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明通:已與港方建好管道、陳同佳現在可來投案了
※ 引述《pchunters123 (pp)》之銘言:
: 自由 黃欣柏
: 陳明通:已與港方建好管道、陳同佳現在可來投案了
這新聞我真的看不懂啊
回頭看一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899612.A.1A0.html
明明一樣是今天24號的新聞 陳明通面對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質詢說
陳明通指出,必須大聲說出來,台灣是依照台灣的法律來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陳同佳案
是跨境犯罪,不是可以私了的,必須跨境合作,這是二個獨立國家的司法管轄權,不能把
它當成國家內部事情,去投案就好了,天底下沒有這種事情。
結果換到這篇新聞陳明通面對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詢時 居然就便成說
「所以他現在可以來投案了,我們已經建好投案窗口了,我們就是要這樣,不是讓他『趴
趴走』。」
啊現在是有兩個明通在看質詢立委的黨籍在互換人格嗎? 會不會增加人格數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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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01.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922756.A.C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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