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ω‧‵)時間4年前 (2020/03/07 05:52), 編輯推噓6(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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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參審制度再轉彎 改為10年以上之罪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3/06/3091266_1_1.jpg
司法院通過國民參審制草案。(記者吳政峰攝) 2020-03-06 23:00: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因涉審判體制重大變革, 各方均有意見,以至於立法院上個會期闖關未過,因屆期不連續的關係,本屆司法院決定 重送草案,6日討論出結果,把國民參審適用的對象,從7年以上之罪改為10年以上,案件 量一年將降至500多件,且法官可視情況「轉軌」,亦即可依案件類型在職業法官合議庭 及國民參審制之間互換,草案近日將送行政院會銜。 司法院6日下午召開第182次會議,討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由刑事廳廳長彭幸 鳴報告草案摘要,包括適用案件範圍、強制適用與否、轉軌制度、案件處理、證據開示與 書狀先行制度、準備程序、國民法官資格等相關規定,及審理程序(含開審陳述、當事人 之出證方式與辯論等)、評議與評決、上訴制度及成效評估制度等。 司法院指出,基於多年來推動制度及辦理模擬法庭的實證經驗,為避免造成國民過重負擔 ,並使法曹三方得以集中心力、專精處理,本次草案中,將適用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第二 類案件「除前款情形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維持不變,第一類案件則由「所犯為 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之罪」修正為「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經統計,7年以上之罪一年約有1200件,10年以上則縮減為500多件,司法院認為,適度縮 小適用案件的範圍,可讓審判過程及結果更為周延妥適。草案同時明定本法自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使全國民眾及法曹三方均能充分掌握時效,預作規劃準備,及早熟悉與適應新 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91266 6.備註: 怎麼看起來像是不想把權力放出來 找個冠冕堂皇的好藉口 -- Q S \\██ // 發財發財 W '' ) 發財發財 E | 發財發財 E \=== ︶︶ ==== 發財發財 T ▃▃▃▃▃▃▃▃ \ 發財發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27.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531573.A.F2E.html

03/07 05:59, 4年前 , 1F
建議參審順序:爭議已判案->無期徒刑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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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00, 4年前 , 2F
台灣人國民水準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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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01, 4年前 , 3F
謝謝沃克 我需要這方面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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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16, 4年前 , 4F
我被抽中去投票的一定一律投無罪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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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17, 4年前 , 5F
有什麼事私下用拳頭解決就好,上什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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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21, 4年前 , 6F
用AI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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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22, 4年前 , 7F
不過是宣判,酒駕的先用AI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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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30, 4年前 , 8F
還好有DPP為人民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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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38, 4年前 , 9F
先提升法官素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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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6:52, 4年前 , 10F
搞國民參審超累超花錢好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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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7:31, 4年前 , 11F
乾脆直接說不想給人民參與意見,法官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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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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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簡易判決條件放寬減少案件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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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小案時間拖那麼長 法官書記官各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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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員心態 沒必要的托延背後不知道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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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不能參審的話,國家遲早內戰,因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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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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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一定會跟政治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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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在做審判比法官還輕 根本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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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2, 4年前 , 20F
陪審連提都不敢提,參審最終主導權依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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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2, 4年前 , 21F
法官,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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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4, 4年前 , 22F
檢察官,法官沒有淘汰機制下,我只挺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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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4, 4年前 , 23F
制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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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1, 4年前 , 24F
垃圾執政黨 司法改革只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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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5, 4年前 , 25F
鄉民不用憤怒啦 萬一小罪都要陪審團 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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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5, 4年前 , 26F
族會被煩到不行 試想你突然接到陪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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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5, 4年前 , 27F
那年出國休假都麻煩 事情都雙面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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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6, 4年前 , 28F
改革本來就該逐步調整 太激進只會在民眾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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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6, 4年前 , 29F
意料的地方傷到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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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7, 4年前 , 30F
小罪都要陪審團 鄉民被抽中當年旅遊都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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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52, 4年前 , 31F
樓上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酸民,還以為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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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53, 4年前 , 32F
參審是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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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26, 4年前 , 33F
小量案件先試是正確的,雖然法界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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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27, 4年前 , 34F
有問題但也不可能一下子全改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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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55, 4年前 , 35F
哈哈哈馬四年,蔡四年,加起來八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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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55, 4年前 , 36F
轉彎,這叫蔡口中有在做司法改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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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拖了8年才決定叫做蔡有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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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8, 4年前 , 38F
有人陪審,參審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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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1, 4年前 , 39F
司改就像香港特首選舉一樣,怎麼討論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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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1, 4年前 , 40F
“參審”,絕口不提“陪審”。呵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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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1, 4年前 ,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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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2, 4年前 , 42F
不支持,這年頭陪審根本不可能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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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3, 4年前 , 43F
媒體或其他法庭外的報導,公正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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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3, 4年前 , 44F
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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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57, 4年前 , 45F
意思是先試用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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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37, 4年前 , 46F
避免遇到 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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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46, 4年前 , 47F
台灣人的素質不適合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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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5:04, 4年前 , 48F
台灣根本不適合玩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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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5:46, 4年前 , 49F
一堆北七,参審比陪審權力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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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5:46, 4年前 , 50F
參審連法條都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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