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士讓行人先過斑馬線「仍被攔下開單」 

看板Gossiping作者 (lks)時間4年前 (2020/01/24 10:13), 4年前編輯推噓-4(3717)
留言27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為什麼會有嚴格取締逼進穿越道這規定? 因為2018年 台北市行人穿越道碰撞 發生了777起,3死900多傷 規定早八百年就有了 但是不執行,他媽的廢物 給你們方便你當隨便就是這樣的下場 這種爛駕駛 逼逼逼你媽,怎麼不去死一死 今天出事了警察照章執法 還矯枉過正勒 下面推文的還有臉哀爸叫母? 真要死人了,在那叫換副嘴臉膩 有夠噁心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騎士讓行人先過斑馬線「仍被攔下開單」 關鍵前後3公尺法規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一名騎士日前經過台北市忠孝、基隆路口,看到路人在斑馬線要通過,他隨即剎車禮讓行 : 人先行,不料就在他起步後仍被一名員警攔下,騎士辯解道「我有禮讓啊,等他過我才過 : 去的欸!」但仍收到罰單,原來是北市去年3月就加強執法,只要車子進入斑馬線時前後3 : 公尺有行人就是違規,讓他氣得PO網斥責「變成賺業績的好方法了」。 : ▲▼行人還在周圍3公尺內時騎士就騎過斑馬線,被交警攔下開單。(圖/翻攝自爆怨公 : 社) : ▲行人還在周圍3公尺內時騎士就騎過斑馬線,被交警攔下開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 ) : 這名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表示,「禮讓行人的法條,現在已經變成賺業績的 : 好方法了!堅持前後三公尺,被罰我也是認了」並附上一段9號晚間6點的行車紀錄器,畫 : 面中他綠燈後起步準備右轉,當時斑馬線上都是行人,他只能停下來禮讓行人先通過,直 : 到最後一名行人通過車前,他隨即加速擦著一對情侶背後通過斑馬線,馬上被員警攔下開 : 單。 :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去年3月表示,為加強車輛駕駛行經斑馬線應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隨 : 時注意視野死角等正確觀念,北市警方已針對車輛違規不禮讓行人的易肇事路口加強「車 : 輛不禮讓行人」違規取締,只要車輛進入斑馬線時,車體前端左右各三公尺範圍內已有行 : 人就違規,將開罰1,200到3,600元。 : ▼騎士被攔下時堅稱自己有禮讓行人。(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 ▲▼行人還在周圍3公尺內時騎士就騎過斑馬線,被交警攔下開單。(圖/翻攝自爆怨公 : 社) : 加強執法路口包含承德路長安西路口、和平西路康定路口、民權東路林森北路口、信義路 : 建國南路口、忠孝西路重慶南路口、南海路羅斯福路口、民生東路敦化北路口、吳興街基 : 隆路口、中正路延平北路口、文林北路自強街口、木柵路辛亥路口、萬芳路興隆路口、忠 : 孝東路興中路口、成功路星雲街口等58處,由14個警分局分別加強取締。 : 網有看到影片後在底下留言「這種被攔任何人不會心甘情願的」、「鳥法律,比違停罰更 : 多」、「這樣有點矯枉過正」、「難道每次停斑馬線大家都要先拿尺量三公尺?」、「現 : 在人過斑馬線是漫步悠哉」、「之前新聞有報過囉,要離行人三個枕木線以上」、「俗稱 : 霸王條款,行人我最大」。 : ▼台北市加強「不禮讓行人3公尺」執法。(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24/1627137.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3.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9832009.A.683.html ※ 編輯: pujos (39.12.13.211 臺灣), 01/24/2020 10:14:11

01/24 10:14, 4年前 , 1F
真的啊,一堆垃圾司機一直往斑馬線逼
01/24 10:14, 1F

01/24 10:14, 4年前 , 2F
就一堆人慣性不讓路人啊 還覺得偶爾讓
01/24 10:14, 2F

01/24 10:14, 4年前 , 3F
一次自己好文明好驕傲 噁心台男
01/24 10:14, 3F

01/24 10:15, 4年前 , 4F
一堆邊划手機過馬路的,撞一撞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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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5, 4年前 , 5F
讚 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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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6, 4年前 , 6F
還有那種車在等你過,看一眼還慢慢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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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8, 4年前 , 7F
沒差啦!以後綠燈就過一台車就好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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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8, 4年前 , 8F
大家一個右轉要等30分鐘 大家說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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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8, 4年前 , 9F
好啊
01/24 10:18, 9F

01/24 10:23, 4年前 , 10F
本來就是矯枉過正,三公尺根本蠢
01/24 10:23, 10F

01/24 10:24, 4年前 , 11F
有停下來有讓,行人有安全通過就可以了
01/24 10:24, 11F

01/24 10:24, 4年前 , 12F
硬是要開三公尺那你怎麼不拿尺來量
01/24 10:24, 12F

01/24 10:31, 4年前 , 13F
因為現代很多人沒走過馬路才沒同理心 車停
01/24 10:31, 13F

01/24 10:31, 4年前 , 14F
重點是搞一個三公尺規定是在哈囉?又不
01/24 10:31, 14F

01/24 10:31, 4年前 , 15F
劃基準線
01/24 10:31, 15F

01/24 10:32, 4年前 , 16F
地下室 開到目的地地下室 去任何地方都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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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33, 4年前 , 17F
三公尺不是之前有的吧?而且規定三公尺有
01/24 10:33, 17F

01/24 10:34, 4年前 , 18F
標準的測量基準嗎?沒有的話何來依法之說
01/24 10:34, 18F

01/24 10:41, 4年前 , 19F
定三公尺只是個大約數字吧 這哪會是重點呀
01/24 10:41, 19F

01/24 10:42, 4年前 , 20F
A跟B量的多少會有誤差的東西怎會是重點
01/24 10:42, 20F

01/24 10:45, 4年前 , 21F
執法就是要精準啊 能有大概?
01/24 10:45, 21F

01/24 10:47, 4年前 , 22F
看看上面。出事不意外吧。
01/24 10:47, 22F

01/24 10:48, 4年前 , 23F
確認安行人安全通過會出什麼事?
01/24 10:48, 23F

01/24 10:49, 4年前 , 24F
還是說2公尺99公分就會出事,多1公分就
01/24 10:49, 24F

01/24 10:49, 4年前 , 25F
安全了?
01/24 10:49, 25F

01/24 10:53, 4年前 , 26F
走路太慢就不要出門
01/24 10:53, 26F

01/24 11:09, 4年前 , 27F
你中文不好?
01/24 11:09,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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