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與外送

看板Gossiping作者 (ㄚ喵)時間4年前 (2019/10/14 19:13), 4年前編輯推噓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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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748 (賽迪克.進萊)》之銘言: :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余弦妙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與外送員為「僱傭關係」 將依法開罰!最高175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外送員職安問題又引發外界關注,因為在國慶連假期間,3天內就發生2名外送員發生嚴 重車禍身亡事件,但外送員發生事故後,業者卻表示公司與外送員之間是「承攬關係」而 非「僱傭關係」,因此沒加入勞保。對此,勞動部今(14)日針對發生事情的兩家業者 : Foodpanda、Uber Eats進行勞動檢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表示,經調查 結 果顯示,業者與外送員間的「為僱傭關係」,因此將會依法對業者開罰,最高可開罰1 75萬。 : 5.完整新聞連結 : : https://reurl.cc/al1vqD 一旦認定僱傭關係,業者除了增加勞健保成本以外,民法第188條還有一個雇用人連帶責 任,外送員搶快撞到人,受害者可以請求雇用人也就是平台連帶賠償,這也是一般店家不 太會設有所謂快速獎金的原因,因為一旦出事平台可能賠超大一筆,綜上所述,勞健保、 人員管理、連帶賠償風險,都會給平台業者增加成本,而且人越多成本越大,要嘛平台大 量減少僱員要嘛大家的酬勞減低,外送業者野蠻生長的年代差不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91.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051622.A.C01.html ※ 編輯: lusifa2007 (114.26.191.222 臺灣), 10/14/2019 19:14:55

10/14 19:15, 4年前 , 1F
要請外送平台提供工作必要工具才好玩
10/14 19:15, 1F

10/14 19:17, 4年前 , 2F
適者生存囉
10/14 19:17, 2F

10/14 19:18, 4年前 , 3F
錢給平台業者賺 成本給社會擔 呵呵
10/14 19:18, 3F

10/14 19:25, 4年前 , 4F
這行業大概完了
10/14 19:25, 4F

10/14 19:25, 4年前 , 5F
我要是雇主我一定全都推委任 僱用
10/14 19:25, 5F

10/14 19:26, 4年前 , 6F
政府又搞掉一個行業了
10/14 19:26, 6F

10/14 19:27, 4年前 , 7F
可能外送費漲到100左右吧 單少9成
10/14 19:27, 7F

10/14 19:31, 4年前 , 8F
188的受僱不是以僱傭關係成立為前提好
10/14 19:31, 8F

10/14 19:31, 4年前 , 9F
10/14 19:31, 9F

10/14 19:37, 4年前 , 10F
事實上僱傭即可,但直接被認定僱用成
10/14 19:37, 10F

10/14 19:37, 4年前 , 11F
立188的機會更大,這不衝突吧?
10/14 19:37, 11F

10/14 19:55, 4年前 , 12F
難怪DPP執政這麼慘
10/14 19:55, 12F

10/14 22:34, 4年前 , 13F
那這樣台灣僱傭行業不就全違法
10/14 22:3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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