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與外送

看板Gossiping作者 (沒有什麼是永遠不變的)時間4年前 (2019/10/14 21:42), 4年前編輯推噓-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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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sl7634 (鍵盤補給官)》之銘言: : 在下PT版主 雖然PT版認定上這二家外送非正式公司 不給PO文 : 但我還蠻重視這個事情的 : 目前很不幸三天死二個令人感到難過 : 但這個案子,我個人認為勞動部只是在安撫民心 : 為什麼這樣說 請看下面 : 我當然是支持要保護外送員,罰不罰錢與我無關 : 但片面的解釋,覺得很粗糙 : 這個案子可以稍微參考一下中國餓了嗎 美團 還有DD打車 : 稍微查了一下 : 餓了嗎 和 美團 幾乎都是直接/間接的員工 : 中國外送有專送和眾包 專送可以想成是二房東/加盟商 : 而大部分都是加盟商 大部分騎手都是受僱於加盟商 : 只有少部份區域有自己的眾包 : 講白了的說 這二家還是大老闆 大房東~~ : 重點是 : 關於中國在雇傭和承攬的解釋 : 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是實踐中經常會碰到,又比較容易混淆的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 :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 : 採取了不同的歸責原則。 :   區分僱傭關係和承攬關係可以從多角度進行分析。 :   第一,從主體角度看,僱傭關係為一般民事關係,其主體沒有特殊性要求,受僱人 : 親自完成僱傭勞動,不能再僱傭他人。而承攬關係為商事關係,其主體一般為商事主體 : 其是承攬人一般要求其具備特殊的技能、工具甚至資質等,必要時承攬人可以僱傭工作 : 。 :   第二,從利益關係看,一般的,因承攬人具備特殊的技能、工具甚至資質等,故承 : 的報酬利益高於受僱人的報酬利益。而根據高風險高收益的原則,受僱人不承擔結果不 : 之風險,而承攬人則應自己承擔承攬工作過程中的風險。 :   第三,從工作性質看,僱傭關係中所從事的工作,多為勞務,至於該勞務是否達到 : 人預期之結果,並非所問,即僱傭關係建立後,受僱人按約定付出了勞動,就應當獲得 : ,無論僱傭勞動是否取得實際效果。而承攬關係中所完成的工作體現為成果,承攬人只 : 照約定提供了工作成果,才能取得報酬利益,否則即便承攬人付出了勞動,也不能索要 : 利益。 : 然後中國的經營模式下 不管是專送還是眾包 : 都是有底薪,補助,而且有保底單 : 如:餓了嗎要跑完400單/月 : 我是不曉得熊貓和UE的規定,有沒有強制要跑幾單之類的? : 我是沒有找到中國勞工法條對外送員的勞資雙方的解釋是哪一種 : 但是都有代替扣錢去買商業保險 : 而有沒有社保(像我們勞保),有看到文章說第二個月才保,實際狀況不明 : 但可以知道是,雖然是自己出,外賣公司會替你買商業保險。 : 而上面為什麼提到滴滴打車,是因為滴滴打車是很明顯的承攬 : 沒有所謂的底薪,對於資格有特殊的要求(車型/車齡/駕駛証等級C1以上) : 你可以一個月只跑1單,也可能因為地區的緣故一個月只接到1單 : 沒有強制性的勞務合作 : 但平台有規定你跑了幾小時必須休息,這時候你帳號不會接到單。 : 而現在重點就來了 : 目前熊貓和UE走在法律邊緣 : 沒有底薪 沒有單數底標(問號 請外送員補充) 想下線就下線? : 其中台灣 : 民法第四百八十四條規定:「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但承 : 契約則無此規定,最高法院65年台上第1978號判決:「承攬人除當事人間有特約外,非 : 須承攬人自服其勞務,其使用他人,完成工作,亦無不可。」故承攬契約的勞務給付屬 : 替代性,僱傭契約的勞務給付未經僱用人同意時,屬不可替代性。 : 這二家好像都不准去別人那裡 但不知道競業條款可否用在這裡? : 至於從屬性 忠誠度(制服 形象等) 在這裡也是很模糊的 : 不過在滴滴打車中就沒有這個問題 : 承攬-完成契約事項才有報酬 : 僱傭-有沒有送到都要給薪水 : UE和熊貓就走在灰色地帶 : 而中國就是偏向僱傭 而且還有自己買的商業保險 : 另外從一個角度看 : 如果麥當勞和肯德基.各牌pizza可以招募自己的外送員(僱傭) : 是不是跟中國美團.餓了嗎很像 : 且忠誠度和從屬性很明確 : 所以我認為你要一單给多少錢是你的事 : 即便條件有規範 但還是偏向僱傭 : 而外送公司應該基於道義也要扣錢幫外送員保商業險 : 畢竟以前沒有這種模式的行業 : 罰不罰錢一回事 : 要立新法補充解釋才是重點 : 補充:輔導走向中國那樣的話 : UE和熊貓就必須成為真老闆或加盟商的主人 : 保險納入後 可能變成有底薪模式了 外送員送餐薪水可能就要降低了) 總歸一句就是這些新創公司,就是不想負責任,規避一間公司所要承擔的義務 把風險跟責任丟給全民買單 就像是違法的工廠,規避買環保設備的責任,把排放污染的後果讓全民承擔, 利益都是由工廠老闆享受。 而這些新創公司剛好就是柯文哲大力稱讚推動的產業。 他只想要享受推動新創的名,但是不願意去承擔這後面造成的後果。 跟那些垃圾公司完全是一樣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4.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060569.A.8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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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汙染更多,風險更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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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算新創,就臨時工變線上電子化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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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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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公司 沒勞健保 出事醫療還要國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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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在不爽了,外送月入十萬打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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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慣老闆怎麼用24K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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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啊撞死不要來哭夭阿,不要在路上狂飆害人阿,一群垃圾只要自己賺錢不顧別人死活 一邊哭夭外包一邊說uber好棒棒,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 編輯: Tattoo (27.246.4.138 臺灣), 10/14/2019 2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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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比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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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逆? uber承攬外送服務,uber再派遣通過合格的外送員。 uber規避掉應該給外送員所有的法定義務 外送員犧牲自己的福利 ※ 編輯: Tattoo (27.246.4.138 臺灣), 10/14/2019 2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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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是這樣沒錯 只是農地工廠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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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等負面影響看得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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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灣一項不重視商品售價應有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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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規避法令的網路外送很有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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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全民外包阿,工程師全都app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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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員工也用app接按派遣好了,全部在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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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全派遣才是真正的奴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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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有"自然人承攬"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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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不忘黑柯 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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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就針對所以僱用 又不是只有這兩家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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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柯文哲有一丁點關係就釣出來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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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這些公司不應該負責嗎 新產業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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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新法規不是常識嗎 法規沒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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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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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加在政府最挺農地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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