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洩露總統秘密行程 中華電信員工遭開除
那
上次鏡周刊撿到一條浴巾那件事呢?
https://i.imgur.com/yfxkYij.jpg
所以內政部官員沒有保密義務
中華電信這種私人公司卻有
臺灣真是各種怪現象耶 XD
浴巾最近好嗎?
※ 引述《VB6 (VB)》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黃捷
: 3.完整新聞標題:
: PTT洩露總統秘密行程 中華電信員工遭開除
: 4.完整新聞內文:
: 總統蔡英文2018年間參訪中華電信資安監控應變中心,此行程並不公開,陳姓網管卻在前一
: 天上PTT曝光此事,因此遭中華電信開除。陳男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但台北地院認為,
: 陳男確實違反保密義務,中華電信開除有理,判陳男敗訴,可上訴。
: 陳男提告主張,他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中華電信擔任網管專員,自認努力工作,是被公司
: 刻意打壓;2018年1月14日他發文主題是評論「勞基法修文」,前後文雖可推知蔡英文將到
: 資安監控應變中心巡視,但他未提到單位、地點,網友無從得知確切行程。
: 陳男說,就算中華電信認定他違反工作規則,卻未先與工會協商,再決定是否繼續雇用,或
: 以較輕的處罰手段取代,已違反「自訂核薪要點」,遂提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應給付薪
: 資直到復職日止。
: 中華電信抗辯,陳男仍在試用期間,卻恣意洩漏總統秘密行程,後續被媒體引用報導,嚴重
: 違反保密協議,公司告誡後陳男仍繼續在網路上批評,難認有再遵守保密義務意願,且文章
: 底下已有網友留言:「中華電信嗎?」可見文章足以使人掌握總統行程。
: 法官認為,陳男在文章內以「蔡母豬」侮辱蔡英文,網友就能知道蔡英文將訪視他任職單位
: ,此事經媒體報導,不僅損害中華電信形象,中華電信行為準則也規定,網管專員職務涉及
: 個人隱私或國家元首等,須嚴守保密義務,陳男違反規定明確。
: 此外,中華電信召開新進人員考核會議時,依據會議紀錄,工會理事長有參與其中,並未違
: 反核薪要點規定,法官遂認定中華電信終止雇傭契約,並無權利濫用情形,陳男主張無理由
: ,判他敗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228001712-260402?chdtv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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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889474.A.733.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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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家複習一下真實事件就叫帶風向?
要怎樣才不叫帶風向,教學一下?那說別人帶風向算帶風向嗎?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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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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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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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不分?普通民眾是可以登入內政部資訊系統嗎?
不是用官員的身分權限怎麼登入?
示範一下如何用普通民眾權限登入,可以閱覽內部管理系統好嗎?
還是你講這句公私不分,
意思是要指控浴巾是以私人用途登入政府系統嗎?
還是浴巾其實被駭了,不是她登入的?
這件事情,執政黨有出來說明過嗎?我是沒看到拉
阿北柯粉打不打這個又干我屁事了?
在民主國家我覺得這件事不OK我不能講?我在乎這件事我不能講?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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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透明指的是 對攸關公益事項上的公開透明
這種公開透明不等於可以公布人民身分證字號和
詳細的電話住址好嗎?
而且攸關公益事項的公開透明,
要經過一定的程序,還要有一定的公益性
請問
不照法定程序
透過媒體提前爆料柯文哲組黨、洩漏申請人檔案文件
對什麼樣的公益有幫助?
不把人民的個資當回事
以後誰敢信任政府啊?
未經法定程序隨便流出爆料給媒體
講不出有什麼公益
不少菸粉還敢拿公開透明來為鏡周刊撿到浴巾這件事護航耶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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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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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凹啊?請問你推文是在主張
新政黨成立本來就要讓人民知道
所以不用按規則來?不用按程序來這樣嗎?
可以隨便流出內部資訊給特定媒體?
媒體憑什麼有這種特權?你會相信鏡周刊會幫你好好保管個資?
內政部不是營利事業單位
但是內政部是行政機關好嗎
他獲得人民的授權
有權掌握你所有的資訊
他要你填資料你可以死不填嗎?
故意填錯還有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你知道嗎?
如果你覺得人民的申請文書資料可以隨便流出
那你在ptt註冊,要不要也讓站方把你的註冊個資公開
讓大家知道一下
你的本名身分證字號和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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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的人身安全?
所以他那篇文章是有造成總統怎樣實際的危險嗎?
他有透露幾點幾分、總統行經的詳細路線、維安情形、詳細行程嗎?
根本沒有嘛
對,沒有,結果他還是「被離職負責」,他付出他的代價了。
我也沒主張他不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ok,那要追究大家都來追究。不要雙標
人民呢?不像總統有人負責維安
住址電話身家申請事項全部流出
總統有人在乎 有人說明 有人被辭職
所以賤民沒人在乎 沒人說明 也沒人負責 這樣很正常就是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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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什麼荒謬的鬼話啊XD
「申請人個資沒有國安加密層級」=「依法規應該公開」?
那,同樣的道理,你SilverFlare的個人申請文書
只要沒有國安加密層級
就是「應該公開」的資訊囉???
你都沒發現你發言的內容越來越荒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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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蔡壁如個人遇到的問題耶
如果這件事情可以被允許不必被檢討
往後任何平民都可能遇到這種事情你知道嗎?
還是你要告訴我,是因為她蔡壁如不是個小綠
所以活該遇到這種事?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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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則,白話一點叫不要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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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書應不應該公開、法規所允許的公開到什麼程度
公開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
與她個人主觀上想公開/不想公開;怕公開/不怕公開
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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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說她願意未經法定程序被公開個資嗎?
顯然沒有嘛
所以我說,如果你根本不在乎一個平民的權益遭受侵害
只是一味替當權者護航
那你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對了是雇「傭」契約不是雇「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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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意思是
你認為政府對於人民的重要資訊沒有保密義務
我前面就說啦,你SilverFlare的申請文書
如果有天未經法定程序
被任意爆料給媒體
就請你用你現在替政府護航的這些言論
好好地吞下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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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的法學程度不會比
會把雇「傭」契約不是雇「用」契約的人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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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音字形都完全不一樣
到底能怎麼打錯令人難以理解
差那麼多也好意思自稱是打錯字,你要不要笑死我也不在乎了說實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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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蔡壁如有同意未經法定程序
把申請資料爆料給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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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賤民就是賤呀,沒人在乎呀
哪有總統那麼金尊玉貴,你是要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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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追究媒體?難道你要說是媒體駭進去的?
人民個資是怎麼流出的、是哪個官員流出的你不管
請問現在是要把責任推給媒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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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對,我對於保密義務的認知真的是好粗淺,
至少我不會把雇傭寫成雇用還自稱是打錯字~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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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上面這行是在自介嗎?如果是自介的話,歡迎喔。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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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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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拍
※ 編輯: gourmand (125.230.68.77 臺灣), 03/02/2020 19:11:1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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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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