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3/06/3091266_1_1.jpg
: 司法院通過國民參審制草案。(記者吳政峰攝)
: 2020-03-06 23:00:47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因涉審判體制重大變革,
: 各方均有意見,以至於立法院上個會期闖關未過,因屆期不連續的關係,本屆司法院決定
: 重送草案,6日討論出結果,把國民參審適用的對象,從7年以上之罪改為10年以上,案件
: 量一年將降至500多件,且法官可視情況「轉軌」,亦即可依案件類型在職業法官合議庭
: 及國民參審制之間互換,草案近日將送行政院會銜。
: 司法院6日下午召開第182次會議,討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由刑事廳廳長彭幸
: 鳴報告草案摘要,包括適用案件範圍、強制適用與否、轉軌制度、案件處理、證據開示與
: 書狀先行制度、準備程序、國民法官資格等相關規定,及審理程序(含開審陳述、當事人
: 之出證方式與辯論等)、評議與評決、上訴制度及成效評估制度等。
: 司法院指出,基於多年來推動制度及辦理模擬法庭的實證經驗,為避免造成國民過重負擔
: ,並使法曹三方得以集中心力、專精處理,本次草案中,將適用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第二
: 類案件「除前款情形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維持不變,第一類案件則由「所犯為
: 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之罪」修正為「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 經統計,7年以上之罪一年約有1200件,10年以上則縮減為500多件,司法院認為,適度縮
: 小適用案件的範圍,可讓審判過程及結果更為周延妥適。草案同時明定本法自2023年1月1
: 日起施行,使全國民眾及法曹三方均能充分掌握時效,預作規劃準備,及早熟悉與適應新
: 制。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91266
: 6.備註:
: 怎麼看起來像是不想把權力放出來 找個冠冕堂皇的好藉口
這個制度能不能推,和司法要不要放權實在沒有太大的關係
最重要的
你各位啊,最重要的是錢啊
抽參審員來審判是要錢的啊
現在看起來就是沒預算沒辦法推全面性的參審
就算參審員每個都用最低基本工資來算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而且被抽到的搞不好還會靠北說我行程都排好了為什麼要拉我去審判案子
民怨四起該該叫
等到哪天政府突然有錢了
這個制度應該就可以順利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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