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竹虐貓閻王遭私刑!畫面曝光 纏厚重疾
※ 引述《k123amz (小明)》之銘言:
: 虐貓的覺得貓不會反抗,還PO上網覺得很爽
: 結果虐貓的被別人私刑,因為私刑的也覺得他不會反抗,事後再宣傳自己打人
: 這兩個有差嗎,我覺得後者傷害的是人,所以罪更重
: 這麼有正義感,虐待貓的就要抓出來打
: 平時看到黑道找攤商收保護費,高官盜採砂石
: 怎麼沒聽說被打還活得好好的
你提到重點了 同樣標準下 孰輕孰重? 這才是理盲濫情的關鍵點
大家都同意 死人 跟死其他生物 是人比較重要
所以動物一旦殺人 都必須處決掉! 這是全世界的普世標準!
(除非那隻是絕跡的恐龍 萬中無一 那就算牠咬死人 為了科學 必須要吞下去)
我認為虐貓不對 我認為虐貓不對 我認為虐貓不對 講三次
我認為私刑不對 我認為私刑不對 我認為私刑不對 講三次
我認為虐蟑螂 虐蚊子 虐老鼠 虐雞鴨牛羊都不對 但是我也虐過蟑螂老鼠蚊子
蚊子一打 就是血肉模糊 多噁心 多變態 但是大家都很得意 殺掉蚊子 才能安穩睡覺
所以甚麼原因會去殺 才是關鍵重點! 所以再怎麼不對 也必須要看看原因!!
就這個案例來看
A為了自己的喜好去虐C
B也為了自己的喜好去私刑A 同樣都是不是對方影響到自己的環境衛生等因素
所以同樣行為 真要深究 A是為了自己(人)而虐貓 B是為了貓 而私刑人
而受害者是人 或是動物 輕重也必須要分清楚
所以科學邏輯上的判斷: 人 > 非保育類生物 所以人比較重要拿2分 其他拿1分
A為了自己的喜好(人=2) 去虐C(一般動物=1) 2-1=1
不對的行為 但是人依然比較重要 邏輯上 就是這樣
B為什麼不敢直接虐死A? 因為B也知道人>動物的基本邏輯 為了貓殺人? 這才是真變態!!
B為了(一般動物=1) 去私刑A(人=2) 1-2=-1
為了比較不重要的一般動物 去攻擊比較重要的人 這是標準輕重不分的理盲濫情娘娘腔
所以私刑人是比虐貓更嚴重的罪孽! 但是真正理性分析的人不多 因為仇恨動員比較爽~
我要批評虐X之前 都要先有一個前提 那就是有沒有影響到人的生活環境等等
因為我是客觀立場 我也會大掃除 殺蟑螂螞蟻蜘蛛蚊子老鼠 各種藥劑都是虐殺
因為我很愛乾淨 所以說不定我打掃的次數 還比他多
所以虐殺的生物比他更多-.- 那我有什麼臉說別人?
就像我很喜歡吃雞腿 豬排 牛肉麵 說不定我吃得比他多 那我有什麼臉說別人?
佛祖面前 殺生是沒有分砍一刀 砍兩刀的-.- 我害死了上萬隻雞鴨牛羊魚了 +9有差嗎?
結論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要論誰該死 你我同地府 你B17.9層喔? 我B17.3層啦~
--
大師兄說過: (C_Chat板 說這簽名檔 引戰他們!! 所以判決水桶XD)
PTT論壇中心~ 只應該有講真話 有論述的強者
其他只會跟風 講不出道理的雜魚/垃圾討論板 應該廢除!!
因為大師兄只接受講真話 有論述的精英 絕對不會接受講不出道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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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57.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6000016.A.5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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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本就是提倡印度的種姓制度 套用在動物身上 來虐殺其他動物 給狗吃
種姓制度就是一種階級歧視 沒想到狗本竟然想用來合理化 殺害其他動物的行為...
※ 編輯: Alertme (114.42.157.201 臺灣), 12/11/2019 0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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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價? 郭董上千億 也是三魂七魄一條命而已 你說說看 你的身價能斷幾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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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外的生物 應該是要平等對待的 人>一般動物
只有狗本會把 狗>人>一般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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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沒看文章內容 罰你重看:
因為我很愛乾淨 所以說不定我打掃的次數 還比他多
所以虐殺的生物比他更多-.- 那我有什麼臉說別人?
就像我很喜歡吃雞腿 豬排 牛肉麵 說不定我吃得比他多 那我有什麼臉說別人?
佛祖面前 殺生是沒有分砍一刀 砍兩刀的-.- 我害死了上萬隻雞鴨牛羊魚了 +9有差嗎?
結論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要論誰該死 你我同地府 你B17.9層喔? 我B17.3層啦~
※ 編輯: Alertme (114.42.157.201 臺灣), 12/11/2019 0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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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果然需要看懂文章的意思-.-
"要看殺害的原因" 這是我不能指責對方的理由 因為我也會打掃環境~
"數量/半斤八兩" 這也是我不能指責對方的理由 因為我也殺這麼多~
這兩個條件 都是佐證不能指責對方的理由 你怎麼會看成互斥-.- 是任何一個都成立!
※ 編輯: Alertme (114.42.157.201 臺灣), 12/11/2019 0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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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為了特定事物 要硬塞概念-.- 換蟑螂螞蟻老鼠 馬上就不通了...
※ 編輯: Alertme (114.42.157.201 臺灣), 12/11/2019 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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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上面都講過了 你就選擇性忽略啊
佛祖有資格說 萬物生靈平等 但是自己的族群肯定把自己的族群擺第一
就像螞蟻 蜜蜂 不會說蜘蛛蜈蚣 比自己的族群重要
能把其他生物平等看待 就已經是凡人中的聖人了 要以此為目標才對
怎麼會想用印度的種姓制度呢? 都知道種姓制度是歧視了 還想套用在其他動物身上?
那不就是凡人中的卑劣者嗎? 不往上當聖人 反而要往下當卑劣者? 佛祖會怎麼看你-.-?
※ 編輯: Alertme (114.42.157.201 臺灣), 12/11/2019 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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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在這吵半天 就只是因為貓或是狗啦~ 換成老鼠或石頭吧~
你就覺得不重要 就講不下去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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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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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吃肉 還敢嘴別人?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瞧不起耶穌 還好不是瞧不起阿拉 不然回教徒不會放過詆毀先知的人XD
※ 編輯: Alertme (36.225.138.8 臺灣), 12/11/2019 15: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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