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陸委會事件,我有些話想說
※ 引述《kimiya1 (888)》之銘言:
: ※ 引述《tomgod17 (湯神17)》之銘言:
: : 這種通常她們僅僅是這段期間跑去大陸過年探親而已。
: : 【長期探親證】也一樣,是因為母親是中國人,
: : 而自己是母親【前婚姻】的子女,
: : 因為年紀未滿16歲,並且跟隨母親。
: : 所以長期在台灣生活,甚至在台灣就讀,
: : 才申請的證件...
: : 等於說,基本上原本就已經長時間在台灣生活了
: 問一下,你說他們幾乎都住在台灣,生活在台灣,過年時才回去探親
: 但他們申請條件是每年待在台灣183天而已,跟一班的台灣人差距很大吧?
: 而且還一對人因為算錯日子插了幾天不能算那一年而痛哭? 這根本不是定居在台灣啊
: 我建議這條件應該改成一年待在台灣300天以上才行
: 183天,台商去中國工作一年都遠超過了183天好嗎
183天而已= =...
改300天...
我覺得你的情境思考可以在廣一點
首先,會與中國女子結婚,多數情況屬於台商
台商多數在中國工作。
這是第1點你要考慮的。
第2點要想的是,既然如此,
陸籍配偶要不就是生活在中國當地、
要不就是跟台商同一個工作環境。
綜合上述,你在仔細想想
結婚之後,會拿到「長期居留證」
幾乎都是僅僅生活在大陸,
並且大陸工作不這麼重要,
因此可以計算時間來台灣生活。
也不是每次都在台灣待很久
很多都是進進出出,
以十幾天一個月的方式
順便回來代替台灣配偶陪陪配偶父母
那麼結婚之後,
你認為夫妻會丟包
陸籍配偶被台灣配偶
完全丟到台灣一個人生活嗎?
夫妻不一起生活嗎?
只為了拿身份證?
那結婚幹嘛= =?
你可能會說,那他台灣配偶就跟著回來啊!
恩...是不用吃飯?不用賺錢養家嗎?
還是說應該直接辭職回台?
申請調職也不是隨便都能申請得到吧...?
你可能又會說,自己要娶的。
阿這些案例已經娶了= =
那麼這些情況之下,想取得「依親居留證」後
轉為「長期居留證」
這是真的很困難好嗎?
當然,也有很多案例屬於台灣人出差
去中國認識,之後才交往結婚的
所以結婚之後跟著來台灣生活
這種就是在你看來
非常容易在台灣生活183天以上的
但我想談的是,這183天
個案有很多種情境
請別一竿子打死。
說什麼應該改為300天...
這183天對半數族群來說很困難
甚至可以說一輩子拿不到。
除非台灣配偶放棄在中國那邊的工作...
更別說我前面有提到,
中國有很多城市會故意卡你
裝傻說沒有無犯罪紀錄證明可以申請
裝傻說沒有喪失戶籍這東西
裝傻說你不能申請喪失戶籍,除非你拿台灣身份證過來
(這已經本末倒置)
很多個案也是沒辦法拿台灣身份證
就如同泰國男生
泰國男生在泰國屬於重要經濟資源
泰國不會讓泰國男生放棄國籍
所以我知道的與泰國男生結婚的女性
他先生一輩子無法拿到台灣身份證。
只能一直拿台灣居留證。
儘管一直生活在台灣。
另外183天以上,這種是許多國家的標準天數
前面也有人提到綠卡也是如此
所以真的別認為非常容易=_=
人人都有自己的飯碗、生活需要考量
300天真的太Over了
※ 引述《kimiya1 (888)》之銘言:
: ※ 引述《tomgod17 (湯神17)》之銘言:
: : 這種通常她們僅僅是這段期間跑去大陸過年探親而已。
: : 【長期探親證】也一樣,是因為母親是中國人,
: : 而自己是母親【前婚姻】的子女,
: : 因為年紀未滿16歲,並且跟隨母親。
: : 所以長期在台灣生活,甚至在台灣就讀,
: : 才申請的證件...
: : 等於說,基本上原本就已經長時間在台灣生活了
: 問一下,你說他們幾乎都住在台灣,生活在台灣,過年時才回去探親
: 但他們申請條件是每年待在台灣183天而已,跟一班的台灣人差距很大吧?
: 而且還一對人因為算錯日子插了幾天不能算那一年而痛哭? 這根本不是定居在台灣啊
: 我建議這條件應該改成一年待在台灣300天以上才行
: 183天,台商去中國工作一年都遠超過了183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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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位就標準的不考慮情境
只說 不爽不要結、結了可以離
完全符合樓下的說法= =
嗯...
對你來說,另一半是中國籍
就是不應該、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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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發言= =
所以你完全不支持其他國家人士想歸化台灣
加入中華民國國籍
反正娶中國的或是嫁中國的
就應該自己附送過去
反正他自己要跟中國人結婚的
同理,你既然如此不在乎是否有人願意成為台灣人
那麼外國人也一樣
只要跟外國人結婚
通通都應該移民
不應該壯大我國人口
不應該吸納外籍人士
反正配偶他們選的
外籍人士拿台灣身份證過程也是很麻煩
也是要至少4年以上
還要回國放棄國籍
期間會變成無國籍
護照問題也很麻煩
既然如此通通結婚都應該包移民台灣人過去
按照你的說法就是如此
一點建設性都沒有
可憐發言= =
※ 編輯: tomgod17 (203.74.126.1 臺灣), 02/12/2020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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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說了啊
我認為如果配套做好
SOP做好、評估是否可以做好防疫措施
且對象本來就是針對「本已長期生活在台灣」的對象
那麼我認為可以,
只要流程嚴謹
評估好資源即可
至於他後續怎麼做
我不評論
我原本就只是針對一堆法盲帶風向
看得很不爽而已
明明看不懂什麼是專案
看不懂什麼是長期居留
風向帶得好像陸委會
「要讓中國人進來」似的
可對象明明是
「長期生活在台灣」的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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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僅回本文
說應該定300天的我認為情境思考不夠
且183天已經是標準了
※ 編輯: tomgod17 (203.74.126.1 臺灣), 02/12/2020 11: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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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企圖?
你知道中國人要拿到台灣居留證有多困難嗎?
我看過一對老夫妻,大概8X歲
申請「團聚」這最簡單的流程
居然申請了10來遍
一直申請失敗
之前每次看到他拿著拐杖慢慢走進來
穿西裝打領帶
就為了申請老伴進來台灣生活
結果兩人記性不好總是回答對不上
總是申請失敗
更不用說早期甚至為了防諜防共匪
連做愛時的房間、檯燈、擺設、姿勢、顏色
你先生喜歡什麼性愛方式、敏感點在哪
只要兩邊對答沒有對上,
就當作你們是假結婚來台。
當然現在好像是沒有了
我只覺得,你一直政治恐慌
我先說,我認為中共很該死
但人民,沒錯。
最好習近平得武漢肺炎死一死我最開心
但人民,沒錯
而且再次強調,明明是針對「已在台灣長期生活事實」
的配偶與子女
你又講得僅僅「非我國國民」還給予醫療
是在試圖帶風向嗎...?
看清楚「已有在台灣長期生活事實」這個條件,
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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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
明明是台灣人的配偶
這時候又要扯什麼很可憐就無條件幫助
阿幹條件就是
「台灣人配偶、台灣人子女
有長期生活在台灣的事實
所以拿到長期居留證」
到底在跳針什麼啦!
阿幹就是有條件有針對對象啊
媽的台灣人的配偶活該被政府不管喔?
那台灣籍的配偶有陳情的權力吧?
你是不是乾脆說不要管?
我最討厭你這種認為反正不關你的事
其他台灣人可憐找不回配偶 哭哭喔
這種態度 你真的可憐哪
而且講這個你又怎樣的神邏輯
扯到叫我去中國做善事
你這怎麼扯到這種事情來的?
是在哈佛?
※ 編輯: tomgod17 (203.74.126.1 臺灣), 02/12/2020 1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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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事嗎?
她是從小就拿到台灣身份證
真的是看到黑影就開槍耶 不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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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ㄟㄟ
我沒這意思喔
我認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針對對象就是長期居住在台灣的人
並且我本文只有回應300天
我認為不合理
說300天的人思考不夠全面
183天都已經夠長了
且是各國、包含我國對外國人的標準認定天數
都已經很標準了
還有什麼以後結婚不想那麼久拿到身份證?
你到底在供三小
我女友台灣人
懂?
真的是看到黑影就開槍耶
明明自己都搞不懂
然後一直腦補ㄟ
跟你說了你還繼續當沒看到
繼續腦補
是在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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