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土法闖關?管碧玲:程序委員會不能實質審查法案
※ 引述《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熙文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土法闖關?管碧玲:程序委員會不能實質審查法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通過民進黨團提議增列案,將「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
: 周五院會報告事項,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成為關鍵一票。她今下午在臉書表示,她護航的不
: 是版本的內容,而是程序委員會不能實質審查法案、不能卡案的法定職權,並針對相關修法
: 做出「一個分享、兩個說明、三個宣告」。
: 行政院日前通過國土法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其中除了延長各縣市通盤檢討期限,也將
: 「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納入不受通盤檢討的限制,被在野黨和民間團體直指是
: 「開後門」。立法院上周將國土法修法草案排入院會,擬送委員會審查,但遭時代力量、國
: 民黨團提案,將草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今由民進黨團提案增列院會報告事項,交內政委員會
: 審查。
: 國民黨立委,包括蔣萬安、林奕華、林為洲等皆在程序委員會中發言表示反對,希望不要在
: 防疫時期提出;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也各自代表黨團表示反對。最後
: ,程序委員會針對增列案做表決,正反意見九比九平手,由程序委員會召委管壁玲做決定。
: 她表示,為忠實執行程序委員會之職責,不對法案做審查,通過其增列至報告事項。林為洲
: 則表示,將於院會中提案退回。
: 管碧玲在臉書表示,她護航的不是版本內容,而是程序委員會不能實質審查法案、不能卡案
: 的法定職權!這是第九屆以來,各政黨對程序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所建立的態度。委員會和
: 院會才能審案,程序委員會卡案,等於實質審查,是違法的越權。
: 她並指出,行政院版本的「國土計畫法」第15條,立法意旨所需要的彈性,不能變成空白授
: 權。院版目前的文字,雖然已經比2014年國民黨政府所提的版本更限縮了,但是仍有空白授
: 權的疑慮,她也有一樣的看法。管碧玲說,她早在上周就和好幾位黨籍立委告知行政部門,
: 希望院版文字有所修改。
: 她分享,現在確實有新能源政策等重大政策,需要有國土計畫法適用上的彈性;同時也面臨
: 4月30日將屆,國土計畫公告來不及,現行法律期限做不到,行政院面臨的修法急迫性,完
: 全不是偷渡;而對委員們的修法意見,要求院版條文要再修改的部門,溝通非常順暢。
: 管碧玲並說明,行政院不是偷渡:4月30日要到期,周五若不付委,就來不及修法;委員會
: 開議才一周,已在內政委員會審竣原住民身分法,國家一直在前進,防疫不是煞車皮;程序
: 委員會是護航程序不是護航內容,法案內容,民進黨委員也有意見。
: 她也宣告,國土計畫法會廣徵意見,院版文字不會鐵板一塊,以及國土計畫法會得到妥適修
: 訂。
時力的邱顯智2對於國土計畫法的修法,請教管碧玲委員幾個很重要的問題,
也找到張景森大政委的文,來幫大家解惑:
【就教管碧玲委員...跟躲在後面的內政部】
上週五在院會退回國土計畫法的修正案後,今天的程序委員會,這個案子又來闖關,想要
排入週五的報告事項。管碧玲委員說程序委員會不該卡案,這部分我就尊重管委員的說法
。
倒是管委員的「一個分享、兩個說明、三個宣告」,說出了行政部門不敢說出口、不能說
出口的秘密,值得好好討論一番。
管委員說,「確實有新能源政策等重大政策」,所以才需要「彈性」。我覺得很奇怪,內
政部訂定的「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裡面就有能源類別,本來就在
國土計畫法第15條的排除條款裡,如果規模不夠大(面積不到三十公頃),內政部可以下
修標準就好,幹嘛還需要額外的「彈性」?
還好,有張景森大政委的臉書替我們解惑:
五年前誰會料到台商大量回台?誰會料到台灣要發展綠電?誰會料到違章工廠、民宿、農
舍、原住民土地需要積極解決?誰會料到政府要發展大南方?」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306/1661765.htm
違章工廠、農舍、原住民土地,還有另一個錢沾計畫:大南方,可能才是這次修法開後門
要迎接的大變更、大開發。管委員你反對如此空白的授權,可是沒有這麼大的空白,要怎
麼做到張大政委要做的大開發?
再來,管委員又說:「4月30日將屆,國土計畫公告來不及,現行法律期限做不到,行政
院面臨的修法急迫性」。
這個就更看不懂了。我之前才跟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開過記者會,要求內政部盡速訂定「
可負擔計算基準」,這個已經超過法定期限一年多了,內政部都還不要不緊。怎麼國土計
畫法就這麼擔心超過期限?
https://tinyurl.com/ry9wczr
更不要說工輔法,未登記工廠落日期限超過多少年了,也沒有看到行政部門如此著急,工
廠還不是穩如泰山。
最後,管委員再三強調,跟行政部門溝通很順暢,這簡直此地無銀三百兩。溝通很順暢,
還要妳發臉書幫行政部門緩頰嗎?就是因為行政部門遮遮掩掩,大政委臉書放炮,管委員
才需在程序委員會操煩,還要寫臉書澄清。不是嗎?
所以啦,我要呼籲行政院,不要躲在立法委員的後面,也不要放任一個臉書放炮後經常刪
文的大政委在那邊五四三,趕快讓內政部出來講清楚,看是什麼了不起的計畫,非要繞過
國土計畫法。老老實實講出來,有道理我們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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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0.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849338.A.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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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是不分區,無法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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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醒,已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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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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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國民黨,哪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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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公民該相信的絕不是政府!應該是分析後覺得合理的說明、具體看到的實際作為
對於為何修法,執政機關有具體能說服人的說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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