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柯文哲是不是應該受防疫指揮官指揮啊?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蔣大胖)時間4年前 (2020/02/04 09:59), 4年前編輯推噓-9(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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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你「得」做的, 你才能做 法律沒有規定你「得」做的, 你不能做 因為你是台北市長,不是鄉民 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2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 通訊設備,報導流行疫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指揮官基於防疫之必要,得指示中央主管機關彈性調整 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條之處置措施。 前項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指定或徵用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 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並得徵調相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必要時,得協調國防部指定國軍 醫院支援。對於因指定、徵用、徵調或接受隔離檢疫者所受之損失,給予相當之補償。 前項指定、徵用、徵調、接受隔離檢疫之作業程序、補償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徵用或調用民間土地 、工作物、建築物、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污染處理設施、運輸工具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防疫物資,並給予適當之補償。 前項徵用、徵調作業程序、補償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借用公有財產,不受 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規有關規定之限制。 各級政府機關依前項規定借用公有財產時,管理機關不得拒絕;必要時,於徵得管理機關 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辦理借用手續。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水桶3個月,嚴重者以鬧板論,請注意!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29.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0781595.A.00C.html

02/04 10:00, 4年前 , 1F
掰掰
02/04 10:0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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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02/04 10:00, 2F

02/04 10:00, 4年前 , 3F
得是"可以" 不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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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喔,法條沒有寫「得」,在任意規定內你可以做啊 ※ 編輯: chiangdapang (110.28.229.11 臺灣), 02/04/2020 1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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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問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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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進水桶做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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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律,非政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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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卦
02/04 10:01, 6F
討論法律,非政問

02/04 10:01, 4年前 , 7F
你是不是沒念過法律?
02/04 10:01, 7F
政府與人民的權利義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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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全書看透透 板龜一棒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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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問,謝謝 ※ 編輯: chiangdapang (110.28.229.11 臺灣), 02/04/2020 10:03:44

02/04 10:02, 4年前 , 9F
規定你能發的你才能發 水桶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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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律,非政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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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沒念過法學緒論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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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念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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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水桶指揮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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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記得法條用到的"得"都是念"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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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共版主要水桶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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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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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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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進桶多充實自己喔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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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問,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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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表非強制性之義務 行為人有選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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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與公務員不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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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快罰他啊 快 求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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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作為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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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行為人是公務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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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才是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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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不是人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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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關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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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施行細則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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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聽版龜的指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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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04, 4年前 , 22F
這就是為什麼他台大你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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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05, 4年前 , 23F
這一隔離就是180天....幫你QQ
02/04 10:05, 23F
請問這裡哪裡有討論到『政治』

02/04 10:05, 4年前 , 24F
所以要用哪條罰他?快去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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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06, 4年前 , 25F
看來該把法條的解讀排進國小課程了
02/04 10:06, 25F
法條都貼給你看了

02/04 10:08, 4年前 , 26F
so?
02/04 10:08, 26F

02/04 10:09, 4年前 , 27F
連憲法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就不要出來丟臉
02/04 10:09, 27F
法律沒寫「得」,公務員能做嗎? 沒有依據,哪個長官敢批? ※ 編輯: chiangdapang (110.28.229.11 臺灣), 02/04/2020 10:12:34

02/04 10:11, 4年前 , 28F
討論法律XDDD等等不要自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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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12, 4年前 , 29F
得跟須都分不清
02/04 10:12, 29F
請看法條前提,指揮官權限,謝謝

02/04 10:13, 4年前 , 30F
授益行政跟負擔行政這兩個你搞的清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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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13, 4年前 , 31F
來吵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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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要有指揮官授命喔

02/04 10:14, 4年前 , 32F
為黑而黑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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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黑柯,謝謝

02/04 10:14, 4年前 , 33F
把"得"換成"應"or"須"還比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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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不是老百姓喔

02/04 10:16, 4年前 , 34F
看來是確定入桶趕快來黑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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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黑柯,謝謝 ※ 編輯: chiangdapang (110.28.229.11 臺灣), 02/04/2020 10:21:38

02/04 10:22, 4年前 , 35F
問地方首長,應該可以,但你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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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22, 4年前 , 36F
我覺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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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23, 4年前 , 37F
原則上問卦加政治人物名稱基本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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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27, 4年前 , 38F
柯粉這種時候還能護航 臺灣真的不缺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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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34, 4年前 , 39F
這篇好慘 加油 多釐清一下思緒再來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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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35, 4年前 , 40F
台灣不缺敵人啊 只要不是綠色都是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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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0:36, 4年前 , 41F
不是嗎
02/04 10:36, 41F

02/04 11:15, 4年前 , 42F
智障柯黑真的多...
02/04 11:15, 42F

02/04 11:44, 4年前 , 43F
這麼厲害還不用這些法去罰?
02/04 11:44, 43F

02/04 12:10, 4年前 , 44F
圍反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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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ED0R0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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