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港仔為什麼要放火?
※ 引述《psl7634 (鍵盤補給官)》之銘言:
: 胎軋厚
: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不然等一下又要被加班的抹一次
: 我是五毛 被抹紅的五毛
: "反共的那一種" 1450口中的五毛
: 直接切入重點
: 反共 抗爭 抗議都理解
: 不管是要求真一國二制還是要香港獨立都沒關係
: 就想問一下
: 這些訴求跟地鐵放火 砸車箱有什麼關聯阿?
: 學運要衝也是衝立法院 行政院 路過中正分局的
: 也沒看到說在台鐵放火的
: 部分港仔不衝議會 中聯辦 特首辦公室
: 跑去地鐵放火 砸車箱?
: 有迷有那些特別支持港仔的人可以講解一下嗎
: 有卦?
因為這些港獨廢青想護航殺人犯和各種躲在香港的罪犯!
甚至想拖其他想安份守已過日的港人下水!
部份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什麼?
講白了就是:
現在香港人,在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犯罪,只要逃回香港,
不但不必遣送陸、台、澳 受審,連在香港都不能審判(因為在當地沒犯罪)
有趣的是:
香港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等英國前殖民地區或英國本土犯罪,
卻要遣送去當地受審。
這本來就是很詭異的司法狀態,香港有回歸嗎?
還是香港人喜歡當【英屬】殖民地?
蘇貞昌和一群綠腦滯台港吱人,也跟著香港人「反送中」
還講了一堆:「台灣不能成為【明日】香港」
韓國瑜只講了,「不了解香港反送中」的問題。
就被一些不三不四的綠色律師,罵的狗血噴頭!
蘇貞昌和這些台獨綠腦滯台港吱人,在睜眼說瞎話。
台灣早就有「送中條例」,
全名叫做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2009年簽訂至今已十年,
綠營的立委,有本事就把這條法律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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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去年,一位【香港男士】到台灣島殺人了,逃回香港,所以無罪,
台灣司法只能呼口號。
港府為了補救這個漏洞,才增訂可以共同打擊犯罪的地區。
台灣島的送報生被喝醉酒的英國人撞死,英國人判刑四年,他跑回英國,
台灣司法也莫可奈何,這叫做 ---> 台灣有【尊嚴】?
給法盲普及常識:
1. 逃犯條例本來在香港回歸之前就有,這次只是增修,
因為之前這條條例香港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約,
卻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加進去。
2. 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
且刑期都在7年以上的罪犯。
3. 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批淮才能實施移交。
4. 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動的罪犯不涉及言論相關的行為,
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行為。
5. 促成這次增修條例草案的原因之一是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
卻由於台灣不在逃犯條例範疇內無法引渡回審。
看懂沒?法盲都不看條例內文在那邊扯什麼政治犯、司法獨立權和法治,
到底懂不懂法治?
陳佳同,在台灣殺人跑回香港,因殺人地不是在香港所以無法依殺人罪判刑,
只因他又盜領被他殺死的女友帳戶裡的錢,才被判刑,但不是殺人。
女方父母多次來台希望協助審判陳佳同,因為無引渡條款,無法協助,
所以港人若在無引渡條款內的地方犯罪,跑回香港等同無罪,消遙法外了!
台灣一直講究人權,那被害者在台灣被殺,台灣有維護被害者或其家屬的人權嗎?
反送中說穿了就是某些有心人士害怕自己不小心被送中,還不是為了自己,
台灣司法疲軟,死刑判了也不執行等同虛設,
講究人權,保護的是加害者,而不是被害者。
所以台灣是真正的犯罪天堂,加害者萬歲!
聯合國不承認你是國家,卻有一堆恐龍法官要遵照什麼兩公約,
讓一堆殺人魔在台灣逍遙法外,想殺小孩就殺小孩、想殺女人就殺女人!
連殺人犯都敢出來嗆「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啦!」
所以說
實在很受不了那些「青式的浪漫」,會把一個方向明確、問題點明確的事情
,弄得焦點錯誤,最後變成一個盛大的嘉年華會。
例如太陽花案,最後變成包圍警察局、跟警察對抗。
至於那些服貿、貿易條例,懶人包70%都有問題。
不提這些條例也沒關係,你至少把話說清楚:
「我就是不信任你中共,不信任你的司法獨立,所以管你今天條例再有道理,
有再多其他國家的先例,我們都無法接受。」
如此一來,問題的關鍵就會回來「中國司法不獨立」這件事情上,你中國要嘛
改變自己讓司法獨立,要嘛放棄。
一旦問題焦點模糊了,被各種文青式的語言包裝了,初衷就變調了,
到最後問題解決不了不說,恐怕還會往最壞的方向去。
至於台灣:
很多人最近在提「亡國感」,不好意思,有資格亡的是中華民國,
你的國還沒建。
相信、也喜愛並且支持中華民國的人,反而亡國感不重(?)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台灣有自己的主權,自己的軍隊,自己的司法,自己的全民普選。
總統若真要賣國,會是叛國罪,在台灣是行不通的。
很多人趁機拿香港事件來牽扯台灣大選,這個邏輯本質上有誤,
台灣不會成為香港,你香港主權也從未獨立過。
港台獨吉娃娃最愛亂帶風向,
引渡罪犯過去,不代表中華民國失去自治權力,自由言論仍在。
一堆人說講中共壞話就會被抓,我也是覺得好笑,
我都講過不曉得幾次習包子、大撒逼,怎麼出國過港去中國從沒被抓過?
一堆人未免把自己看高了,當你是什麼咖啊?
抓你還不夠公安差旅費的呢 = =
講白了,反送中條例的人千方百計要把條例和政治掛勾,
根本就是在維護殺人犯!
大家可以去看公共電視,裡面條文都合理,世界各國都這麼訂,
就連台灣的爸爸 - 美國也這麼訂 ,
唯一就是港獨台獨在搞鬼,逢中必反到甚至不顧被害者家屬的人權。
一堆人看的懶人包根本是綠色護航殺人犯的懶人包
中共想抓人,是不用法律也能抓的。
那些被害者的亡靈,真應該去找這些為了自己利益包庇殺人犯的索命!
讓資金流出去,叫做淘空香港;
讓資金流進來,叫做經濟入侵;
讓人才走出去,叫做人才外流;
讓人才走進來,叫做木馬屠城。
中國人賺你的錢,是欺人太甚;
中國人讓你賺錢,是收買人心。
要買得起樓,卻不准覓地起屋;
要獨立建國,卻要求供水供糧;
要欺侮警察,處處要警察保護;
要司法公正,卻又要法外開恩。
事事拉布,然後罵政府無能;
步步阻撓,然後怨一事無成。
英女皇恭迎習主席,是跪地餵豬?;
黃河童拜見美國官,是鳳凰上枝頭。
我真要普選的人,否決了本來有的普選;
我要民主自由的人,剝奪了別人的民主自由。
我不認中國人,卻說中國話;
要做英國獸,奈何英文差。
台獨卻閃兵
爽用電反核
廢死吸毒品
走私芒果救台灣
扶菸滅共義和團
人出 菸進 錢進來
走私 外交 發大財
博士 論文 交不出來
20 20 準備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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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跟風撐港的人更可惡
送中條例補強的目地就是為了防止再有陳同佳這樣的殺人無罪事件發生!
結果呢!這些暴力港獨搞到安份守己的港人無法正常上班工做!
受害者家屬更是求助無門!
https://youtu.be/1xz6NZtt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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