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幕】還原「學姐」黃瀞瑩遭性騷擾疑雲 LINE對話曝光

看板Gossiping作者 (Undefined)時間4年前 (2019/10/31 19:57), 編輯推噓-3(032)
留言5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0/13 (看更多)
台灣應該要有這種法 韓國怪法:被拒絕後繼續追3次以上觸法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韓國警察廳11日在警察廳公告部落格公告,如果對方已明確拒絕,若還是提出過3次的見 面或是交往要求,可以做為罪犯加以制裁。 這個規定已經在3月22日就開始實行,韓國警察有鑒於近年來異性變態追蹤頻傳,甚至發 生因為被對方拒絕而造成對方的人身安全上威脅。比如用手機簡訊、打電話和跟蹤等方式 騷擾對方,導致對方產生恐懼感,以至於女性不斷要求警方保護自身的人身安全。 依這條法律規定,在對方表明拒絕之後,若對方還是鍥而不捨提出要求,則可以被當做變 態跟蹤行為。即使不到3次,只要造成對方恐懼不安報警處裡後,仍然不停止,也同樣視 為犯罪。但如果沒有明確拒絕,那麼追求者都不算觸法。 這個規定引起很大迴響,贊成者認為法律能遏止變態的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安全。然而反 對人士則質疑,為什麼求愛必須要被數字所限制。 Ettoday https://reurl.cc/1Qv62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99.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523068.A.F05.html

10/31 19:59, 4年前 , 1F
那個甚麼101次求婚該坐牢幾年╮(╯▽╰)╭
10/31 19:59, 1F

10/31 19:59, 4年前 , 2F
一樓…
10/31 19:59, 2F

10/31 20:03, 4年前 , 3F
1樓,101次不是同一人
10/31 20:03, 3F

10/31 20:07, 4年前 , 4F
漏洞有點多,但是贊成
10/31 20:07, 4F

10/31 20:14, 4年前 , 5F
異性變態騷擾,同性ok?
10/31 20:14, 5F
文章代碼(AID): #1Tkimyy5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Tkimyy5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