 邱顯智FB 【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人間は敵!=﹏=+)時間4年前 (2020/04/11 08:12), 編輯推噓6(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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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t9963 (吐司不吐絲)》之銘言: : ※ 引述《tLuesuGi (上杉不識庵真光謙信)》之銘言: : : https://bit.ly/2wmWObW : : 好像是昨天還前天的事嗎 : : 以下全文 : : 【公親變事主?倒楣的吹哨檢舉人,警政署出來面對】 : :   : : 昨天辦公室接到多位網友私訊,請我們幫幫這位倒楣的網友。事情大概是這樣的,該網友 : : 在巴哈姆特轉發截圖,並主動向刑事局提供資料。 : :   : : 筆錄完成後,偵九隊還致電網友,要求提供就讀學校、科系、年級以完成筆錄製作。 : :   : : 很巧的是,過沒多久,媒體上就出現該網友的姓氏、學校等資訊,還有媒體打電話到學校 : : ,試圖聯絡該網友。更巧的是,媒體多以「被移送」、「被傳喚」、「被揪出」、「被抓 : : 到」來報導該網友,讓這位倒楣的檢舉人不勝其擾。 : :   : : 然後,一如往常,刑事局表示絕無洩漏,查無不法。這就是事件的大要。 : :   : : 警察把偵查案件訊息洩漏給媒體,這在台灣早就不是新聞了。每次有社會矚目案件,媒體 : : 總是飛快的取得案情細節、當事人相關資訊,寫出一大堆報導。 : :   : : 每次說要檢討「偵查不公開」,警政署總是說,一定檢討,已經檢討!然而,檢討的繼續 : : 檢討,寫報告的繼續寫報告,洩漏的繼續洩漏,沒有任何改變,這就是台灣警政機關與媒 : : 體互利共生的日常。 : :   : : 我要呼籲警政署,務必詳查這個案件的偵辦過程,有無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洩漏案 : : 情資訊給媒體的狀況。這絕對不是「子虛烏有」、「絕對沒有洩漏可供辨識的資訊給媒體 : : 」就可以交代得過去。 : :   : : 以下附上根據多位網友提供資料整理的事件時間軸: : :   : : 2020/4/6 19:04 : : 網友中午主動打去刑事局提供資料,以證人身份做筆錄。 : :   : : 2020/4/6 20:53 : : 刑事局偵九隊(電腦犯罪)來電詢問網友就讀學校、科系、年級等個資。 : : 過沒多久相關資訊即出現在媒體上。 : :   : : 2020/4/7 12:55 : : 刑事局表示洩漏個資一事「子虛烏有」,「絕對沒有洩漏可供辨識的資訊給媒體」。 : :   : : 2020/4/7 09:05 : : 媒體打電話到網友的學校找人。 : :   : : 相關連結:網友巴哈姆特原文:https://tinyurl.com/vfnc7jj : : 網友整理: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195834.A.9F9.html : 事情過了兩天 : 因為事主在巴哈帳號被全站禁貼 : 所以只能找人代PO : 這是事主目前更新的最新進度 : https://tinyurl.com/rx9wnu5 : 今天剛收到警方的到案通知書 : 身分不是證人而是"犯罪嫌疑人" : 厲害的是刑事局偵九隊依然對於為何事主的個資會外洩完全不知情 : 只說到有跟其他同事內部討論? : 然後討論討論著資料就流出去了? : 那麼厲害呀 : 那員警個資怎到現在都還沒流出來? : 另外就是當時有很多人像相關單位投書 : 目前事主表示是收到警政署回應 : 將由政風處偵辦人員辦理員警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一事 : 至於是否為警政署的罐頭式敷衍信息 : 還有待時間觀察呢 : 反正還是一句話 : 警察就是XX 怪了,這麼好查的 issue 警察是要花多少時間裝死啊? 不就分兩頭 top-down 和 bottom-up 來追就好了嗎? 假設警察是 top ,新聞媒體是 bottom top-down 就從當初打電話問個資的警察開始查 你跟局裡哪些人討論過,這些人又跟哪些人討論過 往下探索,把可能收到訊息的人列張清單 bottom-up 就看是哪個新聞媒體哪個記者哪個編輯第一個揭露個資訊息 就從他開始查 方法一樣,他是從哪邊接收到個資訊息來產出一篇新聞 往上追溯,把可能的資訊來源列張清單 把兩張清單上面的人名交叉比對 甚至查一下這些人桌機手機的通聯記錄 電子郵件、網路帳號、通訊軟體的紀錄 應該就很容易找到連結 兩個人際關係網路拓樸一定會有交會 不要跟我說臺灣的警察平常辦案這麼厲害,破案這麼快速 但是查自己人的時候就查無不法、子虛烏有、謝謝指教 還是因為特偵組被廢了所以別查組跑去警政署了? 另外看到警方和新聞媒體在新聞稿上面有不同說法也是覺得莫名其妙 警方說新聞稿沒有公佈檢舉人巴哈完整帳號名稱 但新聞媒體說新聞稿有完整的帳號名稱 在個資洩漏的議題上,警方和新聞媒體兩方的公信力好像半斤八兩的糟 還真不知道該相信哪邊耶 乾脆兩方把丟出去和收到的新聞稿拿出來比對算了 各說各話還不如讓證據說話 記得之前還有版友槓上海山分局 原因也是個資洩漏 後來一段時間沒注意,不知道結果如何 還有檢舉達人被警方洩漏個資的新聞也是時有所聞 ( 媽的檢舉實名制到底是哪些白痴想的 ) 看來洩漏個資對警方來說只是日常的一件小事 這個案子唯一的問題大概是要不要動用資源來查這樣一件 " 小事 " 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想做而已啦 -- 我覺得自己高大英俊 葉子媚是個賢妻良母 兩百塊最聰明 戈巴契夫頭髮最長 海珊總統最不愛打仗 中國沒有集中營 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國民黨沒有黨產 台灣人民虧欠國民黨 民進黨最謙卑 臺灣勞工沒有過勞死 資方會自律 中國最自由民主 香港反送中是小波浪 民主不能當飯吃 林鄭壁爐超優秀 柯P最會畫三角形 太陽餅裡沒太陽 老婆餅裡沒老婆 獅子頭裡沒獅子 女兒紅裡沒女兒 錢包裡面沒有錢 長頸鹿美語裡面沒長頸鹿 總統府裡面沒總統 台民黨裡面沒台銘 智商157裡面沒智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8.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563923.A.846.html

04/11 08:13, 4年前 , 1F
一堆妓者都是靠這樣報新聞的吧
04/11 08:13, 1F

04/11 08:14, 4年前 , 2F
辦案效率差這麼多滿奇怪的
04/11 08:14, 2F

04/11 08:15, 4年前 , 3F
不覺得這是小事 這就是長久以來的陋習
04/11 08:15, 3F

04/11 08:16, 4年前 , 4F
很久以來就常看到有人爆料類似事件了
04/11 08:16, 4F

04/11 08:17, 4年前 , 5F
反正這次一定是抓不出來 但是鬧越大說不定會收斂一點
04/11 08:17, 5F

04/11 08:17, 4年前 , 6F
不像以前這麼誇張
04/11 08:17, 6F

04/11 08:17, 4年前 , 7F
警察或司法機關亂給資料,妓者亂報,當事人跳腳
04/11 08:17, 7F

04/11 08:18, 4年前 , 8F
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有沒有想過誰會自己講出來
04/11 08:18, 8F

04/11 08:18, 4年前 , 9F
他們大概第一時間聽到風聲不對就刪證據了,然後來個裝死
04/11 08:18, 9F

04/11 08:27, 4年前 , 10F
看筆錄上是誰簽名就辦那個傢伙啊 看他自己要推誰出來
04/11 08:27, 10F

04/11 08:35, 4年前 , 11F
警察就他媽的廢啊
04/11 08:35, 11F

04/11 09:02, 4年前 , 12F
打電話問個資這一點很怪,有沒有可能打電話的根本不是警察
04/11 09:02, 12F

04/11 09:02, 4年前 , 13F
,而是不知從何得知電話的記者?而且電話號碼是否屬於個資
04/11 09:02, 13F

04/11 09:02, 4年前 , 14F
?假如電話號碼不是個資,那「不小心」洩漏電話號碼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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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9:02, 4年前 , 15F
是洩漏個資了,再加上「 討論」案情,若不直接連結到相關
04/11 09:02, 15F

04/11 09:03, 4年前 , 16F
人,是否就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04/11 09:03, 16F

04/11 09:47, 4年前 , 17F
警察辦案你敢嘴,我看你是台灣價值不夠喔
04/11 09:47, 17F

04/11 09:52, 4年前 , 18F
電話號碼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屬個人資料無誤
04/11 09:52, 18F

04/11 15:46, 4年前 , 19F
那些一直帶風向是記者假冒警察的 可以去看完巴哈事主
04/11 15:46, 19F

04/11 15:46, 4年前 , 20F
的文再來嗎
04/11 15:46,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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