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下令掃除「騎樓路霸」 10天後強力執法1件罰1200元
※ 引述《lysimach (lysimach)》之銘言:
: 10/25到現在已經44天了
: 有沒有也住台北的能講一下台北市政府有掃除哪裡的騎樓路霸?
: 家附近的 盆栽 桌椅 茶几 板凳 腳踏車 機車 攤位 置物櫃 爐子 商品架 修車架
: 全部都還在!
: 原文底下一大批人狂推(保留如下) 不少拼命酸噓的人是1450 DPP 蟑螂...
: 這些人到底有多少是真的住台北的?
: ※ 引述《johnny790218 (全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ETtoday
: 2.記者署名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下令掃除「騎樓路霸」 10天後強力執法1件罰1200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許多大樓都有騎樓設計,讓市民走在打通的一樓平面,和馬路保持一段安全距離
;
: 但有不少屋主都把騎樓視為私有空間堆放雜物,嚴重影響行人通行。對此,台北市長柯
文
: 哲25日上午主持交通會報時裁示,將全力整頓「騎樓路霸」,要交通局即刻辦理,預告
10
: 天後將開始掃除,「看到就沒收,要來領就開罰單給他」。
: 柯文哲上午主持交通會報時,關心騎樓路霸問題。他表示,該處理要處理,像有的一個
花
: 盆、盆景什麼放一大堆在那,直接把它沒收,因為那也不曉得是誰的,「如果他要拿回
去
: 就開罰單」。
: 「當然要這樣做之前要跟他們講說從什麼時候開始」,柯文哲說,這國家還是要有公權
力
: ,跟里長講說市長決定,下禮拜開始凡是占用人行道的就沒收,「如果你要說那是你的
,
: 就開罰單」,這個要執行,有問題的就跟里長講。
: 但柯文哲也表示,會給民眾一點時間整理,「通常下禮拜差不多、10天後左右」,這就
是
: 破窗理論,如果不處理就一個個破下去,通知里長幾月幾日開始,國家還是要有公權力
,
: 我的態度很清楚。
: 對此,交通局長陳學台會後受訪表示,騎樓屬於公共空間,非私人所有,若有霸佔行為
,
: 可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裁罰新台幣1200到2400元,近期就會成立專
案
: 小組負責,預計給7到10天的預告期,過後就開始強力執法。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25/1565225.htm
: 6.備註:
到最後
我敢打賭
台北市肯定又會參考內湖經驗
由政府收保護費 違規的人繳錢了事
繼續維持現狀 就地合法
另外
八十二條有人打過大法官解釋了
這一條不是完全沒有爭議滴
http://www.eewow.com/utf-8/a/8/8-3667.htm
(二)、行政機關的公告行為如對人民財產權的行使有所限制,法律就該公告行為的要件
及標準,且須具體明確規定。前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授予行
政機關公告禁止設攤的權限,自應以維持交通秩序的必要為限。
而該條例第三款所指騎樓既屬道路,其所有人便在建築之初就負有提供公眾通行的義務,
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主管單位對於人民財產權行使之限制如禁止設攤公告或
對於道路擺設攤位的許可,應予以公告。
而釋字第五六四號解釋文,同時對於行政主管的機關具備了警告意味,要求行政機關依條
文授權用公告方式禁止設攤時,應考量設攤地區的交通流量、道路寬度及禁止時段來規範
騎樓攤販,而並非完全的禁止。而行政機關就法律對於該公告行為的要件及標準必須有明
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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