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治] 翁仁賢伏法 廢死盟執行長語出驚人:不殺
※ 引述《iamgaylan ()》之銘言:
: 我是覺得
: 廢死是在討論死刑是否對社會有幫助
: 而不是在合理化犯人的行為
: 廢死並不是幫犯人所犯下的罪行開脫
: 而是討論死刑在刑法上到底是不是有效而且能伸張正義的手段
: 就是因為討論廢死與否的時候並不會拿犯人犯下的罪行當討論內容
: 才會常常有一些你不能理解的言論出現
: 因為你們跟廢死想的方向標準不一樣
: 才會有這麼大的差異
: 個人感覺啦
: 大家覺得ㄋ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就法律界要廢死的洗腦手法。
刑罰不是只有教化效果,還有嚇阻跟報應的功能。
前者就是人權團體很愛講的,刑罰目的是教化,只要可教化就不能判死刑啊。
後面的嚇阻和報應,就被他們狂批是落後思唯或是避而不談。
嚇阻就是大家口中的亂世用重典,用重罰來防止犯罪。
然後什麼叫報應?
就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讓旁觀的一般大眾出一口氣。
像是戲劇裡,壞人叫囂、欺壓好人、欺師滅祖、強搶民女,最後結局包大人鍘刀一出,
上斬皇親國戚、下砍流氓惡霸。
看戲的看到結局,大家拍手叫好的那種感覺。
一般人小心守法,謹言慎行,怕被處罰,如果看到一個人視法律無物,
做自己爽的事,誰都會有一種厭惡感,看到這個人被處罰,大家會有種爽快感。
另外這個報應理論特別提出一點,就是刑罰制裁要跟犯罪者做的損害相當。
西方的講法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中國就是劉邦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幾乎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有一個原則:
"犯的罪行越重,處罰也應該越重。"
甚至是法律人嘴裡很愛唸的比例原則,也可以說有部份來自這種觀念。
報應理論現在法律人都覺得是落後野蠻的思唯,會跟你說:要原諒、要放下。
嚇阻理論就會提一堆數據說重罰不能防止犯罪。
他們認為刑罰應該是要以教化為目的。
但是法律上為何針重不同輕重的罪行,設計了罰錢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度。
其思考來源都是報應和嚇阻。
殺人罪為何比丟垃圾判得重?
因為報應理論告訴我們:犯行越嚴重,刑罰手段也應該判更重。
因為嚇阻理論告訢我們:刑罰判得重,對未犯法的大多數人也是種嚇阻。
單純以教化理論,那刑度跟犯的罪行之間就不應該有相關連,
就算我殺了十個人百個人,只要我放下屠刀,立刻改過,就應該要被秒放出獄。
就算只有隨地丟垃圾,只要我還覺得是垃圾桶不夠,下次抽菸一樣要亂丟菸屁股,
那就應該繼續再關個十年八年。
這就是法律有趣的地方,
不想做的事,像是死刑,留在法律上但是不判不執行,實質上廢死。
不想提的事,像是刑罰嚇阻和報應,嘴巴說很爛但留在各條法律中,
實際上每天都照著他們嘴中的落後原則在辦事。
嘴唸經,手摸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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