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禁陳同佳入境投案 學者:蔡英文唬爛或我們都白癡?
※ 引述《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之銘言:
: 台灣政府講得明明是:要收可以,把香港那邊蒐證完的證據交出來。
: 這件事情為何這麼重要? 因為如果沒有香港那邊蒐集的證據,
: 把人光溜溜的丟來台灣,台灣是法治國家,證據不足只能釋放,
: 到時候誰知道對岸會怎麼炒作新聞?
思考後面的政治影響當然不能說錯
但是原本案子就是在台灣犯的
且台灣的檢察單位多次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
但是香港方面沒有回應
因此最後向陳同佳提起通緝
當然
香港那邊之前不鳥台灣
現在又想把燙手山芋扔回來很機歪
但是
畢竟台灣已經對陳同佳提通緝
希望香港方面能提供已經取得的證據
當然是台灣司法的希望
但是就司法角度而言
人家不提供
也不代表台灣不應該收人
陳在台犯案
本質上就該在台灣接受審判
否則台灣檢察官根本就不需要跟香港方面提出司法互助
就讓陳在香港審判就好
也不需要對陳提出通緝,當然也談不到後面的引渡
港女棄屍案 士檢發布通緝盼港遣送兇嫌來台審判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65485
: 司法互助這件事情並不是把嫌疑犯到處丟過來丟過去就了事的,
: 畢竟我們又不是中國,不用證據就可以處決犯人。
屍體原本還在台灣
相信也有法醫鑑識報告
當然也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最後把人放掉
但是目前陳同佳就是重要嫌疑人
: 台灣要的是對等的情況下,好好的談台港司法互助,
: 送台條例可以,但要符合法治原則,然後不要跟中國包在一起做政治操作,
: 現在香港這樣搞擺明就是要私了,當成同一國家兩的兩地移送管轄權處理,
: 接受了才是喪權辱國好嗎!!
其實同一國家兩地移送
也該把證據同樣移轉的
所以我反而不覺得目前收人就代表是喪權辱國
就司法的角度來講
陳同佳就是該在台灣判刑與服刑
當然
我還是要強調
政治的衝擊也是政府需要思考
但政治的考量影響司法的決斷
似乎也是有問題的 = =
所以香港政府這手滿黑的
不收人,影響台灣司法公信度(被政治判斷影響)
收人,但香港不給證據,最後可能被輕判,造成後續的政治宣傳與抹黑
台灣的確是兩難
台灣方面最好的劇本
應該是收人
以台灣目前現有的證據能夠以殺人罪判決定讞
如此沒有輕判,也讓在台灣犯案的王八蛋付出代價
這樣是最好
至於甚麼證據不夠這種東西
就交給懂法的人去扯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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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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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6.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622806.A.7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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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好笑的是台灣判死刑
然後台灣的廢死團體出來聲援
那就很靠北了
我還是覺得收人好
香港不提供證據
台灣方面就開記者會抨擊給予更多壓力
其實這也是給台灣對香港議題發聲的機會
這件事情台灣也算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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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96.170 臺灣), 10/21/2019 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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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
這可以問原PO
※ 編輯: hamasakiayu (59.115.196.170 臺灣), 10/21/2019 1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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