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大家都錯了吧? 死刑該分級才是正確方向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wow)時間4年前 (2020/03/15 01:52),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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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鄭捷 王景玉 還有前年好幾個不想講的分屍噁爛人 還有這兩天的亂桶瘋子 有哪一個真的有判到最高刑度 是不是只有鄭捷 只有他殺的人太多了不得不判死 但是相對於那麼多條受害人的生命仍然 是不公平 那麼多條人命他才賠一條 砸了車就該賠車 偷了錢就該賠錢 為什麼偏偏殺了人就不該賠命呢 受害人當下死了 殺人者沒有立馬被斃掉他 多活的每一分每一口氣就已經是賺了 就已經 是對受害人的不公不義了 為什麼還老是糾結在該判幾年 該關多久 這原因就是刑法寫的最低10年 最高死刑 一個ra nge讓法官選 但是基於中華民族傳統儒家思想 中庸之道 選到最高的法官少之又少 這是 個選擇的障礙 要是法規能夠合理化 故意殺人的,處唯一死刑 又可依情節輕重分級 重則車裂/活埋/凌遲/人彘 輕則槍斃/毒殺/絞刑 情節稍低尚可憐憫者安樂死 這樣法官是不是比較好選 無緣無故背後桶人刀的該怎麼判? 不難選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0.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208333.A.641.html

03/15 01:53, 4年前 , 1F
跟我理想很接近 車裂、腰斬、凌遲都應該用
03/15 01:53, 1F

03/15 01:53, 4年前 , 2F
槍斃本來就是最爽的死刑
03/15 01:53, 2F

03/15 01:55, 4年前 , 3F
虐童致死 也該唯一死刑
03/15 01:55, 3F

03/15 01:57, 4年前 , 4F
沒錯 一人槍斃兩人絞刑 集滿三點換一個
03/15 01:57, 4F

03/15 01:57, 4年前 , 5F
車列 湊滿五人萬人投石 法院都有罵人價
03/15 01:57, 5F

03/15 01:57, 4年前 , 6F
目表了 應該搞個殺人集點卡才對
03/15 01:57, 6F

03/15 02:06, 4年前 , 7F
醫療檢傷都能分級了 whynot死刑
03/15 02:06, 7F

03/15 02:06, 4年前 , 8F
這想法有點道理
03/15 02:06, 8F
文章代碼(AID): #1URHdDP1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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