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武漢肺炎》陳時中:不贊成醫院加強通報非法外勞
身為醫院裡的呼吸治療師,接觸病房,加護病房與長照中心大概說一下臺北價格
合法路徑
短期看護24hr大概2200~2500
一個月就是66000~75000
病人尿布牛奶那些大概會花15000~20000
也就是前期需要81000~95000/月
然後如果因為疾病關係需要長期照顧
要先申請巴氏量表到引進外勞大概至少兩個月
外勞大概一個月22000
所以幸運的找到好看護,大概一個月就是40000左右花費(加病人費用)
然後外勞照顧能力不一,如果中間烙跑或想換人得在申請一次
又是幾個月的時間,這時候又要請短期看護
如果住安養機構,一個月再多付2~7萬不等看嚴重度或失智程度
以平均薪資來說,家裡沒有3~4個工作人口通常沒辦法養的起老人
若是非法看護銜接短期24小時約1500左右,窮一點的只能這樣
目前問題最大是出在,外勞逃跑之後薪水可以從22k變31k,被抓到只會遣返然後是現任雇
主被罰,在逃跑期間 是沒有長期看護可以用的,而若是找短期合法看護66000~75000,非
法看護31000,就要多花35~44k/每個月,
外勞逃跑可以漲薪水,來台灣的貸款可以還比較快
然後仲介機制不透明,當初他們被引進有些根本是被騙,說要來當護理師結果是看護的大
有人在
如果政府要把關的話,根本不是抓看護,而是要從前面引進開始檢視
否則不會來一堆根本無力照顧的外勞,然後逃跑,家屬又要紛紛請假去找人找看護,最後
就用非法的惡性循環
你說合法24小時照顧服務員嗎?
付的起錢的都找特別護理師啦
付不起錢的就會找非法看護
如果非法的通通消失,看看有多少家庭撐不下去又不能安樂死的。
最後只會丟在醫院人消失,然後是護理師跟院聘照服員照顧
或著放在家裡全身都是壓瘡見骨的也大有人在
大概是這樣,有更準確的價格歡迎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0.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968563.A.60F.html
→
02/29 17:29,
4年前
, 1F
02/29 17:29, 1F
推
02/29 17:30,
4年前
, 2F
02/29 17:30, 2F
→
02/29 17:31,
4年前
, 3F
02/29 17:31, 3F
→
02/29 17:31,
4年前
, 4F
02/29 17:31, 4F
→
02/29 17:32,
4年前
, 5F
02/29 17:32, 5F
→
02/29 17:32,
4年前
, 6F
02/29 17:32, 6F
推
02/29 17:33,
4年前
, 7F
02/29 17:33, 7F
→
02/29 17:33,
4年前
, 8F
02/29 17:33, 8F
→
02/29 17:34,
4年前
, 9F
02/29 17:34, 9F
→
02/29 17:34,
4年前
, 10F
02/29 17:34, 10F
我認為該做好的是安樂死跟復能機制,減少因生病臥床到死亡的時間
看護機制太難了,家庭所得或保險不夠根本養不起
能出的起的價格只能用非法的
台灣醫療價格太便宜導致大家覺得什麼都要有是理所當然
現實有太多錢把家庭壓死的狀況了
另外,身為呼吸治療師,最討厭電子菸跟抽菸的人了,請大家勸導身邊的人少抽菸喝酒,
不然最後就會在加護病房綑綁play(手腳,以及胸部約束),嘴巴插管子不能說話也不能喝
水的看到呼吸治療師
※ 編輯: solder1009 (49.216.50.48 臺灣), 02/29/2020 17:40:36
推
02/29 17:36,
4年前
, 11F
02/29 17:36, 11F
推
02/29 17:40,
4年前
, 12F
02/29 17:40, 12F
→
02/29 17:40,
4年前
, 13F
02/29 17:40, 13F
家屬出不起錢,政府補助不夠,醫事職類(物理,職能,語言,呼吸等等)無法獨立執業
你說要整合性的照顧錢就會很多,各個治療師來看一次至少一小時1500起跳才划算
太多政治問題了,看看上次要衝治療師可以獨立做復能,就被打壓下來了XD
※ 編輯: solder1009 (49.216.50.48 臺灣), 02/29/2020 17:45:45
推
02/29 17:43,
4年前
, 14F
02/29 17:43, 14F
配合機制要做好啊
現在做安寧緩和醫療醫生還是有可能被告呢
這是一個想死不能死的年代
※ 編輯: solder1009 (49.216.50.48 臺灣), 02/29/2020 17:47:18
→
02/29 17:52,
4年前
, 15F
02/29 17:52, 15F
推
02/29 18:02,
4年前
, 16F
02/29 18:02, 16F
→
02/29 18:02,
4年前
, 17F
02/29 18:02, 17F
→
02/29 18:02,
4年前
, 18F
02/29 18:02, 18F
→
02/29 18:02,
4年前
, 19F
02/29 18:02, 19F
推
02/29 18:23,
4年前
, 20F
02/29 18:23, 20F
→
02/29 18:23,
4年前
, 21F
02/29 18:23, 21F
推
02/29 18:43,
4年前
, 22F
02/29 18:43, 22F
哦喔喔喔可以啊我沒那麼熟可以歡迎轉貼~
※ 編輯: solder1009 (49.216.50.48 臺灣), 02/29/2020 18:49:08
※ ctes940008:轉錄至看板 nCoV2019 02/29 19:26
推
02/29 19:39,
4年前
, 23F
02/29 19:39, 23F
→
02/29 19:39,
4年前
, 24F
02/29 19:39, 24F
推
02/29 19:51,
4年前
, 25F
02/29 19:51, 25F
噓
02/29 19:55,
4年前
, 26F
02/29 19:55, 26F
推
02/29 20:16,
4年前
, 27F
02/29 20:16, 27F
推
02/29 20:21,
4年前
, 28F
02/29 20:21, 28F
這位peter先生實在7pupu兩個版都在噓
來啦,以下幾條路你選一個
你家沒錢請合法看護的情況下
(1)放棄工作顧到父母死掉,可能還領不到低收入戶補助,然後你也回不去職場了
(2)把父母丟在醫院,然後獲得棄養罪
(3)沒錢所以直接把父母殺了,然後入獄
(4)用下班時間來照顧,讓父母躺在床上長瘡生蟲而死
(5)找一個非法看護,被抓可能會賠錢,也可能沒有被供出來所以沒事
還是你可以有更好的解告訴我一下?
我以後推薦給病人家屬說是你peter211383功德無量XD
※ 編輯: solder1009 (49.216.50.48 臺灣), 02/29/2020 20:51:3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5 之 26 篇):
新聞
401
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