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安未來健保費要繳多少? 林俊憲:8500

看板Gossiping作者 (信件明天回)時間4年前 (2020/03/04 16:37), 4年前編輯推噓5(6138)
留言45則, 1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26 (看更多)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6685fg5.jpg
: 終於發現會打到自己人 : 開始呼籲冷靜了喔? : 之後大概會不了了之或者出現"不在此限"云云條款吧(笑) 我是不反對修法提高,但實務上很難抓出黃安 如果針對黃安的話 分類在被保險人第七類、無繳稅、居住未滿183天 繳749元,大概可以分為下列幾種 1、台商(在外國經營者) 2、台勞(在國外工作者) 3、打工渡假(在國外工作者) 4、留學生(在國外念書者) 首先要明確掌握黃安屬於哪一種去切,才不會綠支持者死傷慘重,最後黃安沒事 那誠實申報海外所得再依級距課徵健保費,是指像誠實商店一樣嗎? 所以我們要期待黃安誠實申報嗎?? 台灣所得,台灣可以勾稽查核 台灣雖然有法律條文可以用交換的方式跟國外交換稅務資料 但實務上,為什麼外國要同意跟台灣交換 然後黃安所在的中國是絕對不可能跟我們交換資料的 跟各位說一下目前國內稅法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大陸地區所得需納入所得申報 各位可以請政府公開數據,看看這麼需要仰賴誠實的法律,台灣因此多徵收到多少稅收 台灣是不是需要再多一條仰賴誠實的法律呢? 我不反對多收健保費,但明白針對黃安,我倒很好奇要怎麼修法才公平 對了,大費周章修完後,還要修一條,禁止黃安待台灣超過183天 免得修完,黃安就安心養病,不去中國了,這樣就收不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1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311027.A.2DE.html

03/04 16:39, 4年前 , 1F
沒辦法相信人會誠實,不過可以透過
03/04 16:39, 1F

03/04 16:39, 4年前 , 2F
事後檢舉稽查,有不實申報就取消健保
03/04 16:39, 2F
除非黃安把錢匯回台灣,不然無法稽查大陸所得是現實的困境

03/04 16:40, 4年前 , 3F
立法精神就是先相信你是誠實的啊
03/04 16:40, 3F
※ 編輯: MouPigBat (1.161.24.175 臺灣), 03/04/2020 16:41:46

03/04 16:40, 4年前 , 4F
但就不要被人檢舉抓包
03/04 16:40, 4F

03/04 16:44, 4年前 , 5F
有本事就把這類檢舉給檢舉人甜頭
03/04 16:44, 5F

03/04 16:46, 4年前 , 6F
這種專頁就是個笑話啊 ㄏ
03/04 16:46, 6F

03/04 16:46, 4年前 , 7F
用有沒有DPP黨證來區分不就好了
03/04 16:46, 7F

03/04 16:46, 4年前 , 8F
為敵國 支那國喉舌,處以間諜罪。
03/04 16:46, 8F

03/04 16:48, 4年前 , 9F
不能稽查,就以支那首富的標準換算月薪
03/04 16:48, 9F

03/04 16:48, 4年前 , 10F
後課稅、徵收健保費。
03/04 16:48, 10F

03/04 16:49, 4年前 , 11F
一堆鄉民真是傻了 限制你們年輕人出
03/04 16:49, 11F

03/04 16:49, 4年前 , 12F
國留學打工 把你賣了還拍手 笑
03/04 16:49, 12F

03/04 16:49, 4年前 , 13F
現實就是這樣,先喊先爽而已
03/04 16:49, 13F

03/04 16:50, 4年前 , 14F
先請DPP主子定義支那為敵國啊
03/04 16:50, 14F

03/04 16:50, 4年前 , 15F
斷航都不敢 敵國敵國都底下蟑螂在喊XD
03/04 16:50, 15F
※ 編輯: MouPigBat (1.161.24.175 臺灣), 03/04/2020 16:54:36

03/04 16:56, 4年前 , 16F
講這麼多是有想過所得申報原則是什麼?
03/04 16:56, 16F

03/04 16:56, 4年前 , 17F
狗屁不通
03/04 16:56, 17F

03/04 16:56, 4年前 , 18F
去搞清楚稅局對於無法核實數字的收入是
03/04 16:56, 18F

03/04 16:56, 4年前 , 19F
用什麼方式審查的
03/04 16:56, 19F

03/04 17:01, 4年前 , 20F
還在大陸 唉 可憐
03/04 17:01, 20F

03/04 17:06, 4年前 , 21F
to某h 可以請你詳述稅局怎查核海外所得
03/04 17:06, 21F

03/04 17:13, 4年前 , 22F
邏輯有問題就別在這邊丟臉了
03/04 17:13, 22F

03/04 17:13, 4年前 , 23F
申報收入和審核機制混在一起扯是攪屎坑
03/04 17:13, 23F

03/04 17:13, 4年前 , 24F
啊?
03/04 17:13, 24F

03/04 17:13, 4年前 , 25F
五月快到了,申報會場多問清楚充實常識
03/04 17:13, 25F
為什麼你不願意就問題回答和討論呢? 我相信如果你說的很實在,引用法規,大家會信服你 我是真心想知道政府如何審核海外收入是否核實申報

03/04 17:14, 4年前 , 26F
都是有錢人阿繳多點正常吧
03/04 17:14, 26F
※ 編輯: MouPigBat (1.161.24.175 臺灣), 03/04/2020 17:16:52

03/04 17:14, 4年前 , 27F
誰跟你玩齊頭平等阿
03/04 17:14, 27F

03/04 17:34, 4年前 , 28F
研議修法明明是針對保費繳納級距增加判
03/04 17:34, 28F

03/04 17:34, 4年前 , 29F
定依據
03/04 17:34, 29F

03/04 17:34, 4年前 , 30F
當事人在台居留天數不足, 無收入證明無
03/04 17:34, 30F

03/04 17:34, 4年前 , 31F
法提供,則課收最高費用
03/04 17:34, 31F

03/04 17:34, 4年前 , 32F
請問你一直扯稅務查核問題是要歪到哪裡
03/04 17:34, 32F

03/04 17:34, 4年前 , 33F
去?
03/04 17:34, 33F

03/04 17:34, 4年前 , 34F
無法自證無收入+新增第七類身份+留台天
03/04 17:34, 34F

03/04 17:34, 4年前 , 35F
數不足,會有多少人無辜被波及才是重點
03/04 17:34, 35F

03/04 17:34, 4年前 , 36F
,一直帶風向扯查核收入是跟健保什麼直
03/04 17:34, 36F

03/04 17:35, 4年前 , 37F
接關連?
03/04 17:35, 37F
原來在討論這個東西,我還以為是稅法問題 目前台灣有能力查核所得的單位就是國稅局,健保局也是需要跟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勾稽 就算依照收入來申報,也是要請託國稅局來查核 我的意思是目前我國國稅局沒有能力去查核海外收入的實際數字 當然如果給予每個人持收入證明來申報,我們無法避免少報的問題(譬如所得100報20) 這就是我內文誠實的問題 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國家這麼多,怎樣的憑證才合法 是否要全部經過外館或海基會認證 其實是大工程 當然無辜波及的真的會很多 還有,無收入證明是什麼?國外會配合出具這證明嗎? ※ 編輯: MouPigBat (1.161.24.175 臺灣), 03/04/2020 17:46:19 ※ 編輯: MouPigBat (1.161.24.175 臺灣), 03/04/2020 18:00:03

03/04 18:17, 4年前 , 38F
完全執政,完全亂搞
03/04 18:17, 38F

03/04 20:36, 4年前 , 39F
最後兩段我笑了 XD 果然是修法修到滿意
03/04 20:36, 39F

03/05 01:29, 4年前 , 40F
03/05 01:29, 40F

03/05 11:24, 4年前 , 41F
以職業收入來區分收費的就是稅
03/05 11:24, 41F

03/05 11:25, 4年前 , 42F
稅所連接的措施就是社會福利 繳多少
03/05 11:25, 42F

03/05 11:25, 4年前 , 43F
就用多少 超過不同上限就自付 最公平
03/05 11:25, 43F

03/05 11:26, 4年前 , 44F
既是社會福利就應該限國民 美國失業
03/05 11:26, 44F

03/05 11:26, 4年前 , 45F
救濟金有開放非國民去領嗎?
03/05 11:26, 45F
文章代碼(AID): #1UNsYpBU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26 篇):
文章代碼(AID): #1UNsYpBU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