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傍晚內閣總辭 蔡英文已請蘇貞昌留任
看板Gossiping作者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時間4年前 (2020/01/13 20:02)推噓3(3推 0噓 13→)留言16則, 5人參與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chihchingho (松艄辣g)》之銘言:
: 因此淺見認為行政院長照現在的憲法增修條文
: 反而應該是新任總統上任後向總統辭職才是憲法上義務
: 以上見解,就教於方家。
原文大體上分析合理,結論也基本同意。
我國體制比較接近於法國的雙首長制,
然原文中欠缺對法國憲政體制的描述與分析,頗為遺憾。
法國戴高樂總統創建第五共和,建構了安定的憲政秩序。
然而正如原文所說,由於我國倒閣制度搭配解散國會的恐怖平衡,
實務上我國通常被稱為『接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
實務上原文提到的憲政空窗期,確實是我國的大問題,必須修正,如下:
一、從總統選完之後到總統就職之日,間隔太長。
可能影響:空窗期太久、政府正當性不足、政治不安定。
舉例:2016年就發生過這樣的例子,從2016年1月16日到5月20日
總統從當選到就職竟然要等四個多月。
如果是同一黨執政比較沒有問題,
但如果政黨輪替,那就是大問題。
解決方案:應該修憲將總統的任期提前到3月20日就職
立法院的任期可以配合修正至3月20日屆滿
或立法院任期暫不修正也無妨,
選舉日期則要求在總統就職的2個月之前舉辦完畢
也就是1月20日之前
解決方案優點:
1. 2個月的時間剛好,方便交接,也不會太晚。
美國總統選舉也是大約間隔2個多月。
2. 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日合一,提高投票率,
也節約行政資源。
3. 選擇總統就職日期提前2個月,第一考量到可以在不變動
立法院任期的前提下,縮短空窗期。
第二考量是實務經驗上,我國常有賄選買票發生,
如果把選舉日期排在過年之後,有高度的賄選疑慮,
畢竟包給長輩紅包,可以用禮俗來自圓其說,
為選舉而請客送禮,更可假託過年民俗來進行,
達到實質買票的效果,為了端正選風,不宜讓選舉活動
涵蓋農曆新年期間。
結論是 個人建議
總統大選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仍然維持現狀在一月選,
但總統任期改為3月20日屆滿、交接給新總統,
也就是總統就職日期提前2個月,
如果在蔡英文任內修憲的話,
從下下屆開始做,也就是2028年開始,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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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5.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8916958.A.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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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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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任期只到2月1日
如果不變動立法委員任期(牽涉到會期和預算審查,很麻煩)
要合併選舉就不可能在3月
※ 編輯: chungrew (111.240.25.88 臺灣), 01/13/2020 20:08:41
※ 編輯: chungrew (111.240.25.88 臺灣), 01/13/2020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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