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禁陳同佳入境投案 學者:蔡英文唬爛或我們都白癡?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6年前 (2019/10/21 09:53), 6年前編輯推噓9(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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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之銘言: : 台灣政府講得明明是:要收可以,把香港那邊蒐證完的證據交出來。 : 這件事情為何這麼重要? 因為如果沒有香港那邊蒐集的證據, : 把人光溜溜的丟來台灣,台灣是法治國家,證據不足只能釋放, : 到時候誰知道對岸會怎麼炒作新聞? 思考後面的政治影響當然不能說錯 但是原本案子就是在台灣犯的 且台灣的檢察單位多次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 但是香港方面沒有回應 因此最後向陳同佳提起通緝 當然 香港那邊之前不鳥台灣 現在又想把燙手山芋扔回來很機歪 但是 畢竟台灣已經對陳同佳提通緝 希望香港方面能提供已經取得的證據 當然是台灣司法的希望 但是就司法角度而言 人家不提供 也不代表台灣不應該收人 陳在台犯案 本質上就該在台灣接受審判 否則台灣檢察官根本就不需要跟香港方面提出司法互助 就讓陳在香港審判就好 也不需要對陳提出通緝,當然也談不到後面的引渡 港女棄屍案 士檢發布通緝盼港遣送兇嫌來台審判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65485 : 司法互助這件事情並不是把嫌疑犯到處丟過來丟過去就了事的, : 畢竟我們又不是中國,不用證據就可以處決犯人。 屍體原本還在台灣 相信也有法醫鑑識報告 當然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最後把人放掉 但是目前陳同佳就是重要嫌疑人 : 台灣要的是對等的情況下,好好的談台港司法互助, : 送台條例可以,但要符合法治原則,然後不要跟中國包在一起做政治操作, : 現在香港這樣搞擺明就是要私了,當成同一國家兩的兩地移送管轄權處理, : 接受了才是喪權辱國好嗎!! 其實同一國家兩地移送 也該把證據同樣移轉的 所以我反而不覺得目前收人就代表是喪權辱國 就司法的角度來講 陳同佳就是該在台灣判刑與服刑 當然 我還是要強調 政治的衝擊也是政府需要思考 但政治的考量影響司法的決斷 似乎也是有問題的 = = 所以香港政府這手滿黑的 不收人,影響台灣司法公信度(被政治判斷影響) 收人,但香港不給證據,最後可能被輕判,造成後續的政治宣傳與抹黑 台灣的確是兩難 台灣方面最好的劇本 應該是收人 以台灣目前現有的證據能夠以殺人罪判決定讞 如此沒有輕判,也讓在台灣犯案的王八蛋付出代價 這樣是最好 至於甚麼證據不夠這種東西 就交給懂法的人去扯皮吧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6.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622806.A.7BA.html

10/21 09:56, 6年前 , 1F
我猜最後拖到選完在收人!
10/21 09:56, 1F

10/21 09:57, 6年前 , 2F
照你的劇本會有人出來哭司法謀殺
10/21 09:57, 2F
怕好笑的是台灣判死刑 然後台灣的廢死團體出來聲援 那就很靠北了 我還是覺得收人好 香港不提供證據 台灣方面就開記者會抨擊給予更多壓力 其實這也是給台灣對香港議題發聲的機會 這件事情台灣也算事主

10/21 09:58, 6年前 , 3F
一堆刁民不懂政治 關心但不介入啦
10/21 09:58, 3F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96.170 臺灣), 10/21/2019 10:00:01

10/21 09:59, 6年前 , 4F
一堆人不幫自己拚命幫港共講話
10/21 09:59, 4F

10/21 10:00, 6年前 , 5F
這就是一個陽謀..收不收都有後續動作..
10/21 10:00, 5F

10/21 10:00, 6年前 , 6F
但覺得就簡單化...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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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04, 6年前 , 7F
法律之前先政治考量,DPP標準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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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14, 6年前 , 8F
照吱吱的邏輯 如果當初沒跑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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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14, 6年前 , 9F
不就永遠要不到香港證據 都不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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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17, 6年前 , 10F
還沒審就預設會輕判?有香港的證據就
10/21 10:17, 10F

10/21 10:18, 6年前 , 11F
又預設能重判?這標準是哪來的
10/21 10:18, 11F
我也不知道 這可以問原PO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96.170 臺灣), 10/21/2019 10:22:39

10/21 10:39, 6年前 , 12F
只赤裸裸的證明了一件事;司法是為政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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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39, 6年前 , 13F
服務的 專制極權國家是這樣 口口聲聲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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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39, 6年前 , 14F
法治的 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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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0:41, 6年前 , 15F
而且看新聞受害人父母是在台灣報案的
10/21 10:41, 15F

10/21 11:09, 6年前 , 16F
可是這樣就要浪費台灣的口糧養垃圾
10/21 11:09, 16F

10/21 11:54, 6年前 , 17F
你這篇會被無視
10/21 11:54, 17F

10/21 13:27, 6年前 , 18F
證據都在台灣這邊,人不是在香港殺的,
10/21 13:27, 18F

10/21 13:28, 6年前 , 19F
會有何證據在香港?
10/21 13:28, 19F

10/21 14:45, 6年前 , 20F
是否預謀、有人唆使、協助、知情等,是否
10/21 14:45, 20F

10/21 14:45, 6年前 , 21F
有其他合併案件,需要香港協助調查。
10/21 14:45, 21F

10/21 14:56, 6年前 , 22F
不過,這個時間點不想收,主要就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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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4:56, 6年前 , 23F
考量,香港自己把這件事情加上修例政治
10/21 14:56, 23F

10/21 14:56, 6年前 , 24F
化,台灣沒必要這時間去配合香港。
10/21 14:56, 24F

10/21 16:21, 6年前 , 25F
是有人想太多,收人,然後用臺灣現有的
10/21 16:21, 25F

10/21 16:21, 6年前 , 26F
證據判刑就可以,一定要死刑?只有一條
10/21 16:21, 26F

10/21 16:21, 6年前 , 27F
罪可判?那是律師跟司法機構的局,尊重
10/21 16:21, 27F

10/21 16:21, 6年前 , 28F
司法獨立就讓法律人解決。
10/21 16:21,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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