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都錯了吧? 死刑該分級才是正確方向

看板Gossiping作者 (FLY)時間4年前 (2020/03/15 02:22), 4年前編輯推噓1(435)
留言12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又可依情節輕重分級 : 重則車裂/活埋/凌遲/人彘 : 輕則槍斃/毒殺/絞刑 : 情節稍低尚可憐憫者安樂死 : 這樣法官是不是比較好選 : 無緣無故背後桶人刀的該怎麼判? 其實你這想法不錯 以立法刑度來限制 法官不想判死的心證 但你這卡到一個問題 故意殺人還有一種 比方 父親長期虐待小孩 甚至性侵 , 導致小孩殺人 也就是 被害人說不定本身就是一個垃圾 或是更有奇奇怪怪的社會案件 想不到的類型 如果加害人本身相對來講是好人 只因他殺人 這種要怎麼判死刑 也是一個難題 最有名的就是 1993年的 鄧如雯殺夫案 還有最近一次的 父親長期施暴 導致小孩殺人的案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0.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210124.A.4D0.html

03/15 02:23, 4年前 , 1F
刑責分級
03/15 02:23, 1F

03/15 02:24, 4年前 , 2F
這種情況 可以主張義憤殺人 減刑
03/15 02:24, 2F
義憤沒辦法喔...法律對義憤很嚴格 但我不想打太多字 講這個..

03/15 02:24, 4年前 , 3F
你亂噓我 我要再噓你
03/15 02:24, 3F
好 繼續噓

03/15 02:24, 4年前 , 4F
原文說的是故意殺人 義憤殺人或過失殺人
03/15 02:24, 4F
※ 編輯: blue999 (1.171.20.199 臺灣), 03/15/2020 02:25:32

03/15 02:24, 4年前 , 5F
本不在此限
03/15 02:24, 5F

03/15 02:25, 4年前 , 6F
義憤要當下,而且情境很限縮
03/15 02:25, 6F

03/15 02:26, 4年前 , 7F
判例只承認過通姦被當場看到
03/15 02:26, 7F
反正台灣法律 你只要專門往 會對加害人爽的東西 通常都89不離十 然後對好人 就是各種刻薄 通常念法 用這種角度來看 都會猜對wwww

03/15 02:28, 4年前 , 8F
仇恨不能化解仇恨 和好好咪
03/15 02:28, 8F
來 繼續噓 不噓的沒老二 ※ 編輯: blue999 (1.171.20.199 臺灣), 03/15/2020 02:30:25

03/15 02:31, 4年前 , 9F
好啊 我沒老二也是照噓
03/15 02:31, 9F

03/15 02:32, 4年前 , 10F
你卡到一個問題,立法院多數是支持廢
03/15 02:32, 10F

03/15 02:32, 4年前 , 11F
03/15 02:32, 11F

03/15 03:03, 4年前 , 12F
刑271論處再搬出刑59減刑
03/15 03:03, 12F
文章代碼(AID): #1URI3CJG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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