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科長這個是否已經算犯罪行為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好貴! 好貴!)時間6年前 (2019/11/30 23:46), 編輯推噓1(216)
留言9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截圖來源:手機板原PO(此次勇敢站出來的鄉民)Leochen所備份的雙方留言記錄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kbbWNpZtUC2_dNhBPIaabUPlKvO7ql4 https://i.imgur.com/QDDSRn5.jpg
科長先是主動提到雙方的職業(原PO是醫學生,科長則是任職於衛福部) https://i.imgur.com/7lh1u0s.jpg
接著又提到了雙方以後會在公會及PGY訓練這些事情。 雖然說科長留言表示不是要恐嚇原PO,但實際上單純請求手機退貨退錢不用提到那麼詳細 的雙方職業內容吧~ 如此一來,科長自己提到在衛福部上班及原PO是醫學生以後雙方會遇到,這件事是不是已 經構成犯罪行為了?科長會被送上法庭嗎?有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5.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128765.A.B7C.html

11/30 23:47, 6年前 , 1F
又不會死刑
11/30 23:47, 1F

11/30 23:52, 6年前 , 2F
當事人沒有心生恐懼,不構成恐嚇
11/30 23:52, 2F

11/30 23:52, 6年前 , 3F
哪種罪
11/30 23:52, 3F

11/30 23:57, 6年前 , 4F
其實要看那手機是不是真的有損壞在先
11/30 23:57, 4F

12/01 00:00, 6年前 , 5F
如果交貨前真的沒有問題但事後自行製造瑕
12/01 00:00, 5F

12/01 00:00, 6年前 , 6F
疵 再要對方賠1500的部分就可能構成詐欺恐
12/01 00:00, 6F

12/01 00:01, 6年前 , 7F
嚇 難以證明的話 最多告個資法
12/01 00:01, 7F

12/01 01:12, 6年前 , 8F
別篇文章有提到公務員的貪汙治罪條例
12/01 01:12, 8F

12/01 01:12, 6年前 , 9F
這個刑責應該比較嚴重
12/01 01:12, 9F
文章代碼(AID): #1Tuewzjy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Tuewzjy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