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陸委會事件,我有些話想說

看板Gossiping作者 (888)時間4年前 (2020/02/12 09:47), 編輯推噓-1(0111)
留言12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8/14 (看更多)
※ 引述《tomgod17 (湯神17)》之銘言: : 這種通常她們僅僅是這段期間跑去大陸過年探親而已。 : 【長期探親證】也一樣,是因為母親是中國人, : 而自己是母親【前婚姻】的子女, : 因為年紀未滿16歲,並且跟隨母親。 : 所以長期在台灣生活,甚至在台灣就讀, : 才申請的證件... : 等於說,基本上原本就已經長時間在台灣生活了 問一下,你說他們幾乎都住在台灣,生活在台灣,過年時才回去探親 但他們申請條件是每年待在台灣183天而已,跟一班的台灣人差距很大吧? 而且還一對人因為算錯日子插了幾天不能算那一年而痛哭? 這根本不是定居在台灣啊 我建議這條件應該改成一年待在台灣300天以上才行 183天,台商去中國工作一年都遠超過了183天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18.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1472071.A.1C6.html

02/12 09:50, 4年前 , 1F
每年183就是居留權啊! 居留可以入境啊
02/12 09:50, 1F

02/12 09:50, 4年前 , 2F
這跟綠卡差不多啊
02/12 09:50, 2F

02/12 09:50, 4年前 , 3F
而且是至少183 未成年有學籍一定待更久
02/12 09:50, 3F

02/12 09:50, 4年前 , 4F
你不可成半年在台灣念半年在中國念吧
02/12 09:50, 4F

02/12 09:51, 4年前 , 5F
日本20幾個沒辦法解決 可以解決1-2千人
02/12 09:51, 5F

02/12 09:52, 4年前 , 6F
要回來900多個 沒辦法解決 可以放行1-
02/12 09:52, 6F

02/12 09:52, 4年前 , 7F
2千人 有的 甚至還沒台灣籍 人道考量?
02/12 09:52, 7F

02/12 09:52, 4年前 , 8F
神鬼都你們說
02/12 09:52, 8F

02/12 09:59, 4年前 , 9F
過年團圓飯 小明就根本不屑在台灣吃啊
02/12 09:59, 9F

02/12 10:13, 4年前 , 10F
日本是不放人下船
02/12 10:13, 10F

02/12 18:31, 4年前 , 11F
這是中華民國扭曲憲法下的產物---陸委
02/12 18:31, 11F

02/12 18:31, 4年前 , 12F
02/12 18:31, 12F
文章代碼(AID): #1UGrb776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UGrb776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