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沒藍綠只有黑」 學霸律師張怡宣布參選屏東立委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6年前 (2019/11/17 23:58), 6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amos6064 (amos)》之銘言: : https://reurl.cc/NaNxXQ : 養雞場的問題是這樣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9%82%E4%BB%A3%E5%8A%9B%E9%87%8F 2015年1月25日,林"峰"正等人舉行時代力量創黨成立大會,由林昶佐擔任建黨 工程隊總隊長。9月13日,時代力量正式宣布成立,黃國昌出任第一任執行黨 主席。 : 2014/11/24前時代力量陳亞麟(無黨籍參選)當選枋寮鄉長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23433 2018-11-24 21:58:17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枋寮子弟陳亞麟曾經北漂,但今年返鄉參選鄉長, 以無黨籍身份參選的他,與綠營關係良好,在回鄉紮根努力拜票尋求支持下, 剛剛他已宣布當選。 什麼叫做無恥呢? 做不好被批就安安靜靜的吞下不好嗎? 不吞還要東扯西扯 然後牽拖其他人.... 都不是自己做的不好 都是別人的錯..... e04 :   :   : 樂樂養雞場在2014年取得五家登記證,把30萬隻雞分在五家一家六萬隻,一是為了迴避《廢棄物清理法》即飼養規模8萬隻以上隻養雞畜牧場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跟迴避《水污染防治法》即飼養雞10萬隻以上者,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 :   : 有30萬隻雞又沒有這些限制開始亂排水亂丟棄廢物,當然開始發臭,民眾開始反彈 :   : 2015年8月稽查發現業者未經申請拆除圍籬等農業設施,因此依《畜牧法》開罰每場5萬元,共計25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 期間屏東縣環保局與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不斷日夜查察,透過稽查為手段,約束或遏止任何的汙染行為,也請來專家學者進入養雞場,提出環境改善提案,或安排業者觀摩其他雞場,從法與理的層面,督促業者改善。 :   : 2016年12月19日農委會至樂樂養雞場會勘,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再依法提出變更申請,並在已在2017年1月20日發函要求業者申請畜牧設施容許變更,以便一旦審查確定違反畜牧法規定有合併經營之實,依畜牧法第39條便可連續裁罰三次後撤照。 :   : 場方於2017年2月15日、7月4日向枋寮鄉公所提出畜牧設施容許申請,但公所都沒有啟動初審作業。 :   : 屏東縣縣府農業處也先後於2017年4月19日、5月1日、7月24日、2018年5月21日、10月4日、11月22日、12月5日及2019年1月21日、3月22日發文請枋寮鄉公所依相關規定進行審查,4月30再去電,仍不見動靜。 :    : 對,場方找枋寮鄉長,縣府也找枋寮鄉長,但就完全不甩你,鄉長是死了嗎? :   : 沒死,多年來枋寮鄉公所已經初審過55場次,除了養雞場案。 :   : ok,今年6月黃國昌開始管養雞場案了 : 6/3 黃國昌說:「今天屏東縣政府開了個會,不敢直接面對長期縱容周碧雲違反《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與《廢棄物清理法》的核心問題,企圖移轉焦點到申請用地變更,繼續大玩踢皮球的遊戲!」 : 可是黃國昌,樂樂五家養雞場都是合法的那兩個法本來就罰不到(第一段有講),你只能叫鄉公所提供資料初審,所謂初審是包括:位配置圖、設施設備、面積…等審查表項目,公所完成初審行政程序,縣府接續辦理複審,做出最後的裁定,複審沒過之後罰三次後才能撤照。難道程序控要視程序於無物嗎? :   : 7月22號 鄉長陳亞麟終於終於初審了,屏東縣政府隔天馬上派人複審 :   : 隔天7/23黃國昌說:「我真的第一次看到一個堂堂縣府,搞得這麼心虛、這麼粗暴!不敢讓中央部會參與會勘、偷偷偷摸摸地放大家鴿子!最離譜的是,違法狀態超過4年,不趕快依法撤照、罰個3-15萬是要幹嘛?小小罰、長長拖,再四年後再罰第二次3-15萬嗎?包庇成這麼難看,簡直宣告屏東就是違法土豪的樂園。真的是遇到周氏家族腿就軟、把枋寮鄉親當盤子!」 :   : 可是黃國昌,是在哈囉?整件事情就卡在鄉長,鄉長終於動作了,縣府馬上去處理事情你說心虛?粗暴?我真的不懂你的心態欸! : 而且本來就罰三次才能夠撤照啊!你真的是法學專家? :   : 8/6 黃國昌說:「周碧雲違法養雞場,屏東縣府重罰5萬! : 剛剛得到消息,屏東縣政府雖然認定了大家早就知道了「違法」,但最後的處分,竟然是「重罰5萬」!違法超過四年,鄉親苦不堪言,結果竟是罰5萬,簡直是笑話!依法應處的撤照、鄉親要求的廢止,連提都不敢提。為了包庇自家違法議員,公平正義對這些人而言,真的只是個「屁」!」 :   : 可是黃國昌,你講得好像可以罰到幾百萬的樣子,但事實上法規只能罰3萬到15萬,第一次罰五萬其實還好,而且因為他有五家,所以總共罰了30萬,不知道你是故意的還是真的不知道 :   : 再之後縣府已經於7月、8月、10月份開單告發,分別罰款25萬元、50萬元、5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縣府訂於11月19日辦理會勘,若業者仍未完成改善,將依畜牧法撤銷養殖登記。 :   :   :   : 整個過程可以看到黃國昌知法玩法操作民粹,養雞場案人人頭痛,人民長年忍受惡臭想要關掉養雞場,縣府其實也很想解決這個問題,但是遇到這種事情正常來說不就稽查、罰錢、要求改善、輔導,最後真的無法才來撤照。 :   : 你要強拆?好啊,這些程序沒有跑完,業主走行政救濟官司打不完是不是拖更久? :   : 黃國昌這半年來用資訊落差引起人民對縣政府不滿,然後隻字不提陳亞麟,兩年前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卡在他身上,卻一直侮蔑屏東縣政府包庇、勾結、瀆職、擺爛等字來賺取自己的政治聲量,難道就是時代力量所謂的新政治? : 有人在解釋養雞場的事情,不管是誰一定都會有錯的時候,不是神就不會犯錯,看待事物不應該用情緒去影響理性判斷。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4006325.A.4BB.html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11/17/2019 23:59:29

11/18 00:03, 6年前 , 1F
現在真的都這樣 ...
11/18 00:03, 1F

11/18 00:32, 6年前 , 2F
藍綠到底能放任這種事到什麼地步?
11/18 00:32, 2F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11/18/2019 00:36:29

11/18 06:16, 6年前 , 3F
11/18 06:16, 3F

11/18 06:19, 6年前 , 4F
綠共們看清楚,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
11/18 06:19, 4F

11/18 06:20, 6年前 , 5F
鄉公所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
11/18 06:20, 5F

11/18 06:20, 6年前 , 6F
公益,縣政府得命其一定期限內為之,逾
11/18 06:20, 6F

11/18 06:21, 6年前 , 7F
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別被綠共帶
11/18 06:21, 7F

11/18 06:21, 6年前 , 8F
風向,縣長就是在2018年以前通通都沒有
11/18 06:21, 8F

11/18 06:21, 6年前 , 9F
代行處理,罵他擺爛是剛好而已
11/18 06:2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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