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花蓮王夫妻告我散布謠言.妨害名譽 part.2
※ 引述《iamttk (擔魚坐)》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還活著
: 前情提要
: 我跟花蓮王夫妻的恩怨情仇
: https://disp.cc/b/163-c1rO
: 這次是2號刊,有點提早出
: 後續的資料蒐集我還是會持續追蹤補充
: 這次2號刊要聊的是
: "大理石人行道"
: --一個不止滑,充滿危險,又對輪椅族、嬰兒車不友善的人行道
: 不囉嗦先上圖
: https://imgur.com/aIGoM1a
: (此拍攝地點為花蓮市林森路,花蓮市公所旁)
: 這樣子的大理石人行道其實充滿花蓮
: 如果有鄉民去過觀光客超愛排的公正包子應該就知
: 那條路就是鋪滿這種大理石人行道
: 這種大理石石材其實中看不重用
: 下雨天真的超級危險的
: (鄉民可以問一下附近的商家,只要下雨,一定會看到機車打滑)
: 而且重點還非常貴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715280
: 每平方公尺大理石石材要1700元
: 透水磚,價格在500到1000之間
: 因為目前有官司在身的關係,讓我換種陳述方式
: 從公民角度出發
: 為何原始的設計沒有從材料的適合性角度出發?
: 從規劃、設計、發包、施工 整個都充滿黑人問號
: 驗收、後續使用上,真的有把關嗎?
: 縣府or市府真的有嚴格驗收嗎?
: 大家可以看圖3
: https://imgur.com/WVrEGs9
: 這個高低落差,造成輪椅族、嬰兒車使用非常不便
: 整條路跟鐵路軌道一樣> <"
: 這個驗收怎麼過的?
: 最後補上兩則大理石人行道的新聞
: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65476
: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30692
: 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啊...
: 到底誰能制衡花蓮王夫妻> <"
: 目前我能力不夠
: 正在努力的方向是朝蒐集原始標案資料
: 跟合約執行過程資料的方向努力
: 我目前手頭上還有些素材
: 只要我還活著,3號刊我會繼續出
: 最後如果有時間,請看完後面的文章,謝謝!
: ---------------------------------------------------------
: 抱歉打這些字也是考量了很久
: 原本只想自己面對
: 之前也特地發文說過不想成為阿誠那種人
: 不過後來幾位朋友勸說後,決定公開向大家求援
: 最新情況:
: 已被通知,前往警局做完筆錄
: 筆錄內容不好多說,怕後續又惹來案件
: 當然大致就是你與傅崐萁有無嫌隙?
: 是否無中生有,刻意造謠?
: 文章內容來源何來?
: 有無接受特定人士指使?
: 寫文章目的為合?
: 是否蓄意汙衊?
: 等等等.......
: 後續警察當然一定會送地檢署
: 目前要面對的應該是地檢署的公訴-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 以及傅崐萁徐榛蔚的自訴妨害名譽、毀謗
: 近來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工作暫停
: 原本尚有些積蓄,所以上篇文章才口氣這麼大
: 無奈家人健康也好巧不巧出現問題
: 頓時增加許多醫療花費
: 只得向外求援
: 法扶基金會已去申請,可惜結果是不予扶助
: (自己本身非低收入戶也非原住民)
: (去年工作也都正常,收入確實是不符合扶助標準)
: 這邊就要感謝時代力量黨部的轉介
: 有轉介一個律師事務所願意幫忙
: 也進行了一次免費的法律諮詢
: 而且認真說,是非常公益的價格
: 偵查庭階段是4萬塊錢
: 如果後續有地方法院的審理,報價是6萬塊錢
: (我想如果有法律經驗的鄉民,應該知道是非常佛心的價碼了)
: (因為太佛心了,實在不好意思告訴大家事務所名稱,怕造成人家困擾)
: (是非常熱心公益案件的事務所,也曾協助過318學運)
: 而且聖經裡曾有一句話:做工的得工價
: 我想這個佛心的報價我已經非常心存感激
: 所以我現在求援的
: 不是販賣愛國感向大家徵求有沒有律師義務無償幫我
: 而是如果有意願的版友
: 小額贊助
: 幫我一點一點慢慢湊到律師費
: (有經驗的鄉民應該知道,要付費完才算是完成委任)
: 這真的非常難啟齒也非常消耗陰德值
: 但真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 只剩這個手段向外求援
: (其實能試的手段我都厚臉皮的試過了)
: (不管是慈濟or教會,宗教都不想介入政治事件...)
: 心路歷程告白:
: 我追求的
: 不是自己的官司無罪而已
: (我早先的文章也提到過我不怕被判有罪)
: 我希望的是,我不會成為一個破口
: 我不想讓花蓮王得逞
: 如果花蓮王告我這個案例成功
: 那只會造成更大的寒蟬效應
: 在此向大家求援
: 尋求小額贊助
: 如果願意幫忙,歡迎與我聯繫
: 歡迎站內信or e-mail:
: imaginedcommunities@hotmail.com
: 謝謝!
: p.s.
: 謝謝大家的關心,之前也很多鄉民cue黃國昌老師
: 我想說的是
: 其實能尋求協助的,我都聯繫過了
: 不管是國昌老師或是顯智律師團隊
: 我想他們都是大忙人,也有許多排程要進行
: 沒有什麼是應該的
: 我自己政黨票就是投時力
: 所以之前鄉民狂cue時,才沒有多說些什麼
: 怕造成誤會
: 所以大家不用再特別cue特定律師了
: p.s.s.
: 我想應該是真的有花蓮王的眼線or警察在看PTT
: 之前的part.1 po完
: 或許真的激怒了某些人,加快了動作
: 但我追求的,不是下半生平平安安
: (不然我龜著就好,何必沒事找事)
: 我只希望持續炒起聲量,讓大家看到真實的花蓮
: 回到正題,我想對花蓮王的眼線說:
: 我不會放棄!
: 就算最後跟地下錢莊借錢
: 我也要借到錢打官司!
: 我會跟花蓮王耗到底!
: 最後照慣例附圖一下
: https://imgur.com/Lv8PaNq
: 花蓮王
: X!
根據交通部 市區道路及附屬設施設計規範
第六章
6.4 人行道鋪面 1.人行道鋪面宜連續設置,且相鄰公共人行空間之施作應與人行道平順銜接;前述公共人行空間若屬建築物部分則應依內政部頒訂「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2.人行道鋪面宜與車道採用不同材質、顏色以資區別。 3.人行道得採用透水性鋪面,以增加雨水滲透能力,但不得因地表水入滲而損及車道部分之路基。
第十四章第一節
4.無障礙通路之鋪面規定如下: (1)表面宜維持平順,並宜採防滑材質。 (2)若採石材或磚材鋪面,其接縫處均應勾縫處理,勾縫完成後應與鋪面齊平。
但是很可惜的是
此規範是依據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而此標準在第2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市區道路得不適用本標準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一、金門縣、連江縣所轄之市區道路。
二、既有市區道路之改善、拓寬、修護或養護,經該管地方主管機關同意
者。
規範及標準僅供參考
所以只要花蓮縣政府主管機關自己同意
你們花蓮人就乖乖吞下去吧
最後
補個幹
拎北三十年前去花蓮玩
花蓮火車站前面就是大理石鋪面
回程時 天雨路滑
拎北滑倒摔倒跌破頭
就這樣一路滴血搭火車回台北
三十年過去了
花蓮還在自誇自己生產大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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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PTT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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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人生旅途都不同
別人的意義和價值觀 只是你的旅行指南
沒有旅行指南 不代表你失去欣賞美麗風景的能力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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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072177.A.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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